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代表大會換屆選舉意見
時間:2022-10-15 0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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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籌備階段的工作及程序
1、在黨委任期屆滿之前(一般提前3一5個月),召開黨委常委會議(不設常委會的基層黨委可召開黨委會,下同)或召開書記辦公會研究召開黨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有關事宜,包括是否按期進行換屆選舉,提出換屆選舉籌備工作的初步意見等。(可責成組織部門根據這次會議精神提出具體意見)
2、召開黨委常委會聽取組織部門匯報,并對召開黨代表大會的時間、指導思想、主要議程、代表名額、構成比例、分配原則、產生辦法,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組成名額、常委和書記、副書記職數等提出原則性意見并向上級黨組織溝通;研究黨代表大會籌備工作有關事宜(一般可成立黨代表大會籌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黨代表大會籌備工作的具體事宜。領導小組下可設代表選舉工作小組、人事安排工作小組、文件起草工作小組、會務組、宣傳組等工作機構);責成組織部門根據這次會議精神起草《關于召開黨代表大會的決議》(草案)及其說明。
3、召開黨委常委會議討論《關于召開黨代表大會的決議》(草案)及其說明;研究召開黨委全委會的有關事宜。(可責成組織部門起草向上級黨組織的《關于召開中國共產黨xxx第xx次黨代表大會的請示》。
4、召開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中國共產黨xxx第x屆委員會第x次會議關于召開中國共產黨xxx第xx次代表大會的決議》及其說明,并表決通過《決議》。以黨委名義向上級黨組織呈報《關于召開中國共產黨xxx第xx次黨代表大會的請示》。
5、《關于召開中國共產黨xxx第xx次黨代表大會的請示》獲得上級黨組織批準后,召開代表選舉工作會議。會議的主要內容是:研究確定代表名額分配方案,布置代表選舉工作并提出要求,討論關于黨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的通知(草案)。
會后,應及時下發關于黨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的通知(黨的基層委員會應建立代表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對代表資格的審查工作)。
6、指導選舉單位做好選舉代表的工作。主要是:指導選舉單位按照分配的名額和規定的提名程序提出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聽取選舉單位匯報候選人預備人選的醞釀提名和考察確定情況;審批選舉單位報送的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并指導選舉單位選舉產生代表。
7、黨的委員會或代表資格審查小組對代表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內容主要是:代表的產生是否符合規定的程序;代表是否符合規定的條件;選舉單位對群眾來信來訪所反映的有關代表選舉工作和代表資格問題的查實情況。
代表資格經初步審查基本符合要求后,對選舉單位的代表選舉結果作出批復。
8、黨委常委會組織推薦下屆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候選人初步人選(參與推薦人員的范圍由黨委常委會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決定)。
黨委常委會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研究確定下屆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候選人初步人選,并組織考察組進行考察。
黨委常委會根據考察情況研究確定下屆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候選人預備人選。其中黨委常委會委員、書記、副書記,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確定后,應及時報請上級黨委派人考察。
9、向上級黨組織呈報關于下屆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候選人預備人選的請示及有關材料。
10、起草黨代表大會有關文件。主要是:起草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報告(草案)及有關決議(草案);起草關于黨費收繳和使用情況的報告;起草代表資格審查報告(草案);編制代表名冊,提出代表編團(組)的意見;起草關于人事安排意見的說明;編制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成員候選人預備名單和登記表;起草大會選舉辦法(草案);起草大會及主席團會議的主持詞和領導講話;編制黨代表大會日程(草案),等等。
11、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主要內容是:制定召開黨代表大會宣傳提綱;利用各種宣傳教育工具和陣地,采取多種形式對黨員進行宣傳教育,包括召開黨代表大會重要意義的教育、形勢和任務的教育、黨的基本知識的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的教育、共產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教育等。
12、黨代表大會前夕,做好各項會務準備工作:提出大會會務實施方案;編制大會經費預算;安排代表食宿;制作各種證件、佩條;布置大會會場;準備票箱,購置大會用品、選舉用具;確定代表團討論地點;草擬大會文件保管、發放、收回的規定,制作有關表冊;安排文娛活動和醫務、保衛等工作。
13、黨代表大會各項籌備工作基本就緒,收到上級黨組織《關于xxx委、x紀委換屆候選人預備人選的通知》后,即應召開黨委常委會。會議內容是:聽取各籌備工作小組工作情況的匯報;研究召開最后一次黨委全委會工作有關事宜;研究以黨委名義提交黨代表大會預備會議通過的有關文件,包括:大會主席團、秘書長、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大會秘書處機構和主要負責人等建議名單;研究列席人員、來賓提名原則及建議名單以及大會工作機構、任務、職責、工作人員名單等。
