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暢通縣區意見

時間:2022-10-30 0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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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暢通縣區意見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方針;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認真落實“五整頓”“三加強”工作措施,以創建“平安暢通縣區”活動為載體,進一步形成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實現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明顯改善,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明顯增強,道路交通秩序明顯好轉。**年,繼續實施道路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萬車死亡率“三下降”,堅決遏制群死群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為全面建設平安大足、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一、加強源頭管理,規范和嚴格駕駛人培訓制度

(一)交通、農機部門要深入實施駕駛人素質教育工程。督促駕校執行駕駛人素質教育大綱,加大對駕校實施駕人培訓記錄審核和預約制度、落實教學大綱各項要求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存在只收錢不培訓、未按教學計劃和大綱組織培訓、降低培訓標準、教學質量低等問題的駕校,要進行整頓。

(二)交通、農機部門要嚴格對駕駛人培訓機構的管理和考核,加強教練員資格管理,嚴格執行教練員資格管理標準,落實教練員考試管理制度。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駕校和教練員要限期整改,并予以通報,整改后仍未達到要求的,依法取消其培訓和教學資格。

(三)農機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農用拖拉機駕駛人考試制度,增加考試內容,提高考試難度和標準。在駕駛技能考試中增加實際道路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后急救和自救知識等內容。

(四)交通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危險品運輸從業人員培訓、考試等管理工作,督促道路運輸企業落實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提高其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特別是從三危險品運輸車輛一定要嚴格手續,防止非法運輸。

(五)公安交警部門要充分利用機動車駕駛員協會組織開展對營運機動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培訓。要求督促駕駛營運機動車駕駛人每年不少于二十四學時的培訓時間,以提高營運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知識。

二、嚴格執法,依法管理,規范道路通行秩序

(一)公安交警部門要開展“九類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通過整治,使城市道路上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違法行為基本消除,公路上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違法行為發生率為5%以下,駕駛假牌假證、挪用號牌、遮擋號牌、懸掛單面號牌、報廢機動車上路行駛等違法行為基本消除。要加強與農機部門的配合,積極開展無牌無證拖拉機整治工作,制定《全縣開展無牌無證拖拉機整治工作方案》。**年底,使拖拉機無牌無證違法行為發生率下降30%。

(二)交通、公安交警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工作配合,保持對車輛超限超載治理的嚴格執法態勢。公安交警部門要結合過去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研究制定具體操作辦法,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的駕駛人實行記分,并在相關媒體上公布。對記分超過規定的駕駛人予以扣留駕駛證、組織學習和考試。

(三)公安交警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會同交通、安監、鄉、鎮(街)政府等有關部門開展城鄉交通秩序整治。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向路面,將警力重點投向事故多發點段、長途客運線路、縣鄉公路,切實加大夜間管控力度。對影響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的機動車超速、客運車輛超員,酒后駕駛、無證駕駛、機動車闖紅燈、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對寶頂石刻、龍水西湖等旅游景點、景區周邊道路交通秩序進行治理,確保全縣旅游交通安全。

(四)教育、公安交警部門應按照《公路機關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八條措施》的要求,繼續對學校及周邊道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開展排查和整治,加大校車行車秩序和安全管理力度。核發接送學生專用校車通行證,實行一車一檔。9月開始,教育、安監、公安交警等部門要對重點地區中小學安全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五)保險、公安交警、農機等部門要逐步建立有關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機制。公安交警部門應當對轄區保險公司依法對機動車參加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六)建立農村地區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完善快速搶救機制。縣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可指定有條件、服務好的醫院作為專門救治醫院;公安交警、衛生等部門要積極探索、建立并完善交通事故緊急搶救聯動機制,充分發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體系的整體功效,做好傷者救治的轉診轉運和指揮協調工作,提高交通事故傷者和危重患者的搶救成功率,降低傷殘率和死亡率。

三、加強對道路交通運輸企業的監管,確??瓦\交通安全

(一)嚴格落實單位責任制特別是交通運輸企業責任制。要把交通運輸企業履行交通安全主體責任作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條基本原則,并使之制度化,堅決改變交通運輸企業只追求經濟效益、忽視交通安全、將經濟風險轉嫁給政府和社會的做法。

