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費繳納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23 0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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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費繳納工作意見

根據市勞動保障局、市統計局《關于公布上海市2*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及增長率的通知》(*勞保綜發*]21號)和《*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調整本區新征地人員繳納小城鎮社會保險費實施意見的通知》(閔府發[2*]9號)的文件精神,從20年4月1日起,本區新征地人員繳納小城鎮社會保險費由原來的121896元調整為141318元。具體意見如下:

一、基本社會保險

以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繳費費率為22%,繳費年限為15年,繳納總費用為68706元/人。其中:

(一)基本養老費用:繳費費率為17%

月繳費標準:1735元×17%=294.95元;

繳費總額為:294.95元×12個月×15年=53091元/人。

(二)基本醫療費用:繳費費率為5%

月繳費標準:1735元×5%=86.75元;

繳費總額為:86.75元×12個月×15年=15615元/人。

二、補充社會保險

以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繳費費率為20%,繳費年限為15年,繳納總費用為62460元/人。其中:

(一)補充養老費用:繳費費率為15%

月繳費標準:1735元×15%=260.25元;

繳費總額為:260.25元×12個月×15年=46845元/人。

(二)補充醫療費用:繳費費率為5%

月繳費標準:1735元×5%=86.75元;

繳費總額為:86.75元×12個月×15年=15615元/人。

三、24個月生活補貼費:每月為423元

423元×24個月=10152元/人。

以上三項費用,按20*年度標準合計為141318元/人。

另外,因病經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大部分及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24個月生活補貼費每月增加30%。

四、繳費基數的確定

與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掛鉤,隨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