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調整經營業狀態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21 04: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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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持續優化沿街商業規劃布局,促進市容環境門責管理全面進步,推動“迎奧運、迎世博和創建全國文明城區市容環境綜合建設和管理長效機制”的形成和健全,現結合實際,就城區沿街商鋪市容環境管理和調整經營業態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把商鋪經營業態調整作為實現區域環境風貌和文明程度的不斷提升的有效途徑,通過對一些不符合市容環境管理要求和社會矛盾突出的經營項目實施合理疏導,從根本上扭轉沿街商鋪環境臟亂、隱患重重的不利局面,并以此加快推進商業結構提檔升級,顯著改善商業服務水平和市民消費環境。
二、業態梳理
1、嚴控業態
(1)極易產生污染和噪聲、跨門占道經營(堆物)行為以及存在各類衛生、安全隱患的業態,如汽摩維修、車輛清洗美容、五金建材、小餐飲等嚴重影響環境和周圍居民生活的。
(2)法律法規禁止的業態。
2、控制業態
(1)容易導致環境臟亂無序的業態,如經營水果、花卉,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銷售,飲用水配送服務等;
(2)規模較小、水準較低的服務性行業,如小旅店、小美容美發廳、小公共浴室、小歌舞廳、小網吧和音像制品租售等影響環境和周圍居民生活的。
3、鼓勵業態
休閑文化服務類,如茶坊、酒吧、咖啡館、書屋、服飾飾品、連鎖加盟、中介服務等。
三、分類管理
1、對于城區范圍內所有道路、廣場的沿街店鋪,有關部門不再立項審批新申請的禁止性經營項目,并且不再辦理現存禁止性業態的年檢換證。同時,對于控制性經營項目,原則上也不予審批和換證。
2、對于現有的禁止性業態以及其他布局不合理、嚴重影響市容環境和擾民困民的沿街店鋪,將在各方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有重點、分階段加以業態調整。即從規劃入手,由鎮集體經濟組織出資對這類沿街商鋪實施整體收購或承租,重新規劃布局,工商、城管部門按照允許的業態進行審核登記注冊。
3、在尚未進行業態調整之前,要進一步健全沿街店鋪的長效管理制度。一是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管理職責,合理分工、強化協作,加強對跨門、占道、無證經營、環境污染和違反食品安全行為的監管、執法力度。二是明確告知商鋪產權人對市容環境門責管理和經營戶合法經營應當履行的義務,簽訂承諾書,切實擔負起責任。
四、實施步驟
1、現狀排摸
對待調整商鋪的經營管理現狀進行全面摸底,明確商鋪的產權人和聯系方式。
2、務虛協商
分路段召集商鋪產權人召開專題協調會,商討有關加強沿街店鋪市容環境管理的有效對策,要求產權人切實擔負起管理職責和社會責任。
3、具體措施
(1)鎮城管部門與商鋪產權人簽訂承諾書,承諾對承租者的經營行為加強管理,督查承租者遵守《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自覺履行門責協議,維護店鋪內外環境衛生整潔,若日后店鋪屢次發生各類市容違規行為,將依據《國務院370號令》的有關規定,無條件接受執法部門依法做出的行政處罰。
(2)向各商鋪承租者(經營戶)發出告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占道亂堆物、跨門經營等市容違規行為,并自覺加強自我約束。
對逾期不進行整改的商鋪,在告知整改期滿后,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門將不間斷聯合開展執法整治,依法從嚴、從重查處各類市容違規行為。
(3)經協商,商鋪產權人在現行租賃合同到期之后,將商鋪轉租給鎮集體經濟組織,由鎮集體經濟組織統一規劃布局,分路段、分階段逐步推進實施。
五、組織實施
鎮城市管理領導小組為沿街商鋪市容環境管理、業態調整的決策和協調機構。
行區鎮人民政府
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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