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腐敗體系意見
時間:2022-11-03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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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發的《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2年工作規劃》(中發〔**〕9號,以下簡稱《工作規劃》),是今后5年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指導性文件。認真貫徹落實《工作規劃》,扎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對于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促進富裕文明和諧新廣西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為切實抓好《工作規劃》的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我區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貫徹落實《工作規劃》的總體要求
(一)明確落實《工作規劃》的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貫徹維護黨章,以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為主線,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全面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緊密結合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根據新的時代條件和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以改革創新精神整體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各項工作,為實現黨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決策和戰略部署,推進富裕文明和諧新廣西建設提供有力保證。
(二)把握落實《工作規劃》的基本要求
認真貫徹《工作規劃》提出的“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改革創新、開拓進取,懲防并舉、重在建設,統籌推進、綜合治理,突出重點、分類指導”的基本要求,在懲防體系建設實踐中要注重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1.緊密圍繞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廣西的總體部署,把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作為懲防體系建設的出發點。站在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高度來謀劃和落實懲防體系建設各項工作,做到既發揮服務和促進作用,又推動反腐倡廉建設各項工作的落實。
2.堅持以解放思想為先導。在懲防體系建設中注重用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探索新途徑,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全面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3.堅持懲防并舉、注重預防。做到懲治和預防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不斷加大防治腐敗工作力度。
4.堅持整體推進、突出重點。既要全面貫徹《工作規劃》提出的推進懲防體系建設的各項任務和措施,把改革的推動力、教育的說服力、制度的約束力、監督的制衡力、懲治的威懾力結合起來,增強體系建設的綜合效能,又要突出重點,抓住關鍵,以重點工作的成效帶動全局工作的發展,以關鍵環節的突破帶動整體建設的推進。
5.堅持統籌兼顧、協調配合。結合我區反腐倡廉建設的實際,科學制定懲防體系建設的階段性任務與戰略性目標,增強科學性、系統性、前瞻性。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齊抓共管,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和全社會的積極參與和支持,形成推動反腐倡廉建設的整體合力。
(三)努力實現《工作規劃》確定的工作目標
經過今后5年的努力,建成廣西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黨員干部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比較完善,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進一步增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體制機制改革不斷深化,黨風政風明顯改進,腐敗現象進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眾的滿意度不斷提高。
二、推進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一)切實加強領導干部黨風廉政教育
1.深入開展理想信念和廉潔從政教育。以領導干部為重點,大力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學習貫徹,把黨風廉政教育融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之中,教育和引導各級領導干部深刻領會科學發展觀的科學內涵、精神實質和根本要求,提高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堅定理想信念,增強黨性修養,打牢廉潔從政的思想政治基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領導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規定。建立健全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反腐倡廉理論學習制度。各級黨委(黨組)學習中心組每年要安排反腐倡廉專題理論學習。縣級以上黨政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講一次廉政黨課或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勢報告。加強領導干部廉政教育培訓,把反腐倡廉教育納入全區各級黨校、行政學院以及其他干部培訓機構的教學計劃,在各類領導干部進修班、培訓班中開設廉政教育專題課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每年分級舉辦鄉科級以上黨政主要領導干部以及新任職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教育專題學習班。
