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校學生資助政策意見

時間:2022-11-06 0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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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校學生資助政策意見

職業教育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和現代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提高勞動者素質、推進我國走新型工業化道路、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我市職業學校學生來自農村和城鎮中低收入家庭的比重較大,一部分職業學校貧困家庭學生因得不到有效資助,不能順利完成學業;還有一部分初中畢業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不能順利入學,這些問題制約了職業教育的快速健康發展。建立健全職業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使廣大學生能夠接受職業教育,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是實施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優化教育結構,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的有效手段;是切實履行公共財政職能,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必然要求。為切實解決我市職業學校學生的就學問題,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13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新政發〔20**〕59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主要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建立健全職業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主要目標是:加大財政投入,落實各項助學政策,擴大受助學生比例,提高資助水平,從制度上基本解決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就學問題,進一步優化教育結構,維護教育公平,促進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二)建立健全職業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行“加大財政投入、經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多元混合資助、各方責任清晰”的基本原則。

?1.加大財政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財政體制的要求,大幅度增加財政投入,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2.經費合理分擔。國家助學金由中央、自治區與市級財政按比例分擔。

?3.政策導向明確。在努力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公平享有受教育機會的同時,鼓勵學生刻苦學習,接受職業教育,學習國家最需要的專業,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鼓勵學校面向經濟欠發達地區擴大招生規模。

?4.多元混合資助。統籌政府、社會等不同資助渠道,對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采取助、補、減等多種方式進行資助。

?5.各方責任清晰。中央、自治區、市及學校明確分工、各司其職、落實責任、完善制度,操作辦法簡便易行,并接受社會各界群眾監督,確保各項政策措施順利實施。

二、主要內容

(一)設立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含公辦、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高職院校中職班)全日制正式學籍的在校一、二年級所有農村戶籍的學生和縣鎮非農村戶口的學生及城市家庭困難學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城市家庭困難學生受助比例按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中等職業學校在校三年級學生通過工學結合、定崗實習獲得一定報酬,用于支付學習和生活費用。國家助學金由中央和自治區按8:2共同承擔,自治區承擔部分由自治區財政和**市本級財政按4:6分擔。

(二)實行市級學費補助,資助對象為20**年被市屬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正式錄取的本市全日制學生。為鼓勵本市學生報考市屬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幫助學生順利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為社會培養更多更好的技能型人才,確保中等職業教育的比例在高中階段教育中逐年遞增,凡20**年報考市屬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并被正式錄取的本市全日制學生,符合資助基本條件的均可享受每學年1000元學費的補助(已享受國家助學金的農村學生和城市貧困學生除外)。學費補助資金由市財政承擔。

(三)設立區(縣)“宏志班”補助,各區(縣)對轄區內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提供幫助,依托本區職教中心舉辦“宏志班”,資助那些品學兼優的貧困學生免費接受優質中等職業教育,幫助他們完成學業,解決他們就業問題。“宏志班”由各區(縣)負責組織生源及提供就業幫助,名額為40人,資助經費為每生每年1000元,由各區(縣)財政承擔。“宏志班”的農村及貧困學生可同時享受國家助學金。

(四)學校要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用于學費減免、勤工助學、校內無息借款、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學校提取的經費要編入年度部門預算,專款專用。

享受國家資助政策體系的民辦學校,要參照政府舉辦學校的標準,從學費收入中提取用于資助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經費,專項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五)要進一步落實、完善鼓勵捐資助學的相關優惠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地方政府、企業和社會團體等面向各級各類學校設立獎學金、助學金。

三、報批程序

(一)學生申請。由學生本人在每年9月30日前向學校有關部門提出本年度國家助學金、學費補助等書面申請,填寫《**市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市中等職業學校學費減免申請表》,并提供資格認定所需的證明材料。農村、縣鎮學生提供戶口證明,貧困學生提供有關家庭經濟情況的證明材料,**市學生提供本市戶口和中考準考證。

(二)學校審查。各職業學校要根據本辦法和學校制定的國家助學金評定辦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下達的資助學生控制名額內,按照個人申請、班級民主推薦、學校初審的程序,受理學生的申請,認真調查核實學生家庭生活狀況和收支情況。

(三)學校公示。初步確定享受助學金學生名單后,學校要在校內公示至少一周。要建立資助學生檔案制度,將有學生本人簽字和班主任簽字的發放憑證分年度登記造冊,保存3年備查。對提供虛假證明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申請和受助資格,學校對其給予批評教育和相應的紀律處分。

(四)審核。學校確定享受助學金和補助學生名單后,填寫各類申請表,于10月30日之前報市教育局和各區(縣)教育局經匯總審核后報市財政局和各區(縣)財政局核撥。于當年11月底報市職業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四、工作要求

?各區(縣)、各有關部門和學校要按照自治區、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組織,扎扎實實地把這件惠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大事抓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職業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和各區(縣)職業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此項工作。領導小組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訂相關管理辦法,指導、檢查和督促學校開展工作。教育部門要將學校學生資助工作情況納入辦學水平評估指標體系。各學校要把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作為工作重點,實行校長負責制,設立專門的助學管理機構,負責日常資助管理工作。

?(二)落實和加強資金管理。市財政、教育部門要各負其責,切實落實中央、自治區財政的補助資金和市級財政承擔的資金足額安排到位、及時撥付。學校要設置專戶,專帳核算,專款專用,切實加強助學資金管理,確保及時發放。財政、教育、審計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于擠占、滯撥、緩發、挪用資金、弄虛作假套取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市職業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將對資金的評審和發放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工作開展好的予以表彰,對于問題突出的予以通報批評,并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三)規范收費管理。嚴格收費立項、標準審批管理工作,規范學校收費行為,堅決制止亂收費。加大對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監督力度,切實減輕學生及家長負擔。絕不允許一邊加大助學力度,一邊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要對教育收費實行嚴格的“收支兩條線”管理,規范支出管理。

(四)加大宣傳力度。各區(縣)、各有關部門和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宣傳,使社會各界特別是貧困家庭都能夠全面準確地了解這項政策的意義和內容,充分利用輿論監督,切實把黨和政府的關懷落實到學生身上。

(五)市屬高等職業學校按照新政發[20**]59號文件和本實施意見中相關條款執行。

本意見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由市職業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