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綠化質量監督意見

時間:2022-03-27 1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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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綠化質量監督意見

本著簡便、快捷、高效及方便辦事對象的原則,對單位工程不超過100萬元的園林綠化工程,在進行竣工備案及質量監督時實行本簡化程序。

一、辦理質量監督登記手續

1、工程項目開工之前,建設單位應攜帶下列資料到園林質監站辦理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手續,并按規定繳納質量監督費用。

(1)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申報表;

(2)施工合同;

(3)施工單位資質證書;

(4)工程概(預)算;

(5)施工總平面圖及圖紙目錄清單。

2、園林質監站應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建設單位提交的全部文件資料,對符合要求的項目簽發“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書”;對文件資料漏缺、不符合要求的項目,簽發“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申報補充通知書”;達不到規定要求,不得辦理質量監督手續。

二、制定質監計劃

質監員接到監督項目后,根據工程特點,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制定“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計劃書”,并通知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收到質監計劃書后應及時轉交施工單位,質監計劃書一式三份,建設、施工單位和園林質監站各存一份。

三、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督

1、園林質監站應對工程項目進行定位監督和不定期抽查,每次監督檢查均應有書面質量監督記錄。

2、施工單位應會同建設單位按質量監督計劃書的要求,及時通知園林質監站監督員對實物質量進行到位監督檢查,未經園林質監站監督檢查或同意,施工單位不得進行后續工程的施工。園林質監站在實物質量抽查的同時,還對工程質量保證資料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質量行為進行抽查。

3、監督員制定事先不通知的突擊抽查的內控計劃,報站長同意后按計劃實施。

4、園林質監站對工程質量進行不定期巡查。

四、竣工階段質量監督

1、竣工驗收應符合下列條件: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達到竣工標準;

(2)施工單位提出工程質量竣工報告;

(3)工程竣工資料整理齊全;

(4)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有工程款支付證明;

(5)市綠化局、園林質監站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2、建設單位收到施工單位的工程質量竣工報告后,應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向園林質監站提交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和竣工驗收通知單,并申領《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園林質監站監督員應在4個工作日內審查完成該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符合要求的發給建設單位《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建設單位整改,并重新確定竣工驗收時間。

4、建設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必要時設計單位一起參加)對實物質量進行竣工驗收,并對工程質量作出恰當的評價。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5、園林質監站質監員對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進行監督,質監站負責人或主任工程師視情況參加竣工驗收的監督。質監站應在竣工驗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向備案管理部門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對不符合要求的,責令改正。

五、工程竣工備案

1、建設單位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向市綠化管理局行政許可受理中心提交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及相關的竣工驗收文件。

2、市綠化管理局行政許可受理中心自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竣工驗收備案文件后,應在15日內予以審查完畢,并作出是否辦理備案手續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