2.加強黨的作風教育和紀律教育。認真組織開展黨風黨紀專題教育,教育和引導各級領導干部自覺遵守黨的紀律,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實改進領導干部和黨政機關作風,著力解決一些領導干部在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自覺做到為民、務實、清廉。繼承黨的光榮傳統,牢記“兩個務必”,弘揚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發揚艱苦奮斗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堅決制止奢侈浪費現象,大力精簡會議和文件,改進會風和文風。嚴格執行有關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的規定和中央紀委關于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的“七項要求”,切實改進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作風,糾正一些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在公務活動中奢侈浪費、違規公款消費、重大問題個人說了算以及對職工困難漠不關心等問題,形成依法經營、廉潔從業、民主管理的風氣。切實改進高等學校領導人員作風,提高民主決策和校務公開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切實改進農村基層、街道社區干部作風,認真解決少數基層站所存在的干部吃拿卡要、刁難群眾和工作效率低下等問題,做到廉潔奉公、勤政為民。
(二)加強面向全黨全社會的反腐倡廉宣傳教育
1.完善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納入全區宣傳教育的總體部署。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宣傳思想、文化教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部門要把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納入年度工作安排,作出部署。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傳教育聯席會議制度,整合各方面資源,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在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中的優勢,形成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整體合力。
2.認真落實《關于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的意見》。豐富“”教育內容。結合我區黨員干部的思想實際,每年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一次反腐倡廉主題教育活動。運用多種教育形式和手段,對黨員干部開展經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各級黨組織要根據不同行業、不同部門和不同崗位黨員干部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廉政教育。
3.深入開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各級黨組織要注意發現和總結本地本部門的先進經驗和模范典型,舉辦先進事跡報告會,積極開展向勤廉兼優典型學習活動。通過組織黨員干部參觀警示教育基地、聽取違紀違法人員現身說法、觀看典型案例教育片等多種形式,開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鐘長鳴。加強黨紀政紀條規教育,逐步建立對黨員干部進行黨紀政紀條規教育培訓制度。
4.加大反腐倡廉宣傳力度。深入宣傳黨的反腐倡廉理論、方針政策,宣傳反腐倡廉形勢以及我區反腐倡廉建設的重大決策、工作部署和成果經驗。建立完善反腐倡廉新聞制度,適時通報我區反腐倡廉建設情況。充分發揮各類宣傳機構的作用,形成宣傳合力,營造良好的宣傳輿論氛圍。全區各級黨報、黨刊、電臺、電視臺要繼續辦好反腐倡廉專欄或專題節目。做好反腐倡廉對外宣傳工作,嚴格執行反腐倡廉新聞宣傳紀律。加強反腐倡廉網絡文化建設和管理。通過建立廉政網站以及在重點新聞網站、政府網站開設反腐倡廉專題欄目(網頁),開展反腐倡廉網上宣傳。加強反腐倡廉網絡評論隊伍建設,積極開展網上評論和熱點問題引導,提高網上輿論應對能力。
(三)加強廉政文化建設
進一步落實《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桂辦發〔**〕3號)要求,把廉政文化建設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總體部署,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結合理想信念、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按照廣泛化、特色化、精品化、基地化建設的要求,開展豐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創建活動。圍繞“為民、務實、清廉”的主題,扎實推進廉政文化進機關工作。認真落實教育部《關于在大中小學全面開展廉潔教育的意見》(教思政〔**〕4號),在學生思想道德教育中融入廉潔教育內容,豐富青少年思想道德實踐活動,深化青少年廉潔教育工作。結合企業文化建設,深入開展廉潔誠信、依法經營教育。圍繞創建“廉潔家庭”,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家庭助廉教育活動,倡導文明風尚和清廉家風。結合構建“和諧社區”,開展社區廉潔文化創建活動。充分利用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系統,結合農村傳統文化活動,加強農村廉政文化建設。發揚革命傳統,挖掘中華優秀文化的豐厚資源,整合我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革命紀念場館以及其他歷史文化資源和設施,建設廉政教育基地。積極實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努力打造一批適應反腐倡廉建設要求,具有特色,思想性、藝術性和時代性較強的廉政文化精品。及時總結推廣廉政文化建設工作經驗,不斷豐富和創新廉政文化內容形式和傳播手段,擴大覆蓋面,增強影響力,努力提高廉政文化建設水平,形成“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社會風尚。
三、加強法規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我區反腐倡廉制度體系
(一)完善黨內民主和黨內監督制度
1.健全黨內民主集中制的具體制度。加強領導班子議事、情況溝通以及監督檢查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等方面的制度建設,推進民主集中制的貫徹落實。
2.健全各級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黨代會負責并報告工作和接受監督的相關制度。建立黨代會代表提案制度、代表提案處理和回復機制。積極探索黨的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的途徑和形式。制定落實《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暫行條例》的實施辦法及工作程序,積極推進黨代會代表任期制工作。積極探索建立黨委委員、紀委委員在黨委全會、紀委全會閉會期間發揮作用的機制。
3.建立完善黨委(黨組)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序,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分級制定黨委(黨組)重大事項決策制度、重大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重大事項實施監督和反饋制度。建立健全專家咨詢、社會聽證和公示制度。
4.健全黨內民主制度。制定黨務公開工作意見,健全黨內情況通報、情況反映制度。進一步完善各級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制度,切實改進民主生活會的方式方法。
