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若干問題意見
時間:2022-10-15 0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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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執行黨的**屆**、**、**全會和中共中央中發[1995]4號、省委豫發[1996]25號及地委信發[1996]20號、[1997]10號文件精神,建立科學規范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建設高素質的干部隊伍,現結俁我縣干部管理工作的實際,就干部管理工作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和干部“四化”方針,全面正確地貫徹執行《條例》精神
黨管干部原則是我們黨和國家干部管理的根本原則,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黨管干部,就是要嚴格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政策,在各級黨委的統一領導下,推薦重要干部,并對整個干部隊伍的數量、質量和結構進行宏觀管理。干部的選拔任用、領導班子配備、職別級待遇、機構編制管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重大問題,必須由黨委集體討論決定。
堅持干部“四化”方針,要把講政治的要求貫穿到干部工作的全過程。教育培訓干部,必須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質作為根本任務;選拔任用干部,必須注重思想表現和工作實績,把那些群眾公認的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并有政績的人,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來。
要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條件、資格和程序選拔任用干部,堅決維護《條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凡未經民主推薦或民主推薦中未得到多數群眾擁護的干部,不得列秋考察對象;未經組織考察的,不得提交黨委會議研究討論;未履行法定程序的,不得對外公布;應報而未報經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審查批準的干部任免,不得談話、行文通知。
二、切實加強機構編制和領導職數管理
編制就是法規。各級黨委、政府要嚴格執行有關編制規定,要嚴格執行機構改革中確定的“三定”方案,嚴格按照編制調整干部,滿編和超編單位一律不準調入人員,并要盡快進行人員分流。缺編單位補充機關工作人員(不含科級),要采取面向社會公開報名考試、嚴格考核的辦法,擇擾錄用。凡突破編制限額增加的人員,組織人事部門不予承認,財政部門不拔經費。
縣直內設股室和縣直黨政工作部門及群團、事業單位的干部,要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地委有關文件和縣機構改革“三定”方案中確定的職數配備;已經超職數配備的,要盡快進行消化。
要堅持職級一致的原則,嚴格干部的職級管理。干部的職級一般不超過所在單位的機構規格,干部在什么崗位就享受什么待遇,不準隨意或變相提高干部的職級待遇,除因機構撤產或班子調整等工作需要高職低配外,不允許低崗高配。
三、嚴格執行干部備案審查制度,加強干部隊伍宏觀管理
1、正、副科(鄉)級干部除地委和垂直單位管理的外,一律由縣委管理。下列干部由委組織部任免;
(1)縣直一級機構的黨委(黨組)、總支、支部委員;
(2)副科級單位的黨政副職;
(3)縣委、人大、政府、政協機關科員,辦事員及縣總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內設機構的負責人;
(4)縣直一級機構黨總支隸作的低級職務。
2、在任免前必須報經縣委組織部備案審查的干部職務有:
(1)鄉鎮黨委秘書、組織、宣傳、統戰委員;
(2)縣直一級機構人事股(辦、科)的股長(主任、科長);
(3)縣直一級機構下轄的基層決定、公安派出所、工商所、財政所的黨政正職;
(4)縣直一級機構直屬股級事業單位的黨政正職。
3、干部任免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在任免前應向縣么組織部請示:
(1)在“”和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風波中犯有嚴重錯誤的;
(2)受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未滿一年或受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人未滿二年提拔的;
(3)超過現定職數配備的;
(4)提拔使用中在重要問題上有爭議或有較大意見分歧的;
(5)到了離、退休年齡需要留任、聘任的;
(6)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在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系統提拔的。
4、縣直宣傳、文化系統干部的任免,屬于備案審查的,先將備案審查材料報送縣委宣傳部,縣委宣傳部同意后,報縣委組織部。
鄉鎮教育管理站站長、副站長,由縣教委主管,所在鄉鎮協管,縣委宣傳部備案審批,縣教委行文。初級中學校長、副校長和中心完小校長,由縣教委主管,所在鄉鎮協管,縣教委行文,在縣委宣傳部備案。
