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鍛煉實施意見一
時間:2022-10-10 0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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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黨委,市委各部委辦局,市各辦局黨委(黨組),市直各單位黨委(支部):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關于在信訪崗位培養鍛煉干部工作的意見》(蘇組通[2007]54號)文件精神和后備干部選拔培養的有關規定,經市委研究,決定選派年輕干部分期分批到信訪部門進行鍛煉。
一、選派的目的和意義
信訪工作是黨委、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基礎性工作。選派年輕干部到信訪部門鍛煉,既能推進信訪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又給年輕干部提供一個直接與群眾接觸的平臺。通過在信訪部門的鍛煉,使年輕干部進一步增強群眾觀念和法制觀念,堅持依法按政策辦事,提高處理解決社會矛盾的綜合能力,進一步豐富群眾工作經驗,增強政治素質,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能力。通過選派工作,增強信訪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選派的對象和方法
1、選派對象:
副科級領導干部和科級后備干部。
2、選派辦法:
副科級領導干部由市統一選派,見書面通知。選派干部每期鍛煉時間為1年,到期進行輪換,每期選派4名左右。
各鎮每年新錄用的公務員都要到鎮信訪辦進行為期半年左右時間的鍛煉。
三、選派干部的管理
1、選派干部的人事關系不變,原單位各種待遇不變,選派期間與原單位工作脫鉤,轉移組織關系。
2、選派干部在信訪崗位鍛煉期間,由市信訪局進行日常管理。鍛煉期滿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后回原單位工作。
3、選派干部鍛煉期滿要撰寫工作總結和一篇與信訪工作有關的調研文章交市委組織部。
4、鍛煉期滿后,由市信訪局對選派干部作出組織鑒定,市委組織部進行考察,考察結果將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四、選派工作的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本著為全市社會穩定大局負責,為干部的鍛煉成長負責的精神,按照選派要求,及時、負責地安排干部到信訪崗位工作,幫助解決一些實際困難,真正使選派干部在困難、復雜崗位得到鍛煉。
2、市信訪局要制定切合實際的管理辦法,加強對選派干部的管理和指導,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工作上支持,生活上關心,為選派干部發揮積極作用創造良好的環境。
3、選派干部要自覺服從組織安排,忠于職守,以飽滿的熱情,積極的態度,在信訪崗位認真負責地開展工作,努力為群眾排憂解難,以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維護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良好形象,接受組織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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