14、召開本屆黨委最后一次全委會。主要內容是:審議通過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報告(草案);黨委負責同志作下屆黨委委員、候補委員、紀委委員候選人建議名單的說明;醞釀下屆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候選人預備名單。
會后,即可以黨委名義下發關于召開黨代表大會的通知。
(二)預備會議階段的工作及其程序
15、召開各代表團(組)召集人會議。會議由黨的委員會負責人主持。主要內容是:簡要介紹大會的籌備工作情況;布置各代表團(組)推選代表團(組)的正副團(組)長、討論大會議程、醞釀大會主席團和秘書長及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建議名單。
16、召開各代表團(組)會議。主要內容是:傳達代表團(組)召集人會議的內容;推選代表團(組)正副團(組)長;醞釀討論大會主席團、秘書長、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建議名單和大會議程。
17、召開大會預備會議。主要內容是:黨委主要負責同志介紹大會籌備情況,說明大會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提出開好大會的要求;通過大會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通過大會議程和其它確認事項。
黨的基層代表大會在預備會議上審議通過代表資格審查報告;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在預備會議上通過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名單(也可以在預備會議上通過代表資格審查報告)。
18、召開大會主席團會議(第一次)。主要議題是:審議通過大會日程,大會執行主席分組名單,副秘書長、列席人員、來賓名單及其它需要確定的事項。
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在預備會議上沒有通過代表資格審查報告的,要在主席團第一次會議上審議通過代表資格審查報告;需要設立主席團常務委員會的,要在主席團第一次會議上醞釀產生主席團常務委員會。
(三)正式會議階段的工作及其程序
19、舉行黨代表大會開幕式。主要議程是:宣布大會開幕;奏《國際歌》;作黨委工作報告。如時間允許,還可以作紀委工作報告和黨費收繳使用情況報告。
20、召開代表團(組)會議。會議內容是:審議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報告等,提出意見和建議。
21、召開大會主席團會議(設主席團常務委員會的,在每次主席團會議之前是否召開主席團常務委員會議,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下同)。會議議題是:聽取各代表團(組)審議黨的委員會工作報告等情況匯報,研究修改意見;聽取黨的委員會關于下屆黨委委員、候補委員和紀委委員候選人預備名單的說明并討論通過此名單;審議大會選舉辦法(草案);布置推選監票人及其它有關事項。
22、召開代表團(組)會議。會議內容是:醞釀討論下屆黨委委員、候補委員和紀委委員候選人建議名單;討論大會選舉辦法(草案);推選監票人;討論主席團布置的其它有關事項。
23、召開大會主席團會議。主要議題是:審議通過大會選舉辦法(也可以提交大會通過);根據多數選舉人的意見,研究確定下屆黨的委員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候選人名單或預選名單;確定總監票人、監票人名單(擬提交大會通過的可提出建議名單);審議大會的決議(草案)。
24、選舉或者預選黨的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和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選舉或者預選黨的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一般是分兩次進行,先選舉或者預選委員,再選舉或者預選候補委員。委員候選人落選后,可以作候補委員候選人,參加候補委員的選舉或預選。
25、采用預選辦法的,被選舉人得票情況由總監票人向大會主席團報告,大會主席團根據預選結果和有關規定,討論確定黨的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正式候選人名單,提交大會進行正式選舉。
26、宣布當選人名單。正式選舉計票結束后,由總監票人首先向大會主席團報告被選舉人得票情況,由大會主席團根據選舉辦法確定當選人名單和新一屆黨委第一次全體會議、紀委第一次全體會議的主持人。主席團會議結束后,由總監票人向選舉人報告被選舉人得票情況,由會議主持人向選舉人宣布當選人名單。
27、舉行大會閉幕式。主要議程是:通過大會各項決議;奏《國際歌》;宣布黨代表大會閉幕。
(四)黨代表大會閉幕后的工作及其程序
28、召開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議題是:先選舉紀委常務委員會委員,再選舉紀委書記、副書記。將選舉產生的紀委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書記、副書記報同級黨的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
29、召開黨的委員會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議題是:上屆黨委主要負責同志作人事安排問題說明(此說明一般安排在紀委一次全會前,紀委委員列席黨委一次全會);先選舉黨委常務委員會委員,再選舉黨委書記、副書記;通過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選舉結果的報告;領導講話。
30、向上級黨組織呈報關于召開黨代表大會的情況報告和黨委、紀委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選舉結果的報告及有關材料。
31、做好黨代表大會工作總結,搞好文件、材料清理歸檔和大會文件資料匯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