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網節能經濟調度意見

時間:2022-12-18 0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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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網節能經濟調度意見

為了加強電力資源優化配置,實施節能經濟調度,實現節能目標,現對本省電網節能經濟調度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節能經濟調度原則

在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前提下,各發電企業發電機組上網發電順序按以下原則進行排序:

(一)枯期,水電機組蓄水調峰,按來水情況確定發電量。

(二)枯期,火電機組根據容量、能耗、排污、煤種、電煤儲備情況確定發電順序和時間:

1.按機組容量大小安排發電,容量大的機組優先安排運行;

2.機組容量相同時,按是否裝有脫硫裝置安排發電,裝有脫硫裝置、脫硫效率高的優先安排運行;

3.脫硫效率相同時,按機組供電標煤耗高低安排發電,供電標煤耗低的機組優先安排運行;

4.供電標煤耗相同時,燃用劣質煤種的機組優先;

5.排序在前機組的發電能力已經充分發揮、電網負荷還有需要,再依次考慮其他機組上網發電;

6.出現缺煤停機時,機組發電順序依次后推。

(三)汛期,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水電機組優先發電。

(四)為充分使用汛期低谷棄水資源,通過協調優化西電東送低谷負荷曲線,提高低谷時段外送能力。電網低谷時段應兼顧吸納躉售的地方小水電富裕電量,火電調峰深度不足時停火電機組讓電。

(五)火電機組停機讓電順序與發電排序相反。

(六)火電機組汛期調峰,調峰順序以調峰深度排定,并按調峰率小的機組低谷時段先減,高峰時段后加原則調峰。

(七)火電機組的檢修統一安排在汛期。

(八)火力發電企業機組供電標煤耗、脫硫效率實行考核管理。

二、發電指標轉讓原則

(一)發電指標轉讓必須在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前提下進行,所有發電企業必須服從電網調度。

(二)發電指標必須在購入方增量中轉讓,在保障基數電量的前提下進行。小容量高能耗火電機組轉向30萬千瓦及以上大容量、高效率、低能耗火電機組,火電機組轉向水電機組,實現節能減排目標。

(三)20萬千瓦及以下的火力發電機組不得作為購入方參與轉讓發電指標。

(四)20萬千瓦及以下火電機組轉讓發電指標,不得超過與****電網公司每年簽訂的《購售電合同》電量基數。

(五)發電指標可以在發電企業內部、發電集團內部、不同發電企業之間協商轉讓,由****電網公司統一安排優化轉讓。

(六)全省發電指標轉讓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進行,各發電企業將轉讓電量指標統一報****電網公司,****電網公司按照發電指標轉讓辦法和有關規定分解評定月度的轉讓發電方案,并報省經委核準執行。

(七)積極關停小火電機組、有償轉讓發電指標的火電企業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

三、發電指標轉讓管理

(一)每年由省經委會同****電網公司按照“限火開水、限小開大、限高開低”的資源優化配置原則,核定全省各發電企業的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電網公司應根據年度調控目標,結合來水、存煤和負荷變化情況與各發電企業簽訂年度《購售電合同》,并將月度基數指標下達給各發電企業。

(二)關停機組在享受發電指標時限內,可以將發電指標全部轉讓給高效、環保大容量火電機組及符合轉讓發電要求的水電機組。

(三)轉讓發電指標應遵循上網電量不變的原則。

(四)發電企業內部滿足轉讓條件的,優先在企業內部轉讓發電指標。企業內部不能滿足轉讓條件的,可在發電集團內部或不同發電企業之間轉讓發電指標。企業之間協商轉讓須經****電網公司安全校核,通過校核后轉讓雙方簽訂發電指標轉讓合同或協議,****電網公司按合同電量逐月進行分解,并報省經委核準后實施。

(五)轉讓發電指標企業也可將發電指標交由****電網公司統一安排優化轉讓。

(六)在****電網公司統一安排優化轉讓方式下,省內所有符合轉讓原則的發電企業均視為購入方,購入方以省經委和****電網公司分解下達的月度電量為基數,當月按調度指令完成的電量中,超過基數電量部分即作為當月電量。

(七)****電網公司負責全省統一發電指標轉讓平臺的管理,并負責轉讓發電指標的安排分解以及電費結算。

(八)****電網公司應合理安排調度,保證基數發電量及轉讓電量指標的完成,并將執行情況按月報送省經委。

四、發電指標轉讓交易辦法

(一)發電企業內部、發電集團內部、不同發電企業之間協商轉讓的交易管理。

1.轉讓發電指標企業的上網電價。關停機組按《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小火電機組上網電價促進小火電機組關停工作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703號)精神執行,非關停機組按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定的現行上網電價執行。

2.集團內部及企業之間的轉讓。購入方每月2日前,將上月本企業基數上網電量及購入上網電量報****電網公司核實,****電網公司在20日內,根據所核實的上網電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基數上網電量電費和上網電量電費給購入方。

3.收款方根據轉讓雙方合同或協議約定的轉讓電價,在收到****電網公司支付電費的5日內,向另一方支付轉讓電量電費。

(二)由****電網公司統一安排優化轉讓的交易管理。

1.****電網公司每月按購入方的上網電價支付購入方基數電量電費。

2.購入方超發電量部分即作為轉讓方的上網電量,對購入方超發電量由****電網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收購。

3.購入方超發電量按每度電單位變動成本加上適當利潤的電價原則支付電費,剩余電費作為轉讓發電指標企業的轉讓電費。

(三)建立發電指標交易平臺。由購買、轉讓發電指標的發電企業將交易電量和價格報省經委、****電網公司,省經委和****電網公司通過電量指標交易系統及時市場供求信息,按照效率優先、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完成交易,并將交易情況反饋相關企業,并備案實施。

(四)建立交易信息公開制度。每月發電指標交易的有關信息將在****電網公司和省經委網站上公布。

(五)完善發電指標交易的監督機制。由省經委、****電網公司成立監督機構確保發電指標交易工作公平、公開、公正進行。

(六)明確發電指標轉讓交易的職責和運作流程。由省經委會同****電網公司制定具體的交易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