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全市消防意見

時間:2022-11-05 1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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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全市消防意見

近年來,我市消防工作明顯進步,防控火災的能力進一步提高。但當前我市消防安全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各種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的隱患仍然存在,消防工作形勢依然嚴峻。為認真貫徹落實《消防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和《**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有效預防火災事故,保障公共安全,為我市增強“三力”、率先崛起提供安全的發展環境,結合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依法履行職責,全面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

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內容。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消防法》,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各級政府的主要領導是本地區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分管領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消防安全的領導責任。市、縣區政府每年至少兩次在政府常務會議上聽取消防工作匯報,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問題;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消防工作會議,部署年度消防工作和冬季防火工作。市、縣區政府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掌握工作動態,交流工作經驗,研究工作措施,協調解決消防工作有關問題。鄉鎮政府要明確分管領導,定期聽取消防工作匯報,協調解決本轄區的重大消防問題。要依托公安派出所建立專門的防火和滅火組織,重點鄉鎮要設立專門的安全監管組織。行政村、社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六合一”安全監管員的工作職責,經常性地組織開展日常消防宣傳和檢查。

依法加強消防安全監管。部門依法監管是全社會消防工作格局的重要內容。各部門要依法加強消防安全監管,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各級公安機關作為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門,要切實擔負起綜合監管的職責。其它相關部門要認真抓好本行業、本系統以及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所屬或歸口管理的單位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發現火災隱患的,應立即責令整改;發現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要及時報告并積極配合公安消防部門依法查處。要將部門消防安全監管情況作為本部門機關效能建設、年度工作考核和有關榮譽評比的重要內容。公安消防部門要及時向監察等部門主動提供各部門依法履責的情況,監察部門也要加強對各部門落實消防工作責任的監督。消防工作聯席會議要及時將部門履責情況向同級人大常委會通報。凡未履責或未認真履責而發生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嚴肅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各有關部門要依法加強對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制訂并落實《關于落實單位和業主消防安全責任的規定》,明確對單位和業主依法實施停產停業、治安拘留等行政處罰措施,推動單位和業主安全責任的真正落實。

依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負責。各單位要進一步落實公安部關于《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嚴格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要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巡查,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加強對本單位和員工尤其是流動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定期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機制,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切實提高單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大整治力度,切實解決消防安全隱患

堅決整治“三合一”企業隱患。各級政府要深刻吸取吳興區織里鎮“9.14”、“10.21”火災事故的沉痛教訓,舉一反三,痛下決心,以更加嚴厲的措施,加大對“三合一”企業的整治和管理力度,嚴格依照《消防法》的要求和公安消防部門的技術標準,堅決實行企業生產(經營)、儲存與生活相分離,從根本上解決消防火災隱患。對整改不合格的企業,一律不得恢復生產和經營;對不能整改分離的企業,一律關停。吳興區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對織里鎮“三合一”企業整治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力度,采取斷然措施,從根本上解決織里鎮“三合一”企業安全隱患問題,并依法加強規劃建設的監管,嚴防產生新的“三合一”企業。

堅決整治威脅公共安全的各類隱患。以大型企業、易燃易爆單位及醫院、學校、商場、市場、公共娛樂等人員集聚場所和城鎮老式居民住宅區等為重點,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對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等重大火災危險源要限期搬遷。對無法保證消防安全的場所和設施,要責令停止使用。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各類大型活動,要堅決取消,對擅自舉辦的,相關部門要依法依規處罰。要結合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加快推進城鎮老式居民住宅區的拆遷和改造,明確責任部門和具體措施,限時改造,狠抓落實。

堅決排查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隱患。加快建立建筑工程消防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快排查建筑工程的相關消防安全隱患。各級政府要在2006年底前,對本轄區內所有多業主共用建筑進行全面排查,逐一明確共用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歸口單位。對責任不明確或無法落實,且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的建筑物要依法責令停止使用。各級規劃建設部門要在2006年底前,對本轄區內建筑工程項目進行一次專項檢查,摸清底數,登記造冊。對未經審核擅自組織施工或未經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要依法堅決查處;對符合相關條件和標準的,要督促其在檢查發現后3個月內補齊所有手續;對不符合相關條件和標準的,一律停止使用。

