考察學習管理通知

時間:2022-10-05 0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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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學習管理通知

各鄉鎮黨委、政府,縣直各單位:

近幾年來,我縣組織外出考察學習較為頻繁,多數是確因工作需要而到外地考察學習取經,這為我縣進一步擴大對外交流,促進我縣經濟和社會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亟需引起重視的問題,有的單位組織外出考察學習次數過多,有的組織外出考察學習沒有明確的任務,無實質性內容,以考察學習之名行變相公費旅游之實,有的不按實際工作需要,組織外出考察學習人員過多過濫,有的把考察學習經費向下級單位及企業攤派。對于這些問題,廣大干部群眾意見很大。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僅大量增加經費支出,加重企業負擔而且影響黨風廉政建設,影響黨群干群關系,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組織外出考察學習的管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經縣委、縣政府研究,特作如下通知

一、組織外出考察學習要“確有必要”,要有明確的考察任務,考察之后要寫出書面的考察報告。組織必要的外出考察有利于開闊視野,拓寬思路,學習外地好的做法和經驗,這對于推進我縣工作上新臺階是有益的,應予支持。但是,要防止沒明確任務和實質性內容的考察,要防止以考察學習的名義搞公費旅游,防止無關人員“搭車”考察。考察之后,必須要寫出書面的考察報告上報縣委、縣政府。

二、對組織外出考察學習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各鄉鎮、縣直各單位組織外出考察學習,必須填報《**縣組織外出考察學習審批表》。各鄉鎮、縣委直屬單位和群眾團體組織的,由縣委辦審核后,報縣委書記或副書記審批;縣政府直屬單位組織的,由縣府辦審核后,報縣長或分管副縣長審批。出省考察從嚴掌握。

三、任何單位組織的外出考察學習,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下屬單位及企業攤派費用。違者,除責令退還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四、省、地及其部門組織的外出考察學習,需本縣干部參加的,填報《**縣參加省地組織外出考察學習審批表》,按以下程序審批:各鄉鎮、縣委直屬單位和群眾團體正副職參加的,由縣委辦審核后報縣委書記或副書記審批;縣政府直屬單位正副職參加的,由縣府辦審核后報縣長或分管副縣長審批;各鄉鎮、縣直各單位中層干部及一般干部參加的,由鄉鎮、縣直單位主要領導審批。

五、紀委、組織部、監察局、財政局、審計局等部門要加強監督和檢查,對違反本通知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