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工作作風意見

時間:2022-10-13 04: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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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工作作風意見

加強作風建設,是黨的建設的重要任務。改進工作作風,是作風建設的重要內容。為鞏固擴大先進性教育成果,健全完善抓作風促工作的長效機制,現就進一步改進黨員干部和機關工作作風提出如下意見。

一、認清形勢,提高認識,增強作風建設的緊迫感

工作作風的好壞,關系黨和政府的形象,關系人心向背,關系經濟社會發展。改進工作作風,是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是鞏固擴大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的迫切需要;是實現“十一五”規劃目標,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證。近年來,全市各級黨組織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大力推進作風建設,黨員干部和機關工作作風有了明顯改進。但與“三個代表”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盼還有較大差距。一些部門單位和黨員干部全局意識不強,部門利益、個人利益較重;一些部門單位和黨員干部進取意識不強,工作四平八穩,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一些部門單位和黨員干部服務意識不強,遇事推諉扯皮,不能積極主動地為基層、為群眾、為發展提供服務;一些部門單位和黨員干部依法行政意識不強,執法不嚴,處事不公,行政亂作為、不作為的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等。這些問題都是工作作風不實的表現,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并認真加以解決。各級黨組織一定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圍繞解決影響改革發展穩定和基層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不斷改進黨員干部和機關工作作風,把作風建設的成效真正體現在推動工作、促進發展上。

二、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找準作風建設的著力點

加強作風建設,要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和各項重點工作來進行,堅持從把握工作大局、突出工作重點、推進項目建設上看作風;從應對各類突發事件、處理重大問題,能否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冷靜客觀地出主意、想辦法上看作風;從解決一些難纏事情、棘手問題的方式方法、達到的效果和對待人民群眾的態度、感情上看作風;從抓當前工作和能否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上看作風。

(一)圍繞營造發展環境進一步改進作風

1、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按照《關于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的意見》,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最大限度地減少行政審批事項,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建立“政務大廳”,全面推行“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進一步健全完善機關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責任,努力建設精干、高效、廉潔的服務型政府。

2、實行“金卡”服務制度。按照《在張投資“金卡”服務方案》,向年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上和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上的在張投資者和非公有制企業頒發“金卡”,在投資服務、道路交通、醫療保健、居住旅游、子女就學等方面提供優先、優質、優惠的服務,保護企業投資者的創業熱情。建立完善投資客商洽談項目登記制度和落實項目跟蹤服務制度,以制度留商、環境留商、服務留商。

3、完善服務承諾和服務制度。重新修訂完善行政執法部門的服務承諾內容,對服務項目、時限、效果等公開進行承諾,在新聞媒體上集中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將先進性教育活動中創造的鄉鎮干部“為民服務”制度,嫁接再生到機關單位,組織黨員干部代辦各種證照和審批事項,為外來投資者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務。

4、建立行政問責制度。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制和責任追究制,完善符合行業、部門特點的行政執法行為規范,明確執法權限、執法程序和執法紀律。按照《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加大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力度,落實重大投訴掛牌消號、限期辦結制度,對敷衍塞責、辦事推諉,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查處。實行市級領導抓非公經濟“三帶頭”制度,市委常委帶頭抓非公經濟發展,督促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市委、政府分管領導帶頭掛案辦案,嚴肅查處破壞和影響非公經濟發展的典型案件;市委、政府主要領導帶頭聽案定案,主持會議作出處理決定。

(二)圍繞促進項目建設進一步改進作風

1、完善項目建設考核體系。樹立不抓項目是失職,不會抓項目就是不稱職的觀念,把事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項目納入縣區和市直部門單位年度工作責任目標考核體系,把抓項目、促發展的實績作為領導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年度考核中排名靠后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對連續兩年考核排名末位的單位領導班子進行誡勉談話,或根據情況作出組織處理。

2、健全項目建設激勵機制。在評先選優中,樹立表彰善抓項目、實績突出的干部。在干部選用中,注重選拔抓項目有思路、有辦法、有能力的干部。繼續設立“新上項目建設速度質量優勝獎”、“最佳經營獎”、“新產品開發獎”等獎項,層層獎勵項目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和個人,激發各方面抓項目的積極性,努力在全市形成實干者榮、空談者恥的良好氛圍。

3、落實項目建設責任制。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領導掛項、部門負責的項目建設目標責任制,實行重點項目掛牌管理,成立在建重點項目和重大前期項目工作班子,實行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對在建項目,明確目標,靠實責任,強化措施,加快建設步伐,促其早日建成并發揮效益。對已建成的重點項目加強跟蹤服務,幫助做好經營管理工作,提高增效創稅能力。

(三)圍繞維護社會穩定進一步改進作風

1、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排查機制。深入了解社情民意,集中排查各類矛盾和問題,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檔案,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制定落實關于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的意見,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聯席會議,及時防范和解決不穩定因素,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上訪及各類突發事件。