切實加大對重大火災隱患的督促整治力度。市、縣區政府要完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認定公告、督辦整改、部門通告和驗收機制,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的局面。要通過滾動排摸,每季公告各級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及其整改進展情況,對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的,要無條件關停,逐步改善社會消防安全環境。

三、加強消防投入,努力增強防災救災能力

加大消防經費保障力度。各級政府要加大消防經費投入力度,按照現行事權劃分原則,將本級公安消防部門消防業務經費和消防設施維護費用等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按照“誰使用、誰出資”的原則,各級政府要落實好合同制消防隊員和專職防火巡查員工作經費,同時配備好必要的裝備。

加強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建設。各級政府要按照《**市社會消防組織建設三年規劃(2005年-2007年)》,抓好消防隊伍建設。要進一步充實公安消防滅火力量。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按每年70人的進度分3年完成210名合同制消防隊員的招聘工作,充實消防力量,提高滅火救援能力。要進一步加強防火監督隊伍建設。公安消防部門和派出所要進一步整合警力資源,優化警力配置,集中更多的警力用于社會防火監督。要進一步加強專職防火巡查員隊伍建設。各縣區消防大隊和鄉鎮派出所要組建一支3至10人組成的專職防火巡查員隊伍,協助公安機關及時發現各類消防違法行為,切實加強對社會面火災隱患的防控。織里鎮等重點鄉鎮要從實際出發,適當增加巡查員配備人數。專職防火巡查員由各縣區政府統一向社會公開招聘,經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各級政府和公安機關要嚴格對防火巡查員隊伍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對其實行定期考核和動態淘汰制。

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和救援裝備建設。要按照消防規劃,進一步加強消防站、消防車道和消防給水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做到規劃、建設、使用“三同步”。2006年底前要完成吳興消防站建設,2007年底前要完成飛英消防站、**開發區消防站、菱湖消防站和長興消防站建設。各級政府要針對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建筑坍塌事故等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和重大恐怖事件嚴控和應急處置的需要,及時配置所需的特種裝備和滅火救援通訊指揮裝備。

四、立足當前和著眼長遠,多層面加強消防安全建設

積極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推進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加強重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司法、勞動保障、科技、安監部門要把消防常識教育納入普法、科普和崗位教育、日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教育部門要將消防常識教育納入學生安全教育內容。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站等新聞媒體要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廣告,義務宣傳消防知識,努力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識、法制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消防部門要嚴格對專業消防控制中心人員和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并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安監、勞動、保障、教育、工會等部門要開展對企事業單位負責人、業主以及廣大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要在織里鎮實行全員培訓持證上崗試點工作,并在總結具體做法的基礎上,在全市全面鋪開。各級政府要積極探索建立火災隱患有償舉報制度,形成人人參與安全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

加強消防規劃的編制和落實。各級政府要加快編制消防專項規劃,并與城市總體規劃、建制鎮總體規劃、村莊集鎮建設規劃、各類詳細規劃及有關專項規劃同步編制。對沒有消防專項規劃的各類詳細規劃一律不予審批;對已經批準的,要責成所在地縣區、鄉鎮政府在三個月內完成消防規劃的編制。要加強消防規劃的落實。對已批準的消防規劃,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劃內容、規劃期限和規劃要求抓好落實,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變更。要切實抓好農村消防設施建設、消防隊伍建設、日常消防管理等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不斷提高農村地區防控火災的能力。

大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堅定不移地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加快推進“二三三”工業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扎實推進四大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全力打造十個全國先進制造中心,優化生產力布局,加速產業集聚。加快培育發展一批大企業、大集團和知名品牌,引導企業規模生產、規范發展。要加快鄉鎮工業園區的標準廠房建設,積極推動童裝、竹木制品等行業進標準廠房,解決行業性重大消防安全隱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