5.制定完善落實黨內監督條例的配套措施。制定落實中央有關巡視工作規定的配套制度。
(二)完善規范國家工作人員從政行為的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中央有關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規定。研究制定加強全區公務員從政道德建設方面的制度。研究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廉政條例》。
2.健全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
(三)完善對違紀違法行為的懲處制度
1.建立健全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配套制度。進一步完善全區黨政領導干部問責、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研究制定對損害群眾利益行為的責任追究辦法。
2.進一步規范紀檢監察機關與檢察機關相互移送案件工作。
(四)完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法規制度
1.制定完善廣西貫徹落實《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的實施辦法,完善廣西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的檢查考核辦法和責任追究辦法。
2.制定我區落實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的具體辦法。
3.探索制定我區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綜合評價體系和責任追究辦法。
四、強化監督制約,切實規范權力運行
(一)加強對領導機關、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監督
1.加強對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的監督。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維護中央權威和黨的集中統一,始終同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確保黨的十七大精神的全面貫徹落實。
2.加強對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情況的監督。圍繞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改革開放和自主創新、優化經濟結構和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加強節能減排和生態環境保護、節約集約利用土地、重視改善民生和促進社會和諧、推進北部灣經濟區開放開發建設等中央和自治區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防止和糾正違背科學發展觀的行為。
3.加強對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督。嚴格執行黨委全委會和常委會議事規則、決策程序。開展對重大決策、重要干部推薦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獎懲等方面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督檢查。發揮黨委全委會的日常監督作用,健全全委會會議制度和常委會定期向全委會報告工作制度。落實黨委全委會的職責,重大問題由全委會討論決定。加強對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和監督。
4.加強對領導干部落實廉潔自律規定情況的監督。嚴格執行《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中紀發〔**〕7號),深入治理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賭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財物、利用婚喪嫁娶等事宜收錢斂財等問題。治理領導干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獲取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的問題。清理糾正領導干部在住房上以權謀私的問題。糾正和查處領導干部放任、縱容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其職權和職務影響經商辦企業等問題。治理領導干部違規插手招標投標、土地出讓、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市場交易活動以謀取私利的問題。
5.加強上級黨委和紀委對下級黨委及其成員的監督,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廉政談話、誡勉談話、函詢等制度。健全上級黨委對下級黨委常委經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機制。各級黨委、紀委、組織部門負責人,每年應至少參加一次下一級黨政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加強黨委常委會內部監督,建立健全黨委常委會成員向常委會述職述廉和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主要負責人要自覺接受常委會成員的監督。加強同級紀委對黨委常委會成員的監督。逐步推進黨務公開,充分發揮黨代會代表的作用,探索建立同級黨代會代表、全委會對常委會工作進行評議監督制度,保證黨委領導班子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
6.加強巡視監督。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重點加強對全區各市的巡視,并延伸到縣(市、區)。繼續加強對自治區直屬機關、國有企業和高等學校的巡視。圍繞自治區黨委中心工作,開展專項巡視。加強對巡視成果的綜合運用。
7.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派駐(出)機構的監督作用。認真落實中央關于對紀檢監察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規定。各派駐機構要認真協助駐在部門黨組(黨委)和行政領導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組織協調反腐倡廉工作,切實加強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完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自我約束機制。
(二)加強對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權力行使的監督
