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決策制度意見

時間:2022-10-28 0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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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決策制度意見

村級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民主建設,建立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實施村級重大事務民主決策制度,對于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保證村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利,推進農村經濟社會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和程序化,具有重要意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內規章,在認真總結各地經驗的基礎上,觀就實施村級重大事務民主決策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實施村級重大事務民主決策制度,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嚴格執行《黨章》、《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浙江省村級組織工作規則》、《浙江省村經濟合作社組織條例》、《浙江省健全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的有關規定,不斷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進一步落實村民(社員)的知情權、決策權、管理權和監督權,確保農村重大事項決策工作科學民主有序進行,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積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實施村級重大事務民主決策制度要堅持黨的領導,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依章辦事有機結合,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規范決策;堅持人民當家作主,尊重和維護群眾的權益,聽取和反映群眾的意見,做到集中民智、尊重民意、為民辦事;堅持切合實際、簡便易行,既嚴格遵循法律法規和有關程序,又符合農村實際和村民生產生活特點,操作性強,效果明顯。

二、主要內容和形式

民主決策的主要內容包括: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村莊建設規劃;村民自治章程、村經濟合作社章程(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章程)和村規民約;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集體資金的使用,集體舉債,集體資產處置,以及集體企業的改制方案;興辦學校、道路、水利、電力、自來水等村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方案,以及建設承包方案;村集體土地、房屋等集體資產的承包和租賃,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征用土地各項補償費的分配和使用;領取村干部誤上報酬的人數及標準;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方案;涉及村集體和村民利益的其它重大事項。

民主決策的主要形式是村民(社員)會議和經村民(社員)會議授權的村民(社員)代表會議。對外出人口多、村民(社員)會議難召集的地方,村級重大事務民主決策應以村民(社員)代表會議為主,同時要建立村民(社員)代表聯系戶制度,保證村民(社員)代表會議真正體現民意。

三、民主決策的程序

村級重大事務民主決策的程序,具體按以下五個步驟進行:

1、民主提案。提案分集體提案和個人提案兩種,書面、口頭均可。集體提案由村黨組織、村委會、村經濟合作社(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等村級組織提出。個人提案由年滿18周歲以上的本村1/1O以上村民(社員)聯名或1/5以上村民(社員)代表聯名提出。村“兩委”和村經濟合作社聯席會議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允許在本村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人員提出提案。提案內容為涉及農村發展和穩定的重大事項以及需要村“兩委”和村經濟合作社解決的熱難點問題等村級重大事務。結合我省農村實際,提案工作一般在年初(年終)或屆初進行,提案人在提案前要通過各種方式廣泛征求村民或社員意見,保證提案最大程度地反映民意。村“兩委”和村經濟合作社在組織屆初提案時,要注意把當選村干部的競職演說內容作為提案及時提出。個人提案由村黨組織統一受理。

2、民主議案。分以下四個步驟進行:一是擬訂方案。對涉及村民(社員)利益的重大事務,由村黨組織牽頭,通過召開懇談會、民主聽證會、黨員議事會、走訪座談等形式,廣泛征求黨員、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在此基礎上,召集村“兩委”和村經濟合作社聯席會議擬訂初步決策方案。二是公布方案。將擬訂的初步方案,在村務公開欄上公開,進一步征求黨員、群眾的意見和建議。三是形成方案。村黨組織召集村“兩委”和村經濟合作社聯席會議,綜合村民反映的意見和建議,研究確定需提交村民(社員)會議或村民(社員)代表會議表決的事項,并擬定表決方案。四是上報審核。根據規定需報上級審核和村黨組織認為有必要上報的方案,要及時上報鄉(鎮、街道)黨委、政府。鄉(鎮、街道)黨委、政府對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進行審核,并提出明確的答復意見。

3、民主表決。村黨組織、村委會將經過鄉(鎮、街道)審核同意后的表決方案,提交村民(社員)會議或村民(社員)代表會議進行表決。表決可采用舉手表決或無記名投票等方式進行。表決結果要形成書面決議,并妥善保存。

4、公開承諾。村民(社員)會議或村民(社員)代表會議表決通過的事項,由村“兩委”主要負責人在會上進行表態,同時列入村干部創業承諾內容。會議后5日內,村黨組織應及時組織召開村“兩委”和村經濟合作社聯席會議,確定工作實施方案,制訂具體落實計劃,并責任到人,組織實施。

5、監督實施。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內容:一是全程公開。村民(社員)會議或村民(社員)代表會議表決通過、村干部公開承諾的事項和工作進展情況,要按照村務公開的要求及時在村務公開欄公開,接受村民或社員監督。村務公開監督小組要對決議實施過程中重大事項的公開情況等進行監督。二是年中匯報。村黨組織要召開由村民(社員)代表、黨員、隊(組)長等參加的創業承諾匯報會,村“兩委”和村經濟合作社將各項創業承諾事項的落實情況向與會人員進行通報,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質詢。鄉(鎮、街道)黨委、政府要結合創業承諾匯報會,組織督查。三是年底述評。結合年終村干部述職評議會,村“兩委”和村經濟合作社班子及成員對全年創業目標完成情況要進行述職,村民或社員代表、黨員等與會人員對村干部作出口頭或書面評議,評議結果與村干部獎懲掛鉤。根據實際需要,結合述職評議活動,組織村民對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標進行提案。

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和有關部門要從鞏固和加強黨在農村執政基礎的高度,充分認識實施村級重大事務民主決策制度的重要意義,認真研究,精心部署,切實把這項工作抓實抓好。在組織實施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方法,規范運作,做到事前公布方案,廣泛征求村民或社員意見;事中通報進展情況,及時反饋群眾意見,保證村民或社員全過程參與;事后公布辦理結果,接受村民或社員評議監督。

各地和有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對這項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要把堅持黨的領導貫穿村級重大事務決策的始終,要從合法性、適用性和實效性等方面對村級重大事務民主決策的內容、形式和程序進行指導,保證這項工作真正取得實效。要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實施村級重大事務民主決策制度的目的意義、方法步驟,讓民主決策制度深入農村、深入人心,使參與民主決策成為農村干部群眾的自主行為、自覺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