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節能工作實施意見
時間:2022-10-07 0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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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落實節約資源的基本國策,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加強節能工作,加快節約型社會建設,實現我市“十一五”節能目標,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發〔*〕2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節能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加強考核
(一)主要目標。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單位GDP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3.8%,年均降低5.3%,各縣(市)區、高新區、工業園區單位GDP能耗降低23.8%;各行業和領域中,工業單位GDP能耗降低22%,建筑、交通運輸和公共事業、商業服務業、農業、政府機構及其它行業的單位GDP能耗降低1.8%。
(二)建立節能目標責任制。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節能工作的緊迫性和艱巨性,努力增強責任感,切實把節能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好。要建立節能目標責任制,將節能工作目標逐級分解落實,并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確保我市“十一五”節能目標的完成。
(三)加強考核評價。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健全和完善考評機制,制定科學合理的考評辦法,把節能工作作為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及領導干部績效考核的剛性指標和重要內容。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定期向市政府報告節能目標、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市政府定期組織考核,每年公布一次考核結果。市經委、統計局、節能辦等部門要加強對節能工作的調度、統計、分析、評價、監測和監督。要建立獎懲制度,對指標完成好的地區、部門和單位要給予獎勵;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指標完成不好的要給予處罰,并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二、強化節能源頭管理,建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制度
(四)建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制度。今后凡審批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新建、擴建和改建項目),必須對可行性報告的合理用能篇(章)進行評審,節能評審工作由市經委負責統一組織進行。對未進行節能審查或未能通過節能審查的項目,有關部門一律不得審批、核準及批準開工建設;項目建成后未達到節能標準和規范的,不得投入使用。市經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暫行辦法,市經委、節能辦要加強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查、監督和驗收。對擅自批準違規項目建設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予以處罰。
三、加強基礎工作,修改完善節能規劃
(五)加強規劃指導。市經委要會同統計、節能監察和行業主管部門,盡快提出我市能源報告。以2005年為基準,核清鞍山地區能源消耗總量、種類、消費結構、一次和二次能源消耗狀況、產業和行業能源消耗狀況等基本情況,為全市產業結構調整、工業結構調整、優化用能結構提供可靠的依據。在此基礎上,市經委要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及各行業主管部門修改完善我市節能中長期規劃,制定出產業和各行業節能規劃,進一步明確我市節能方向、目標、重點及措施。
(六)建立節能信息統計、公布制度。市經委、市統計局等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能源統計、報告、能源消耗公布制度,各地區、各有關單位和企業要及時上報真實可靠的統計數據。對拒報、瞞報、弄虛作假的地區、部門和企業要依法予以處罰,并追究責任人責任。
四、著力抓好重點行業和領域節能工作
(七)強化工業節能。要突出抓好鋼鐵、礦產品、建材等高耗能行業節能工作,推動企業加快產品結構調整,拉長產業鏈,提高產品附加值,加快技術改造,降低能源消耗。
(八)積極推進建筑節能。要大力發展節能省地型建筑,新建民用建筑要嚴格執行節能50%的設計標準,并根據我市實際盡快提高到65%的標準,同時,積極推動既有建筑物的節能改造,提高保溫節能水平。大力發展新型墻體材料,逐步禁止實心粘土磚生產。“十一五”期末,我市新型墻體材料年生產能力要達到10億塊標磚,實心粘土磚年產量要減少50%。推廣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市區民用建筑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各縣(市)區城鎮建筑2009年起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
(九)加強交通運輸節能。積極推進公共交通和節能型運輸體系建設,提高營運能力和水平,加快淘汰高耗能車輛,鼓勵發展和使用小排量車輛等節能環保型交通工具,積極推廣使用車用代用燃料和清潔燃料汽車。
(十)推動商業和居民節能。公共設施、賓館、商廈、超市、寫字樓、居民住宅等要推廣采用高效節能設備、技術和產品。公共建筑內的單位要嚴格控制室內空調設置溫度,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低于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高于20攝氏度。
(十一)抓好農村節能。要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農用機械,大力發展沼氣、秸桿氣化、大中型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推廣省柴節煤灶等,鼓勵發展風能、大陽能等新型能源。
(十二)推動政府機構節能。各級政府和領導干部要在節能工作中發揮表率作用,要切實采取措施抓好政府機構節能采購和綠色采購,抓好辦公樓和采暖、空調、照明系統節能改造及辦公設備節能,降低油、水、電消耗,實行經費包干,節省費用支出。
五、強化重點用能企業節能管理,確保重點用能企業完成節能目標,不斷降低能源消耗
(十三)根據國家和省制定的企業節能行動實施方案和有關要求,市經委、各地區及有關單位要對我市被列入國家和省節能降耗考核審查范圍的8戶重點用能企業加強監督和考核,確保其按期完成節能目標。市經委要加強對全市年耗能10000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企業的節能管理,對其分期分批開展節能自愿行動,與重點用能企業簽定節能降耗目標責任書。各縣(市)區重點抓好年耗能1000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降耗工作,并簽訂節能降耗目標責任書。
