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技師申領養老金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21 0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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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技師申領養老金工作意見

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主管局,各控股(集團)公司,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實施《關于本市進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勵工作的意見勞保技發[25號)第三條“為緩解經濟社會發展中企業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矛盾,探索建立對企業在聘具有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在企業需要、本人愿意且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可適當延遲領取養老金的機制”的規定,現將有關本市企業高級技師延遲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的實施意見通知如下:

一、范圍及條件

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工作的企業從業人員,經與所在企業協商一致,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可以延遲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

1、具有省級勞動保障部門或中央有關部委核發的由國家人力和社會保障部(原勞動保障部)統一印制的高級技師(一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2、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前由企業聘用在相應的高級技師崗位上工作。

二、延遲時限

符合本實施意見第一條規定的人員,延遲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的年齡,原則上女性不超過六十周歲,男性不超過六十五周歲。

三、辦理程序

1、雙方協商

符合本實施意見第一條規定的人員,應在到達退休年齡前與所在企業進行協商,協商一致后簽署相關勞動合同,約定延遲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期間在企業工作的工資收入、福利待遇以及工作年限等內容,并在合同中明確,合同到期終止或解除的,應當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企業不再支付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延遲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期間繼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2、申報備案

符合本實施意見第一條規定的人員,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由其勞動關系所在企業攜帶經企業認可并加蓋公章的《高級技師延遲領取養老金備案表》,向參保所在地的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申報備案。

四、養老金申領

經申報備案的延遲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高級技師,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可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按申領時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并從次月起領取。

五、執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