1.加強對干部人事權行使的規范和監督。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充分發揮巡視和審計結果在干部選拔任用監督中的作用。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前征求同級紀委意見、建立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情況等制度。探索開展全委會委員對本級黨委新提拔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進行民主測評的工作。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監督辦法,發揮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作用,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全過程的監督。加大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力度,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帶病提拔”。嚴肅查處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突擊提拔調整干部等行為,堅決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2.加強對司法權行使的規范和監督。完善紀委和黨委政法委、組織部等部門在對司法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監督工作中的協作配合機制。重視人大對司法機關的監督。加強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強化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中分工負責、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約。強化司法機關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堅決防止和糾正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的問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3.加強對行政審批權和行政執法權行使的規范和監督。深入推進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完善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建立健全運行機制和監管辦法。進一步完善我區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立健全作風效能投訴網絡和工作機制。嚴格執行各項責任、督查、考核制度,全面推行政府績效管理和行政問責制,認真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機關績效考評辦法(試行)》(桂辦發〔**〕14號),促進各級機關廉潔高效。
4.加強對財政資金運行環節的監管。加大對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政府非稅收入和“收支兩條線”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繼續對“小金庫”進行專項清理。強化事前審核調研、事中跟蹤監控和事后專項檢查全過程監督,把監督貫穿于財政資金運行的各個環節。加強財政監督信息化建設,強化對財政資金監管全過程的實時動態監控,全面提升財政監督效能。加強對各項專項資金和建設資金的監督,重點加強對扶貧開發資金、救災資金、防洪保安費、天然林保護和退耕還林等專項資金的監督,加強對國債項目資金等建設資金的監督,保證資金專款專用。
5.加強對金融機構重點部位的監督。切實加大銀行業風險防范和處置力度。加強對金融企業全方位全過程監管以及重點領域和環節監管,穩妥處置各機構特別是中小銀行類金融企業風險。完善不良貸款監測分析系統,建立有效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的應急機制和預案,提高應對能力。建立健全跨境資金流動監測預警體系,堅決遏制和依法打擊逃廢銀行債務的違規違法行為。積極推進銀行業案件防控的外部監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案件防控工作考評機制,實施有針對性的差別監管。
6.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監管。充分發揮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政府職能部門的作用,加強對企業重組、改制、破產和國有資本運營各個環節的監管,重點圍繞投資決策、產權交易、資本運營、財務管理、營銷采購、工程招投標、重要項目管理、勞務管理、用人管理、風險管理以及境外國有資產監管等方面,特別是加強對企業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運作事項及重要人事任免等實行集體決策情況的監督檢查。進一步發揮財務審計監督職能作用,加強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外派監事會要依法依規對企業財務活動及企業負責人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確保國有資產及其權益不受侵犯。
(三)充分發揮各監督主體的作用
1.加強和改進黨內監督。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嚴格執行黨內監督制度。充分發揮巡視監督作用,加強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監督。發揮民主生活會監督作用,加強領導班子成員之間的相互監督,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堅持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制度,接受黨員群眾的監督。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尊重黨員主體地位,切實保障黨員在黨內的批評、建議、檢舉等權利。建立健全黨的紀檢機關與組織部門有關情況溝通、通報制度。
2.支持和保證人大監督。加強和改善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立法權、監督權、重大事項決定權和人事任免權。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依法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加強對法規、規章的備案審查。認真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的專項工作報告,嚴格審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財政預決算及其執行情況和審計工作報告。抓好執法檢查、視察工作。認真辦理人大代表的建議和議案。
3.支持和保證政府專門機關監督。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充分發揮行政監察作用。加強廉政監察、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重大決策部署,圍繞依法行政、提高機關效能等強化監督檢查。深入開展審計監督,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資金的審計,加大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力度,加強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加強對國有企業改制過程的審計監督。逐步推行經濟效益審計。依法公告審計結果,重視審計結果的運用。
4.支持和保證司法監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審理和執行行政訴訟案件,監督和維護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逐步實行行政訴訟異地審理。支持檢察機關依法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強化對刑事訴訟、民事審判活動和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檢察機關既要加強對行政執法機關不移交涉嫌犯罪案件的監督、強化對偵查部門的立案監督與偵查監督、強化對審判機關的審判監督、強化對刑罰執行場所的執行監督,又要強化檢察機關內部依法辦案的監督。防止和糾正侵犯舉報、控告、申訴人合法權益。完善監督機制,變事后被動監督為事前、事中的主動監督。
