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應急管理意見

時間:2022-03-09 0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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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應急管理意見

各縣(市)區教育局、高新區教育局,直屬各學校(事業單位),民辦學校,機關各處室:

為切實加強我市教育系統應急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事件,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濟政發[20*]39號),結合工作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關愛生命、無險防險、升級防范、常備不懈”的工作思路,以保障學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落實和完善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為基礎,以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能力為重點,全面加強應急管理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維護學校和社會安全穩定。

“十一五”期間,建成覆蓋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部門的應急預案體系;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落實學校、部門領導責任制,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有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完善應急管理制度,依法開展應急管理工作;建設統一高效的應急指揮調度系統,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調、學校負責、社會參與的教育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加強應急管理基礎建設

(一)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構。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學校要根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的指揮機構和工作機構,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和校內教育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進一步擴大應急預案覆蓋面,20*年5月15日前,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級各類學校(事業單位)要完成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工作。編制預案要符合實際,職責清晰,簡捷實用,并根據實際情況和應急需要不斷完善。加強應急預案的管理,學校各類預案要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要抓好應急預案演練工作,針對教育常發、易發的突發事件,組織開展師生參與度高、應急聯動性強、形式多樣、實用有效的應急預案演練,不斷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強應急管理機制建設。各縣(市)區教育局應急指揮機構要加強與其他部門應急指揮機構的協調聯動,積極推進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建立應急管理機構聯系機制,實現預案、信息、隊伍、物資“四聯動”。要加強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機制建設,切實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建立健全科學決策和快速反應的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對于可能發生和已經發生的突發事件,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市直學校要立即開展先期處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最大限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防止出現次生、衍生事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的調查制度,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要及時、客觀、公正地對突發的事件進行全面的調查。

(四)加強法制和政策體系建設。各縣(市)區教育局、直屬各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研究制定配套規章、措施,將應急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

三、加強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設

(一)完善應急平臺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市教育局辦公平臺在全市教育系統應急處置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各縣(市)區教育局、直屬各學校(事業單位)要努力完善維護好辦公平臺的運行,確定專人管理和值守,確保辦公平臺每天24小時聯絡暢通,確保應急處置信息及時傳達、上報。

(二)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隊伍。各級各類學校要不斷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將現有的義務消防隊、搶險救災隊整合建立多功能一體、以青年教職工為主體的搶險救災隊伍。要及時補充和調整人員組成,配備必需的裝備設施,組織開展必要的訓練和演練,完善以應急救援隊為主體、全體教職工共同參與的應急救援體系。建立學校安全專家隊伍,聘請有關專業人員作為學校應急救援顧問,指導學校開展應急救援培訓和訓練。

(三)健全應急管理保障體系。各縣(市)區教育局、直屬各學校要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和應急避難場所,對儲備物資實施動態管理,做到及時補充和更新。科學確定學校應急避難地點、場所,服從上級應急管理部門統一調度。不斷完善信息網絡系統建設,確保突發事件現場與各級應急指揮機構之間的通信暢通。

(四)加大應急管理資金投入。各縣(市)區教育局、直屬各學校要加大安全和應急管理資金的投入,并列入每年財政預算,以保障學校安全管理和應急管理的正常開展。

(五)強化風險隱患普查和監控。各縣(市)區教育局、直屬各學校要建立經常性的學校安全隱患和風險隱患普查機制,全面掌握學校安全及風險隱患情況,切實落實綜合防范和處置措施。學校要全面落實安全管理主體的責任,對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并落實責任,及時整改。

(六)積極開展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各縣(市)區教育局、學校要制訂應急管理教育培訓規劃,明確培訓內容、標準和方式,建立培訓考核制度。要特別加強對師生的應急預案的宣傳、解讀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普及工作,通過開辟宣傳專欄、舉辦講座、開設安全課程等形式,落實《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的有關教育內容和要求,使廣大師生掌握必備的應急知識和避險自救技能。

(七)嚴格信息報告制度。各縣(市)區教育局、直屬各學校要繼續完善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制度,明確信息報告的責任主體,及時準確地報告突發事件信息。學校發生突發事件要及時向上級有關單位和救援機構報告,縣(市)區教育局、直屬學校要及時報告市教育局。對遲報、漏報甚至瞞報、謊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要完善學校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值班工作條件,明確值班人員責任,確保通訊聯絡暢通。

(八)全力做好處置和善后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學校(單位)及直接受其影響的學校(單位)要及時掌握、準確判斷突發事件發展態勢,根據預案迅速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按規定及時報告。縣(市)區教育局、學校應依照應急預案規定及時采取相關應急響應措施。應急處置結束后,學校要及時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和相應秩序。恢復重建要與防災減災相結合,堅持統一領導、科學規劃、加快實施,并通過有關部門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重建。縣(市)區教育局和市直學校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或單位依法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查明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制訂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實,依法依紀處理責任人員。要認真做好有關統計工作,依照有關要求,及時、準確的向有關部門上報突發事件起數、傷亡人數、造成的經濟損失等相關信息。

四、加強領導,積極構建良好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

(一)強化領導,落實責任。各縣(市)區教育局、直屬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切實把應急管理擺到重要位置,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責任制度和應急管理績效評估制度,把應急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入一線,臨場指揮,注意總結應急管理工作規律和經驗,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不斷增強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獎懲制度,對預防和處置工作開展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對不履行職責引發事故,引起事態擴大、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

(二)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同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部門協調機制。縣(市)區教育局、直屬各學校要加強與其他部門的溝通協調,理順關系,明確責任,搞好條塊之間的銜接和配合,定期研究解決有關問題。積極開展學校公共安全創建活動,形成全系統共同參與、齊心協力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