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體建設年活動意見

時間:2022-11-05 0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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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體建設年活動意見

為加快文化大市建設,推動我市農村文化體育事業的繁榮和發展,決定在全市農村開展“文體建設年”活動,活動首期規劃三年(**-2007年)。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中共**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基層文化建設的若干意見》(湖委辦[2002]27號)為依據,以豐富農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農村群眾的思想道德素質為目的,堅持“政府推進與社會運作相結合、送文化下鄉與強化農村文化建設相結合”的原則,重點加強村鎮文化陣地建設,立足基層、夯實基礎,活躍鄉村、服務農民,全面推進農村先進文化建設,為加快建設文化大市、促進我市農村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二、主要目標

至2007年底,全市鄉鎮基本建成省級“東海明珠”工程,建成村級文體俱樂部300個,培育農村特色文體團隊100支、農村文體示范戶1000戶,鄉鎮宣傳文化中心工作人員崗位培訓率達100%。

三、工作重點

(一)加快“東海明珠”工程建設

加強鄉鎮宣傳文化陣地建設。按照省級“東海明珠”工程建設要求,建造集文化、體育、科技、廣播宣傳等功能為一體的綜合性活動樓,一般鄉鎮建筑面積應不少于1000平方米,中心鎮面積不少于1500平方米。已取得“東海明珠”稱號的鄉鎮,重點要管好、用好現有文體設施。中心城區鄉鎮可與所在地群藝(文化)館實行資源共享。常住人口不足1000人的鄉鎮政府所在地,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確定建設規模。文化陣地的功能可根據當地文化資源種類、特點進行設置。其中擁有藏書數量必須在10000冊以上;建有閱覽面積200平方米以上的圖書室(館)和200個座位以上的多功能活動廳;文化資源信息共享達到基層二級分中心。

充分發揮鄉鎮宣傳文化陣地的功用,積極開展健康向上的群眾性文化科技體育活動。每年組織大型文體活動2-4次,一般團隊活動不少于8-10次。每年舉辦地域特征鮮明、有一定規模影響的地方特色文化體育活動一次以上。每個鄉鎮都配有專職文化干部2-6人,有6支以上訓練有素、經常性開展活動的特色文體團隊。文化市場管理有序,經營單位抽查合格率達到90%以上。

(二)深化“十百千萬”工程

深入開展群眾文化“十百千萬”工程,特別是組織實施好百場廣場文化活動、千場基層文化活動和萬場電影下鄉展映活動,建立和完善經常性的文化下鄉進村機制。各級文化部門要制定經常性下鄉進村活動計劃,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發揮各種文化資源優勢,使文藝演出、電影放映、書畫展示齊頭并進。堅持把開展文化下鄉活動與培育當地群眾文化團隊相結合、送文化下鄉與村落文化互動相結合,通過文化下鄉進村帶動當地經常性文化活動的開展,讓更多的農民享受到自己身邊的文化。

(三)建設一批村文體俱樂部

加快農村文體俱樂部建設,活躍基層文化體育活動。村文體俱樂部室內活動場所面積要求在200平方米以上,其中體育活動場地面積不少于50平方米,并配有電視機、放像機,建有棋牌室、乒乓球室、室外體育健身路徑或籃球場等基本文體設施設備。擁有1500冊以上可供經常借閱的健康書籍,10種以上報紙雜志,一批相對穩定的活動群體和2支以上文體團隊組織(其中一支為體育團隊)。活動經常并有記錄。

充分發揮村文體俱樂部功用,開展經常性群眾文體活動。每年舉辦小型多樣、富有特色的文體活動3次以上,并建有檔案。落實人員負責日常文體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實施。每年多渠道籌措不少于5000元的經費用于文體俱樂部開展活動以及必要設施的更新和設備添置。

(四)培育一批文體示范戶

通過培養和挖掘,培育和建設一批具有一定示范作用的農村文體示范戶,帶動農村群眾文化體育活動的廣泛深入開展。文體示范戶家庭必須具有某類文體專長、在當地有一定影響、能為村民提供文體活動服務并積極參加由縣區、鄉鎮、村組織的有關活動,在同類項目比賽中成績突出。文體示范戶分為才藝示范戶、讀書藏書示范戶、藝術制作示范戶、體育健身示范戶、科技示范戶、道德示范戶、信息傳播示范戶等。

(五)培訓一批文體骨干

加強對鄉鎮文化員和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提高農村文體骨干隊伍的業務水平和整體素質。三年內,市和縣區分級負責、分期分批對全市鄉鎮宣傳文化中心工作人員、村文體俱樂部文化員、社會體育管理員全面進行一次崗位輪訓。

四、有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農村“文體建設年”活動是各級黨委政府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是加強黨對農村文化體育工作的領導,改善廣大農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工程。各級政府要把“文體建設年”活動擺上重要工作位置,將活動有關內容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長遠規劃。要宣傳和動員廣大農村群眾和農村基層組織積極投入到“文體建設年”活動中去,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和支持農村文化體育事業建設的氛圍,確保“文體建設年”活動在全市扎實有效地開展。

(二)加強領導,明確職責。農村“文化建設年”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由縣區為主負責。各縣區政府要切實承擔起領導責任,鄉鎮、村都要明確分管領導和責任人,具體負責農村“文體建設年”活動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工作。各級文化、體育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活動的指導,建立以市、縣群藝(文化)館、體育館、圖書館業務干部為主要力量,社會文化體育骨干共同參與的農村文化體育工作指導員隊伍,下鄉、進村、入戶指導開展農村“文體建設年”活動有關工作。

(三)完善機制,強化保障。一要健全經費保障機制。農村“文體建設年”活動是一項公益性的社會工程,必須堅持政府投入為主或政府協調吸引社會資金建設的原則。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三縣建設經費由各縣自行解決;吳興區、南潯區建設經費除市文化和體育部門每年各籌集100萬元用于補助外,兩區政府每年各配套100萬元用于本轄區開展“文體建設年”活動。二要建立工作考核機制。農村“文體建設年”活動納入市政府對各縣區政府及市文化、體育主管部門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對縣區的具體考核辦法由市文廣新聞局和市體育局擬定報市政府批準后另行下發。三要完善工作運行機制。各縣區要按照總體目標和要求,制訂三年規劃和分年度工作計劃,分別上報市文廣新聞局和市體育局。兩局將會同有關部門于每年6月和11月,對縣區“文體建設年”活動有關工作落實和經費到位情況進行督查,在此基礎上視情下撥市補助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