5、政法系統干部的管理,按照省委組織部豫組[1996]12號文件精神及有關規定執行。
6、關于其他干部的管理
(1)豫南強山建材集團總公司、棉麻紡織總廠、化纖總公司、卷煙廠、金鴛鴦集團總公司、化肥廠廠長(總經理)、副廠長(副總經理),黨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經批準設立的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由縣委管理;
(2)鄉鎮(縣直、工廠)武裝部副部長、干事的任免,按照地委組織部、地區人事局、軍分區政治部聯合下發的信組[1997]5號文件及有關規定執行。
上報縣委組織部備案審查的材料包括:①一級機構黨組織的請示;②干部任免審批表;③擬提拔干部的考察材料(含民主測評和民主推存及近兩年年度考核情況)或擬調整到重要崗位的干部表現材料;④黨委(黨組)、總支、支部會議記錄。上述材料各一式二份。縣委組織部對上報的備案材料要進行嚴格審查把關,發現問題要及時予以糾正。
其他應向縣委組織部備案干部的任免,要及時向縣委組織部備案。各鄉鎮黨委、縣直一級機構黨組織,每年年終要向縣委組織部報送《股級干部花名冊》。
繼續堅持領導干部定期交流制度、任職回避制度和輪崗制度,逐步擴大交流范圍,加林交流力度,嚴格干部交流紀律,凡被交流的干部,必須服從組織決定,并隨轉行政、組織及工資關系。
四、嚴格依法辦事,正確處理好條件塊關系
屬于縣直有關部門黨組織與鄉鎮黨委雙重管理的部門和單位,在領導班子配備、干部考察、干部任免調整等工作中,主管與協管方應嚴格按照職責權限和程序辦事。調整配備領導班子和考察干部時,主管方要事先邀請協管方參加,協管方要積極配合,一般不要重復考察。如協管方沒有參加考察,主管方在考察后應向協管方通報情況。縣直有關部門黨組織和鎮黨委自覺擺正關系,注意加強聯系,及時溝通情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
對依照有關法律、章程設置的有關組織負責人的任免,要堅持依法辦事的原則,未經批準,不得任意撤銷工會等群團組織;未履行民主程序,不得隨意調整其負責人的職務。對違反法律、章程或未履行民主程序調整任免干部的行為,要堅決予以糾正。
五、實行有效監督,加強對干部管理工作的領導
各級黨組織要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和領導。要重點檢查選拔任用干部是否堅持干部隊伍的“四化”方針,是否堅持《條例》規定的六條原則和選拔任用條件;是否符合規定的程序;是否嚴格執行《條例》規定的十條紀律;是否有超職數配備干部和擅自提高干部職級待遇等情況。
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監督和管理制度。縣委組織部每年將對全縣一級機構貫徹執行《條例》用《河南省鄉(鎮、街道)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辦法》(豫組[1996]54號)的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要嚴格組織人事紀律,堅決反對和抵制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各級黨組織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涉及干部工作的重要問題,必須經黨委(黨組)、總支、支部集體討論決定,決不允許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不準臨時動議決定干部任免。黨員領導干部要講黨性,講原則,反對封官許愿、搞團團伙伙、犯自由主義。對有令不行、人禁不止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者的責任;對跑官要官的,不僅堅決不綹,還要嚴肅批評教育;對買官賣官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遷就。
要注意保持干部隊伍的思想穩定,保持各級領導班子的相對穩定和工作的連續性。要堅持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控制調整面,一次交流的干部一般不超過領導班子成員的三分之一,同一班子中的黨政正職,一般不同時交流,鄉鎮黨政領導干部至少要任滿一屆,任屆期內一般不調整。對因此出現不穩定問題或給工作帶來嚴重損失的,要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組織部是縣委管理干部的職能部門,在縣委的領導下,對干部宏觀管理負有十分重要的責任。要切實履行指導、檢查、督促和綜合協調的職責,對貫徹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提出具體意見,并認真組織實施;對需要由縣委決定的干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協調其他干部管理部門之間的關系;監督檢查有關干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的執行情況,提出糾正意見和改進措施,并定期向上級組織部門報告干部管理工作情況。縣委組織部履行牽頭抓總、總攬全局的干部隊伍宏觀管理職能,各鄉鎮黨委,縣直各單位黨委(黨組)、總支、支部要積極支持,全力配合。
組織部門要切實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質和組工業水平。正常的干部考察工作,應由組織部門的干部承擔,考察任務較重時,可從紀檢、監察部門抽調干部參加。要實行干部考察責任制,對因考察不準不細導致用人失誤的,要追究考察人的責任。對品行、能力不適應組織工作的,要堅決調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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