5.支持和保證政協民主監督。把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進一步完善民主監督機制。支持政協運用會議、座談等形式,就事關民主法制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問題進行監督。支持政協通過委員視察、委員提案、委員舉報、大會發言、反映社情民意、委員應邀擔任司法機關和政府部門特約監督員等形式,對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的實施、黨委和政府重大方針政策及重要工作部署的實施、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和廉潔從政等情況進行監督。建立政協委員直接向黨政主要領導反映黨風政風方面意見、建議的制度。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發揮政協、派和無黨派人士的監督作用,認真聽取他們的批評和建議,及時向他們通報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認真辦理政協委員的提案和建議。
6.支持和保證群眾監督。認真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信息、保密審查等工作機制,建立完善辦事公開機制,完善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議、監督等各項保障制度。推進政府上網工程,抓好政府信息網站建設。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以及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全面推行社會聽證、專家咨詢等制度,增強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監督作用。建立完善群眾組織與政府部門的聯席(聯系)會議制度,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群眾性法律監督檢查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加強群眾信訪工作,建立健全信訪舉報工作機制,推進信訪信息化建設,認真落實領導干部接待群眾來訪制度,積極開展干部下訪工作,暢通信訪渠道,及時處理信訪問題。
7.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工作的意見》,重視和支持新聞媒體正確開展輿論監督。各級領導干部要正確對待輿論監督,增強接受輿論監督的自覺性,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呼聲,推動和改進工作。新聞媒體要堅持科學監督、依法監督和建設性監督,遵守職業道德,把握正確導向,注重社會效果。建立加強新聞單位與紀檢監察機關信息溝通的機制,拓寬新聞監督渠道。
8.探索建立健全我區預防腐敗機制。加強對預防腐敗工作的組織協調、綜合規劃和政策制定,對重要改革措施進行調查研究和分析論證。逐步建立預防腐敗信息共享機制和腐敗風險預警機制。總結預防腐敗工作的有效做法,提高工作水平。
9.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形成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建立健全強化監督的機制,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把各監督主體結合起來,切實增強監督合力。
五、深化改革,不斷推進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工作
(一)進一步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建立健全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規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差額選舉辦法,探索公開推薦空缺職位人選辦法,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推行黨委討論決定重要干部任用票決制,認真執行黨委全委會對下一級黨政領導班子正職人選實行無記名投票表決的辦法,并擴大到黨政部門正職和一些重要部門的副職。在市、縣兩級全面推行常委會討論決定干部任用采取無記名投票表決的辦法。建立公務員正常退出機制,完善領導干部職務任期、回避、交流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評價體系,發揮考核結果在干部任用和監督管理中的作用。
(二)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
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推進以明確、規范申訴復查和再審立案的工作程序為重點的立案工作改革,推進執行工作和審判監督工作改革,建立從立案到執行各個司法環節的全方位綜合審判管理體系。完善檢察機關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的程序、內容、措施和范圍。完善減刑、假釋、保外就醫、暫予監外執行、服刑地變更的條件和裁定程序。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執法過錯、違紀違法責任追究和領導干部失職責任追究等制度。健全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制度和司法財政保障機制。積極推進檢務公開、審判公開和警務公開。完善法律統一適用制度,完善司法鑒定管理體制,規范司法人員自由裁量權行使,保證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三)推進行政管理和社會體制改革
1.進一步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貫徹落實《關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深入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完善行政管理決策機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協商和協調機制,完善公示、聽證制度和專家論證、技術咨詢、決策評估等制度。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以行政首長為重點對象的行政問責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機制。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削減行政許可項目,完善網上審批系統,健全行政審批項目動態管理機制。
2.深化社會體制改革。擴大公共服務,完善社會管理。努力推進全區教育、衛生事業改革和發展,加強住房改革和建設,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努力使全區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
(四)推進財稅體制改革
1.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規范預算資金分配,全面推行綜合預算編制,逐步建立科學、合理、規范的綜合定額標準體系。制定《自治區本級部門財政撥款結余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嚴格預算調整,減少預算執行中的調整事項。
