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意見
時間:2022-03-25 08: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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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促進我省服務外包產業發展,不斷擴大現代服務業規模,實現服務業平穩較快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促進服務外包企業健康發展
(一)開展我省國際服務外包企業的認定工作。由省商務部門會同信息產業、科技等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共同出臺我省國際服務外包企業的認定方法。對于已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或軟件企業的,其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年營業額達到50萬美元或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占其主營業務達到30%的,可以直接認定為國際服務外包企業。對于承接中國境內跨國公司和國內百強企業服務外包業務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通過認定后可享受國際服務外包企業相關政策優惠。
(二)落實服務外包企業稅收優惠。服務外包企業經省以上相關部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和軟件企業的,可按規定享受國家給予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三)支持服務外包企業加強技術研發和自主創新。服務外包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在根據有關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四)鼓勵服務外包企業進行技術轉讓和技術改造。對服務外包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技術轉讓所得,符合國家稅收規定的,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企業購置并使用符合國家稅收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等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企業購進軟件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
(五)支持服務外包企業引進先進技術和設備。對服務外包企業進口所需的自用設備,以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含軟件)及配套件、備件,依法免征關稅。
(六)支持服務外包企業申請相關國際資質認證。對取得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認證、人力資源成熟度模型(PCMM)認證、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認證、IT服務管理(ISO20000)認證、服務提供上環境安全性(SAS70)認證及其它相關國際認證的服務外包企業,按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辦法,給予不超過認證費的50%,單個項目不超過50萬元,累計不超過200萬元的資金支持。
(七)建立服務外包產業集聚區。支持**服務外包產業園等省內服務外包園區及省內國際服務外包龍頭企業的發展。選擇省內有條件的區域,培育2—3個較大規模的服務外包產業集聚區,大力引進境內外大型服務外包企業,提升我省服務外包企業的層次和規模。對當年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營業收入達到一定額度的服務外包企業給予一定的獎勵。
(八)支持服務外包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每年在境內外組織1—2場國際服務外包商務會展活動,并在徽商大會中持續舉辦“中國服務外包產業發展論壇”及“中國服務外包人才對接大會”等活動。鼓勵有實力的服務企業參加國際知名的服務外包項目對接專業會展,鼓勵服務外包企業在境外申請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實施品牌戰略,增強市場競爭力。支持服務外包企業積極申報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等國家專項扶持資金。
(九)鼓勵服務外包企業在國內外開辦分公司或設立辦事處。對在境外投資設立的單個項目投資額10萬美元以上的,按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二、支持服務外包人才體系建設
(十)鼓勵高等院校和培訓機構合作培養服務外包專業人才。促進**服務外包人才培訓中心等培訓機構和高等院校合作進行“學分交換”,將服務外包實訓課程納入有關專業具體教學計劃,加強服務外包專業技能培訓,并根據高等院校學分制收費標準給予學分補貼。具體辦法由省商務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共同商定。
(十一)鼓勵高等院校建立服務外包人才培養基地。在合肥、蕪湖等科教基礎較好的城市,選擇若干高校,鼓勵其在數據加工處理、軟件設計編寫測試、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金融證券、物流等服務外包相關專業建立服務外包人才培養基地。支持**服務外包產業園和**服務外包人才培訓中心成為中國服務外包人才培訓基地(**)。
(十二)支持培訓機構建立服務外包人才定制培訓基地。借鑒國際通行的人才培養理念和模式,支持服務外包人才培訓機構與服務外包示范園、企業建立合作關系,按照國際服務外包企業人才的使用標準開展人才定制培訓,建設服務外包產業人才培訓基地。鼓勵**服務外包人才培訓中心開發符合**省服務外包人才需求的、適用的服務外包課程體系和培訓教材。