(十四)加強對重點用能企業節能降耗工作的監督和指導,認真開展能源審計,強化企業能源計量管理,定期公布重點企業能源利用狀況。被列入國家和省、市“千家企業節能行動方案”的企業,要制定節能規劃和措施,并按節能行動方案和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強化監督和考核。其它企業也要建立嚴格的節能管理制度,將節能降耗的目標和責任落實到車間、班組和個人。企業內部要建立節能激勵機制,實行節獎超罰,同時積極開展節能改造,淘汰高耗能工藝、設備和技術,不斷提高節能降耗水平。
六、加強政策扶持,建立健全節能保障機制
(十五)加大資金投入。2007年要建立節能專項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用于開展節能宣傳、咨詢和培訓,開發研究節能技術,支持節能監察體系和執法能力建設,節能獎勵,以及對企業節能技術改造、推廣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進行補貼等。市經委要會同市財政局對節能專項資金使用范圍、額度、審核程序、補貼比例等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十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價格、稅收、金融、政府采購等部門要運用調控手段,鼓勵和引導能源合理消費。凡政府采購和財政資金支持的建設項目,要按照國家確定的節能產品和技術目錄,優先選用節能產品、技術、材料和設備。對被列為國家、省重點用能企業和參加市節能自愿行動的企業,其采取的重點節能措施和改造項目要給予優先扶持。各相關部門和節能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和協調,保證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七、促進結構調整,加大技術進步力度
(十七)進一步加大結構調整力度。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國發〔2005〕40號)及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產能過剩行業結構調整的通知》(國發〔*〕11號)要求,制定措施,合理引導投資方向,鼓勵發展先進生產能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產能力,防止盲目投資和低水平重復建設,切實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要淘汰和關停一批小煉鋼、小水泥、小鎂砂、小選礦等。
(十八)促進能源消費結構調整。要認真抓好產品結構和能源消費結構調整,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裝備制造業、冶金和礦產品深加工,以及商業服務業等第三產業。要嚴格控制高耗能、低附加值的產業和行業,努力改變我市產業、產品結構和能源消費結構。
(十九)大力推進節能技術進步,加快節能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產品的研發和推廣應用。節能專項資金和科技資金投入要優先用于企業節能改造和技術研究,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通過技術進步來降低能耗,不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十)全面實施重點節能工程。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發改委關于印發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的通知》(發改環資〔2004〕2505號)要求,認真抓好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區域熱電聯產、余熱余壓利用、節約和替代石油、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建筑節能、綠色照明、政府機構節能以及節能監測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等十大重點節能工程的落實。
(二十一)大力發展循環經濟。通過節能降耗和開展資源綜合利用提高經濟效益,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加強資源節約。要加快淘汰一批污染嚴重企業,改造一批重點企業,限期治理一批不達標企業,重點監管一批消耗高、污染多的企業。著力推進資源綜合利用,以企業為主體,以項目為依托,積極爭取國債和世行改造資金等,擴大引資渠道,推動一批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發展節能型和資源循環利用型經濟。
八、強化節能法制建設,加大執法監察力度
(二十二)健全節能法規。有關部門要適時研究制定鞍山市節能管理實施辦法,對節能執法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明確和細化,進一步規范合理用能行為。
(二十三)加大日常監管和執法力度。節能監察部門要加強對節能工作的日常監督和管理,加大執法力度,各有關部門要積極予以配合。要重點檢查高耗能企業和公共設施用能情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情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用能設備情況,建筑節能標準、規范執行情況以及國家和省制定的主要產品能耗限額、主要耗能設備能耗限額執行情況等。要加大對高耗能工藝、技術和設備的限制措施,對達不到國家標準和要求的企業,加大處罰力度。對不按期淘汰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工藝、設備的企業,要依法責令其停產整頓或予以關閉,或采取吊銷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限電和停供電等措施。
(二十四)加強節能管理監察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充實人員,調整內設機構,強化其職能,提高依法行政和管理的能力。
九、加大節能宣傳,提高全社會節能意識
(二十五)深入、持久、廣泛地開展節能降耗宣傳,加大宣傳教育培訓力度。節能是緩解能源壓力,減輕環境污染,保障經濟安全,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也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大力宣傳國家、省、市有關節能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節能降耗的重要意義,提高全社會的節能意識。要在機關、廠礦、賓館、商廈、社區、學校等地,廣泛開展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搞好節能科普知識宣傳和節能合理化建議活動,搞好每年一度的全國節能宣傳周等活動。要大力倡導節約風尚,樹立節能先進典型,曝光浪費能源的違法行為和現象,在全社會逐步樹立健康、文明、節儉、適度的消費理念和消費方式,使節能成為全社會和每個公民的良好習慣和自覺行動。
十、加強領導,建立協調組織機構
(二十六)全面加強節能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鞍山市節能降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節能指標分解、考核、評價及協調和監督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協調和調度會議,研究部署節能工作,定期考核各項工作進展情況,確保節能目標責任制和各項節能工作的推進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經委,負責日常考核、協調和監督工作。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領導體系,確定具體的部門和人員負責此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