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規范和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提高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建立完善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體制,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補助力度,規范專項轉移支付,提高透明度,逐步做到向全社會公開。
2.深化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國庫集中收付運行機制。逐步將基本建設、企業挖潛改造等專項資金納入國庫集中支付范圍,逐步將預算外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建立健全國庫動態監控系統。積極推行公務卡制度。建立健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在不改變預算單位資金管理權與會計核算權的前提下,逐步取消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
3.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體系。政府非稅收入要逐步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要逐步納入預算管理,政府性基金收入要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對罰沒收入要徹底實行“罰繳分離”。加強對國有資源(資本)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經營性資產及其收益的監督管理,確保政府非稅收入應收盡收。進一步加強票據監管。建立全區“收支兩條線”電子監察系統,健全“收支兩條線”監督檢查機制。
4.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加強對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工作的監督管理,跟蹤了解實施情況,建立規范津貼補貼工作重要情況報告制度。
5.認真落實中央的稅收改革政策,強化稅收調節,規范稅收優惠政策,嚴格控制稅收減免。
(五)推進金融體制改革
深化地方金融機構改革。加強地方金融主體建設,整合地方金融資源,提升我區金融機構的綜合實力和整體競爭力。繼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產權制度、法人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經營效益。
健全支付監管體系,強化銀行賬戶規范管理。建立完善反洗錢監管體系,加強對大額度資金以及可疑交易資金監測,逐步將特定非金融機構納入統一的反洗錢監管體系,有效預防腐敗分子洗錢和轉移資金。防范和查處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強化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監管,將監管力量向高風險類上市公司傾斜,嚴肅查處市場操縱和內幕交易行為。
(六)推進投資體制改革
1.加快推進政府投資體制改革。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投資管理條例,完善政府投資項目決策機制,建立政府投資決策責任追究制度。推行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建立重大項目公示制度、政府性資金投資評審制度、重大項目稽察制度、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制度。加強對政府投資的審計監督,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全過程監管。逐步建立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項目聯合督察制度、統建統管制度。
2.推進企業投資體制改革。修訂我區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目錄和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備案辦法、外商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以及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等規定,擴大企業投資決策權,鼓勵社會投資,規范企業投資行為。
(七)推進國有企業改革
深化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和有效制衡機制。推進國有企業監管體制改革。加強大型國有企業董事會建設,充分發揮外派監事會對企業重大決策的監督作用。健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制度。建立完善薪酬調控機制與激勵約束機制,健全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薪酬制度和國有企業管理層投資持股制度,進一步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制定國有企業重大決策失誤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建立健全國有企業及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主導地位企業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八)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及相關改革
1.推進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度改革。建立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聯合執法監督制度,建立全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統一有形市場,全區使用統一的電子化評標系統,建立全區統一的招標評標專家庫,建立全區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對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實行有效監管。
2.規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權出讓制度。進一步規范各級政府供地行為,堅持依法依規出讓土地,認真落實經營性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規定。強化對國有土地出讓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切實加強對征用土地的批后實施和供地的監管工作。深化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和探礦權、采礦權有償使用制度改革。
3.推進產權交易市場建設。建立健全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監管法規體系,實行企業國有產權進場交易,完善企業國有產權和上市公司國有股權交易監管措施,重點建設和推廣信息監測系統,實現交易動態監管。加強產權交易行業自律組織建設。