(十三)鼓勵服務外包專業人才在省內就業。對符合條件的服務外包企業,每新錄用一名大學生(含大專)以上學歷員工從事服務外包工作,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企業每人不超過4500元的定額培訓支持(定向用于上述人員的培訓)。對符合條件的服務外包培訓機構,其培訓的從事服務外包業務人才,通過服務外包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考核,并與**省內注冊的服務外包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培訓機構每人不超過500元的定額培訓支持。
(十四)鼓勵引進國外服務外包高級管理和技術人才。推動海外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將服務外包緊缺急需的各類高級人才列入我省引智范圍,享受我省有關引進人才方面的優惠政策,在居住、戶籍、子女教育、就醫、簡化出入境手續等方面給予便利。
三、推進服務外包公共平臺建設
(十五)建立省級服務外包公共信息服務平臺。打造我省服務外包門戶網站,服務外包政策信息、投資環境、園區建設、企業動態、人才招聘、項目交易、大型活動等信息,并與國家及全球大型服務外包網站建立鏈接,為服務外包基地城市、園區(示范區)和企業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務。
(十六)配套支持國家級服務外包基地城市和園區(示范區)建設。對于國家級服務外包基地城市和園區(示范區),按照部、省、市共建服務外包基地城市協議,安排地方配套扶持資金,支持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公共培訓服務平臺和公益性基礎設施等建設。
(十七)支持省級服務外包基地城市和示范區建設。對經省政府批準的服務外包園區(示范區)、省級國際服務外包基地城市,分別一次性給予200萬元和500萬元的補助,用于省級服務外包基地城市和示范區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公共培訓服務平臺和公益性基礎設施等建設。省級國際服務外包基地城市、省級服務外包園區(示范區)認定由商務會同信息產業、科技部門提出意見后,報省政府審批。
(十八)對基地城市和園區(示范區)建設實行貸款貼息。對國家級和省級國際服務外包基地城市和園區(示范區)建設公共平臺和公益性基礎設施發生的貸款利息給予50%的補助。
(十九)改善數據通信等基本服務。爭取建設合肥電信國際端口,鼓勵電信運營商增加帶寬、優化數據流向,為服務外包企業提供多元化和個性化服務,進一步提高互聯網服務的質量。
四、營造服務外包發展環境
(二十)建立促進服務外包發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省政府負責同志牽頭,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事廳、省勞動保障廳、省信息產業廳、省文化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統計局、省工商局、合肥海關、省外匯管理局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商務廳,協調解決全省服務外包發展的重大問題。
(二十一)放寬服務外包行業準入,提高行政審批效能。對從事服務外包的企業給予前置審批和工商登記便利。對于不涉及前置審批的業務,工商部門要根據企業的申請,直接在其經營范圍中核定服務外包的相關內容;對需要前置審批的,有關部門要簡化審批程序,加快審批速度。在企業取得相關部門審批后,工商部門在其經營范圍中核定服務外包的相關內容,以方便企業按照國際慣例承接外包業務。支持國家級和省級服務外包園區(示范區)等設立審批、工商登記、稅務、政策申報等“一站式”服務窗口,為園區入駐企業提供便利。
(二十二)為服務外包企業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務。推動省內各類貸款擔保公司積極為服務外包企業提供各種形式的貸款擔保。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設立服務外包風險投資基金,聯合境內外風險投資公司,共同投資孵化服務外包企業。鼓勵服務外包企業通過資產重組、收購兼并和海內外上市加速發展。
(二十三)對服務外包企業實行靈活工作制。根據服務外包企業工作實際,參照國家在蘇州工業園區的試點辦法,經省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國際服務外包企業部分崗位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十四)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管理和服務。建設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為服務外包企業提供方便、快捷、專業的知識產權創造、保護、管理和運用的信息服務。鼓勵服務外包企業發展自主知識產權,對服務外包企業專利申請費用、專利信息檢索費用給予適當資金補貼,其中,對國際服務外包企業申請發明專利(含中國、國外)所需申請費、實審費給予50%的補貼。
(二十五)支持建立服務外包行業協會。發揮服務外包行業協會在行業內信息交流、中介協調、標準制訂、規范自律、市場拓展、人才培訓等方面作用,并給予適當經費補貼。
符合上述政策規定的企業和項目將在省級財政安排的商務發展資金中予以支持。各級政府安排的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和其它財政資金,要重點支持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并結合各地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實際,相應制定各地服務外包促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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