2、建立信訪案件協調處理機制。健全信訪問題和矛盾糾紛協調處理制度,實行副縣級以上偵查員、檢察員、審判員和律師“三員一師”每年在市信訪局工作一月和新提拔領導干部第一年必須在信訪部門工作一周的感悟信訪、調處問題、鍛煉干部制度。實行重大信訪案件聽證處理制度,對疑難復雜信訪案件采取聽證會形式妥善處理解決。

3、落實社會治安責任追究制度。完善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落實重大矛盾糾紛包案負責、掛牌銷號、限期督辦、責任追究等制度,切實把涉及維護穩定的整改責任落實到具體人身上,嚴格責任追究。對因敷衍塞責、推諉扯皮、失職瀆職等原因,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群體性事件等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縣區、鄉鎮、村,堅決實行“一票否決”,嚴肅追究主要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圍繞服務基層群眾進一步改進作風

1、堅持領導干部聯系點制度。繼續實行市縣區領導聯系鄉鎮、小康示范村和相對貧困村制度,開展黨員領導干部與貧困戶結對幫扶活動。各級領導干部帶頭到群眾中去,到服務對象中去,到矛盾多、意見大的地方去,廣泛聽取意見建議,著力解決群眾最急、最盼、最難、最怨的問題,縣級以上領導干部每年下基層時間不少于三分之一,鄉鎮領導干部不少于二分之一。健全完善市縣區領導干部聯系幫扶非公有制企業制度,為企業爭取項目、資金和引進技術、人才牽線搭橋,幫助企業排憂解難。

2、健全聯系服務群眾的網絡。鄉鎮、村和街道、社區要建立黨員服務站,城市集貿市場、居民樓、商務網點等處建立黨員服務點,在服務本地黨員和流動黨員的同時,積極開展服務群眾的工作。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的基層黨組織,也要結合實際建立黨員服務站點,形成完善的黨員服務網絡。同時,不斷深化政務、廠務、村務公開,全面推行黨務公開,進一步暢通黨員參與黨內事務和群眾表達意見建議的渠道。

3、開展“百千萬”為民服務活動。全市每年選派100名黨員后備干部,到重點工作和重大項目、勞務基地掛職鍛煉,服務經濟發展;組織1000名黨員領導干部,與貧困戶結成幫扶對子,解決群眾生產生活困難;組織10000名機關黨員,深入農村、企業、社區,為群眾送科技、送信息、送文化、送法律、送衛生,讓黨員在實踐中接受教育、服務群眾。

4、著力改進機關服務作風。全面推行機關黨員干部首問責任制、引導辦理制、標示服務制、限時辦結制和責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快辦事效率,提高服務質量。著力糾正影響機關作風建設的“頑癥”,少搬條文多辦實事,少設禁區多開綠燈,做到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好事快辦,杜絕門難進、人難見、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發生。對重大、緊急事項組織開展現場辦公,上門服務,在全市上下形成機關圍著企業轉、職能圍著服務變、一切圍著項目干的良好局面。

三、加強領導,強化措施,提高作風建設的實效性

各級黨組織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高度,把改進黨員干部和機關工作作風作為一項長期的政治任務,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常抓不懈,努力把作風建設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1、強化領導責任。堅持“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班子成員配合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作風建設領導責任制,真正做到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充分發揮紀檢委、組織部、營造辦等職能部門的作用,加強組織協調,堅持不懈地抓好黨員干部和機關作風建設。

2、加強輿論引導。各級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發揮輿論引導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宣傳改進工作作風的鮮活經驗,及時報道作風建設的先進典型,積極營造改進作風、促進工作濃厚輿論氛圍。加大對作風建設方面存在問題的公開曝光力度,形成強勁的輿論監督態勢。

3、經常督促檢查。定期不定期地開展作風建設督查檢查活動,把日常檢查與專項督查、突擊抽查、明查暗訪結合起來,在全面檢查的基礎上,有重點地對改進機關服務作風、優化招商引資環境、深化政務黨務公開等情況進行督查,并把聯系服務群眾的情況,作為民主評議黨員、開展黨性分析、干部考核評優的重要內容。健全完善作風建設督查、舉報、投訴、查處和責任追究制度,對作風建設方面的發生的重大事件和出現的重點問題嚴肅進行查處。

4、定期開展測評。全市建立3000人以上的行風評議代表庫,每年隨機抽定1000名代表,對各部門單位的工作作風進行民主測評,在新聞媒體上公示測評結果,連續兩年測評排名后三位的單位,采取組織措施對領導班子進行調整。發揮人大、政協的監督作用,支持人大、政協依法開展行風評議和營造發展環境工作的視察、檢查活動,推動作風建設的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