4.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購制度體系。進一步擴大采購范圍,繼續完善“管采分離”的管理體制。抓好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的編制和審核工作。實施監督懲罰并重的監控方式,建立監督有力的動態監控體系,完善財政部門綜合性監督與監察、審計部門專業性監督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加大電子化采購平臺建設,建立統一的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規范國有企業物資采購招標投標工作。
5.健全廣西社會信用體系。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制度規范和行業信用記錄。建立健全失信懲戒制度和守信激勵制度。整合有關部門和行業信用信息資源,建立綜合性數據庫,逐步形成信用信息共享機制。
六、深入開展專項治理,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一)突出抓好專項治理
圍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每年確定工作重點,開展專項治理,著力解決損害農民利益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清理涉農亂收費,糾正農村土地承包、進城務工中損害農民權益等突出問題,認真落實中央和自治區支農惠農政策。深入治理教育亂收費,深化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加強收費監管。加大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力度,規范藥品生產和銷售行為,完善以自治區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采購辦法,認真落實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各項措施,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做好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鞏固治理公路“三亂”成果,保障鮮活農產品以及救災物資運輸綠色通道安全暢通。認真治理公共服務行業侵害群眾消費權益等問題。加強對社會中介組織、行業協會的監督管理,規范服務和收費行為。做好清理規范評比達標表彰工作,糾正節慶活動過多過濫問題。
(二)加大糾風工作力度
落實中央宏觀調控措施,加強全區價格監管,嚴格控制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調整,打擊價格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強化對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扶貧、救災資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和教育附加等專項資金的監管,特別是加強對救災款物的監管,建立完善規章制度、工作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制定有關部門大額度專項資金使用向同級監察、糾風部門報告的備案制度,加強資金分配使用自由裁量權的監督。堅持糾建并舉,進一步加強政風行風建設和民主評議工作,加強“政風行風熱線”工作,暢通群眾投訴渠道,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在全區開展創建文明行業、人民滿意政府部門活動。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案件。
(三)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進一步完善糾風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提升全區糾風工作水平。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按照自治區紀委、自治區監察廳《關于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責任制暫行辦法》(桂紀發〔**〕25號)的要求,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責任分工。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糾風信訪工作暫行辦法》(桂糾辦發〔**〕12號),探索建立及時發現和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機制。制定《建立健全防治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將糾正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工作納入全區機關績效考核范圍,實現規范化管理。
(四)深入開展執法監察
重點解決我區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質量安全、安全生產、庫區移民、征地拆遷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加強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認真履行環境保護職責以及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重損害群眾環境權益的地方和單位,追究有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責任。健全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嚴肅處理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深入開展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大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力度,堅決查處事故背后的失職瀆職行為和腐敗問題。嚴肅查處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為,糾正違反耕地保護制度的行為。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嚴肅查處礦產資源開發中的違紀違法行為。開展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監督檢查。結合加快推進廣西北部灣經濟區開放開發建設的實際,進一步加強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執法監察,加強對新開工項目的監督檢查。
七、堅決懲治腐敗,保持查辦案件的強勁勢頭
(一)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
旗幟鮮明地反對腐敗,對任何腐敗分子都必須依法嚴懲,決不姑息。以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的案件為重點,嚴厲查辦官商勾結、權錢交易、權色交易和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利用干部人事權、司法權、行政執法權、行政審批權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的案件。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案件。嚴肅查處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及違法轉包分包的案件,非法批地、低價出讓土地、違規審批房地產開發項目或擅自變更規劃獲取利益的案件,違法審批探礦權和采礦權、違法入股礦產開發的案件,金融領域違規授信、內幕交易、挪用保險資金、違規發放核銷貸款和資產處置的案件,在企業重組改制、產權交易、資本運營和經營管理中隱匿、私分、侵占、轉移國有資產以及企業領導人員失職瀆職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案件。嚴肅查處貪污、侵吞、挪用、擠占惠民專項資金以及與民爭利的案件。嚴肅查處領導干部和執法人員為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和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嚴肅查處賄賂案件,既要懲處受賄行為,又要懲處行賄行為。