(二)交通部門嚴格依法行政審批,防止不具備安全運輸條件的企業或車輛進入道路運輸市場,加大道路運輸企業的安全檢查力度,督促運輸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保證運輸安全。

(三)加快道路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步伐,建立全縣營運駕駛員稽查系統和信息檔案。公安交警部門要定期將客運駕駛人交通違法情況、交通肇事情況通報給交通、安監等部門以及所屬運輸企業。交通部門要將交通事故多發企業列入“黑名單”,在行業內公布,并將道路運輸企業的安全生產情況納入質量信譽考核的內容,依照規定進行考核。

(四)交通、安監、公安交警部門依照各自的職責對客運運輸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督促進行整改。

(五)交通、安監、公安交警部門要積極引導道路運輸企業推廣、使用GPS(或者汽車行駛記錄儀),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加強GPS日常管理,特別要加強長途客運車輛和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動態監控,嚴防駕駛人疲勞駕駛、超速行駛。

(六)交通、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長途客運安全的管理。對長途客運班線安全運行情況開展調查摸底。合理調整通行三級以下(含三級)山區公路客運班線的發車時間,取消夜間通行三級以下山區公路的客運班線。公路長途客運車輛實施“戶籍化”管理,逐車建立檔案,掌握客運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營運線路、行駛里程、班次以及駕駛人等情況。

(七)交通部門按照《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管理辦法》,督促縣城城區和龍水城區城市公共汽車客運企業健全本單位的安全客運責任制、制定本單位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檢查本單位的安全客運工作、及時消除客運安全事故隱患,強化城市公共汽車客運安全管理。

四、加強機動車上戶入籍的監督管理,提高車輛整體安全性能

(一)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機動車注冊登記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機動車產品公告認真核對、登記,不符合國家標準和公告技術參數的,一律不得登記。對移交的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檔案及駕駛證檔案要進行認真清理,并錄入計算機登記系統。組織開展對無牌無證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的摸底排查,逐一登記,核發牌證,納入日常管理。

(二)質監、公安交警部門要對大型客車車身安全性能開展調研,結合客運車輛交通事故情況分析,研究提出改善大型客車車身安全性能的意見和措施,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三)質監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機動車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管理和執法,提高產品認證有效性,確保產品獲得強制性認證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

(四)工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對非法生產和改裝企業的清理整頓。充分應用法律手段,嚴格查處違反國家標準生產車輛、非法改裝車輛的違法行為。

(五)農機、公安交警部門要建立和完善信息互通制度。農機部門要定期向公安部門通報拖拉機登記和拖拉機駕駛證發放情況;公安交警部門要及時向農機部門反饋拖拉機道路交通事故和拖拉機駕駛人交通違法情況,共同研究加強拖拉機及駕駛人管理的措施。

(六)公安交警、質監、計經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公安交警部門要組織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車輛安全技術狀況進行檢驗鑒定,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向質監、計經部門通報。確屬車輛質量問題,質監、計經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撤銷其有關產品公告,并采取召回措施,消除車輛缺陷。

(七)加強缺陷汽車召回管理工作。質監部門要加大對投訴集中的9座以下載客汽車的跟蹤、調查力度,對已實施主動召回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

(八)質監部門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承壓類罐車的動態管理。建立承壓類罐車信息查詢系統,按期進行罐車檢驗,加強對改變罐車使用條件的動態監管,對毒性介質運輸總量實施限制。

(九)質監、公安交警部門應加強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工作的監督。制定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管理辦法及其配套文件。實現市里規定的統一審查條件、統一審查程序、統一審查文書、統一審查人員資格條件、統一資格證書。

(十)公安交警、教育部門要加強對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和承租車輛的監管。并對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管理、校車和承租車輛管理、駕駛人管理、中小學生和幼兒園幼兒安全教育等工作提出規范性意見。

五、加強危險路段排查整治,提高道路通行條件

(一)交通、安監、公安交警部門要聯合組織開展公路危險路段的全面排查。摸清公路危險路段的底數,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同時,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意見,報請縣政府制定、落實整治計劃;并確定市、縣督辦整治的危險路段,逐年減少危險路段。對新建、改建、擴建道路由安監、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門共同驗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做到主體工程與道路安全設施要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運營使用,避免產生新的危險路段。