(二)深入治理商業賄賂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繼續在全區深入開展商業賄賂專項治理工作。綜合運用司法、行政、紀律等手段,重點查處發生在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采購、資源開發和經銷等領域以及銀行信貸、證券期貨、商業保險等方面的商業賄賂案件。依法查處國(境)外經濟組織在我區的商業賄賂行為。利用經濟處罰、降低或撤銷資質、吊銷證照等多種手段,嚴厲懲治商業賄賂行為,堅決糾正不正當交易行為,規范交易活動。建立完善重點領域商業賄賂犯罪檔案查詢系統、不良行為記錄和“黑名單”制度,把是否存在不正當交易行為尤其是行賄行為作為市場準入和退出的重要依據。完善規范市場競爭行為和懲治商業賄賂的制度,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我區防治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
(三)提升依紀依法辦案的能力和水平
嚴格履行辦案程序,按照規定權限正確使用辦案措施,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嚴格依紀依法查辦案件。司法機關依法履行批捕、起訴、審判職責,懲治各類職務犯罪和商業賄賂犯罪。加強出入境管理和經濟偵查等相關工作。加強制度建設,形成完善的辦案程序規范體系。健全舉報人和證人保護制度。建立健全案件監督管理機構,加強對辦案全過程的管理和監督,切實保障舉報人和被調查人的合法權益,維護違紀黨員、行政監察對象的申訴權利。為受到錯告、誣告的同志澄清是非,對誣告陷害的嚴肅查處。暢通舉報渠道,鼓勵和支持實名舉報,嚴格為舉報人保密,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在懲治腐敗中的積極作用。
加強對新形勢下查辦案件工作特點和規律的分析研究,嚴格區分一般性錯誤和嚴重違紀違法的界限,嚴格區分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出現的失誤和違紀違法的界限,嚴格區分違紀與違法的界限,正確把握政策和策略,做到寬嚴相濟、區別對待。綜合運用法律、紀律、行政和經濟處罰、組織處理等辦法,增強辦案的綜合效應,提升懲治工作水平。
(四)健全查處案件協調機制
建立健全組織協調機制,進一步強化各級黨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的作用,由紀委書記擔任同級黨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組長,加強對重大案件的協調、指導和督辦。加強紀檢、審判、檢察、公安、監察、審計等執紀執法機關的協調配合,完善協調溝通機制,規范協作辦案程序,建立完善案件證據相互移送等制度以及跨區域協作辦案及防逃、追逃、追贓機制,推進案件協調工作制度化和程序化,進一步形成懲治腐敗的整體合力。
(五)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作用
加強對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違紀違法案件的特點和規律,提出防治對策措施。對重大典型案件實行“一案三報告”制度,分別提出案件調查報告、剖析報告和總結報告。做到以查促教,利用典型案件開展警示教育,總結教訓,引以為戒;以查促管,從案件暴露的問題入手,進一步強化對黨員干部的監督管理;以查促建,通過查辦案件,查找體制機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實現查處案件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紀效果相統一。
八、加強領導,切實抓好《工作規劃》的貫徹落實
1.深入學習宣傳,統一思想認識。把學習《工作規劃》納入各級黨委(黨組)學習中心組的理論學習內容,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廣大黨員干部深入學習《工作規劃》,深刻領會《工作規劃》的主要內容、精神實質和基本要求,充分認識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大意義,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的要求上來。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工作規劃》,形成貫徹落實《工作規劃》的濃厚社會氛圍。
2.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各級黨委是反腐倡廉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充分履行全面領導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政治責任。各地要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把貫徹落實《工作規劃》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黨組)書記要對貫徹落實《工作規劃》負總責,班子其他成員要根據分工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各級紀委要切實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加強組織協調,協助黨委抓好《工作規劃》各項任務的分解,制定實施方案,作出具體安排,組織有關部門抓好工作落實。區直各部門要充分履行職責,明確工作任務,認真落實本部門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各有關單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保證工作任務的完成。
3.完善工作機制,強化督促檢查。要把貫徹落實《工作規劃》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以及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察考核之中,作為工作實績評定和干部獎懲的重要內容,嚴格責任考核,強化責任追究。自治區黨委成立自治區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以加強對全區懲防體系建設的工作協調和指導,組織開展督促檢查,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全面推進《工作規劃》的貫徹落實。要加強調查研究,建立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績效測評工作機制。巡視機構要把貫徹落實《工作規劃》情況作為巡視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細則,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每年對工作進展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定期分析工作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積極研究對策措施,不斷提高工作水平,確保落實《工作規劃》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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