(二)深入開展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交通部門要按照實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要求,采取綜合整治措施,提高公路的安全防護能力。要加大對國省道干線公路和寶頂石刻、龍水西湖等旅游公路的治理力度,并向縣鄉公路延伸,實施縣道和鄉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年全縣力爭完成50公里縣級道路“安保工程”,完成國省道危險路段整治5處,完成10座橋梁橋面路緣加高工程。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事故原因的調查和分析,及時將事故多發路段情況通報給交通部門。

(三)改善縣城城區交通設施。**年底前,公安交警、建設、市政、交通部門按照“暢通工程”的標準要求,完善縣城城區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實施道路交通隔離和渠化,規劃設置停車場。市政部門要完成城區道路翻新整治1萬平方米,在縣城主要路口安裝不銹鋼人行護欄。

(四)完善縣鄉交通安全設施,解決重點路段路口的安全隱患。**年底前,旅游公路限速、讓行、指路標志設置率達到95%以上。交通事故多發的路口,特別是學校周邊路段綜合改造達到80%以上,鄉道、村道的陡坡、急彎、連續彎道、視線不良及其它危險路段,應當設置交通標志和交通安全設施。

六、深化交通安全宣傳,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

(一)宣傳、公安交警、教育、安監等部門要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和教育,實施“保護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加強對中小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中小學交通安全意識。通過加大投入,借助媒體擴大社會宣傳覆蓋面,營造全社會人人關注交通安全的氛圍。

(二)交通部門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重點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加強對駕駛員的宣傳教育,特別要結合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進行面對面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針對“春運”黃金周和節假日交通運輸特點,集中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客運場站的宣傳欄、廣播、電視對司乘人員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三)農機、公安交警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農村地區的交通安全宣傳,針對農村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違法行為的特點,采取農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以案說法。宣傳部門和新聞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等媒體信息技術,有效發揮農村有線廣播作用,廣泛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針對行人的交通行為特點,組織開展專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確保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實際效果。

(四)農機部門要結合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落實創建“平安暢通縣區”工作,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建平安農機,促新農村建設”活動,進一步深化農機安全宣傳。

七、加強督促檢查,嚴格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追究

(一)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要研究“平安暢通縣區”評價標準,組織自評、自查,并加強檢查、指導,引導各鄉鎮(街)深入開展創建活動。

(二)安監、交通、公安交警部門要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對所屬車輛屢次發生超員、超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和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運輸企業及其負責人進行責任追究及行政處罰。

(三)監察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對各級、各部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于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國務院和市政府、縣政府的有關規定開展調查處理,嚴肅追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失察、失職和玩忽職守等違法違紀的責任。

八、落實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交通安全責任,加強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

(一)嚴格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h政府將由分管縣長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協調解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遇到的重大問題,督促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每季度分別向市政府、縣人民政府報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都要將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強化政府領導,加強部門協作,實現社會聯動,堅持綜合治理。以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為重點,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今年預防、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任務,制定具體的預防工作措施,明確各有關部門職責,并督促抓好落實。

(三)制定并實施縣道路交通安全規劃。**年底前,各鄉、鎮(街)依據國家、**市和全縣道路交通安全規劃,制定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劃,明確年度工作計劃、任務和目標。

(四)整合警力資源,加強道路管控率。**年底前,全縣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派出所管理鄉道和村道道路交通安全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公交管〔**〕256號)文件精神和要求,落實公安派出所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職責,加強對城鄉失控路段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管理。

(五)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成立交通安全辦公室,由一名政府領導擔任交安辦主任,由派出所分管道路交通的領導和交警中隊一名領導(干警)任副主任,并配備3—5人專門負責鄉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交通辦管員(委托書已簽),明確村委會的職責,設立農村交通安全協管員,協助維護農村公路交通秩序和車輛及駕駛人的安全教育。

(六)各級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要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建設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網絡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發〔**〕140號文件要求,建立農村三級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網絡建設,進一步擴大道路交通管理管控率;完善縣鄉道路安全設施,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條件;積極發展農村客運,解決農民出行問題。要把農村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納入街鎮鄉安全生產達標活動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實行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