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會保障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30 0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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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四屆八次全會精神,切實將區委《關于統籌城鄉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郊區新農村建設的決定》落到實處,進一步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1]],經過調查并結合本區實際,現就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中涉及的農村養老保險、老年農民最低養老水平、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及社會救助等方面工作內容,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統領,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健全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提高農村社會保障水平。穩妥推進鎮保,全面落實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逐步完善農保,提升農保統籌層次;建立老年農民養老工作的整體運行機制,形成區、鎮、村三級財力共同負擔的格局;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為基礎,醫療、教育、急難等各項救助為輔助,其他救助、救濟和社會幫扶為補充,與我區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提高社會保障管理服務水平,確保我區農民生活條件有新的改善,生活質量有新的提高。
二、目標任務
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保基本、廣覆蓋”的總體要求,加大公共財政對農村社會保障的扶持力度,不斷提高農民的保障水平,建立“構建體系、完善機制、分類救助、一口上下”的基本框架,努力實現我區農民社會保障的全覆蓋。
(一)逐步實現區級統籌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建立農保養老金合理增長機制,全區農保養老金水平有較大幅度地提高;不斷提高老年農民養老水平,確保三年內養老水平翻一番。
(二)開辟參保渠道,擴大勞動年齡段人員參保覆蓋面。
(三)堅持協調發展原則,繼續做好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工作。
(四)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和運作機制,進一步擴大農村社會救助覆蓋面,著力提高農村社會救助整體水平。
三、具體措施
(一)堅持完善與發展、努力提高農村養老水平。
1、逐步提高農保養老金發放水平,3年內全區月人均農保養老金水平達300元以上。根據市政府、市勞動保障局的統一布署,開展提升農保統籌層次工作,建立農保養老金合理增長機制,農保增加養老金時間與城保、鎮保同步,3年內全區月人均農保養老金水平達到300元以上。
2、增加公共財政投入,確保農保養老金支付。為了提高農保養老金發放水平,從各鎮(城市工業園區)建立的社會保障專項資金中投入一定的比例,用于增加農保養老金發放的所需資金。農保統籌金不能滿足養老金發放的鎮(城市工業園區)應向農保注入資金,確保農保養老金支付的需求。
3、建立老年農民養老工作的整體運行機制,提高老年農民養老水平。建立老年農民養老水平提高的區、鎮、村各級承擔的責任機制,確定區、鎮、村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老年農民養老水平相應增長的財力負擔機制,并形成政策導向性。區級財力主要用于對新增養老標準的扶持和推動,對歷年增長部分則采取逐年按比例退出而由鎮、村通過發展經濟予以解決。
(二)開辟參保渠道,擴大勞動年齡段人員參保覆蓋面。
1、探索通過農業規模經營的方式使務農人員參加農保。根據《區加快土地流轉推進農業規模經營的實施意見》的具體要求,探索由經過工商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集體農場吸納農副業人員和農村富余勞動力,以類似于農業工人的身份納入農保,解決其社會保障。
2、積極扶持就業,通過就業渠道進入保障體系。積極幫助和扶持有就業意愿的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對農村就業困難人員實行政府援助、托底就業,通過每年新增不少于3000個非農就業崗位,由用人單位落實其社會保險。
3、繼續加大鼓勵自謀職業的力度,幫助自謀職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加大鼓勵促進靈活就業、自謀職業的政策扶持力度,對通過自謀職業取得報酬的農村富余勞動力,要積極引導樹立參保意識,并籌集區鎮兩級財政的扶持資金,對他們的繳保給予一定的支持。幫助他們參加社會保險,納入社會保障體系。
4、對特殊人群,動用各類特殊保障政策給予保障。對殘疾人員、精神病人員及無勞動能力特困人員等,動用相應的民政、慈善等救助措施給予他們基本的生活保障。
5、在有條件的鎮、村探索實行農村養老保險全覆蓋。依靠集體經濟的發展,采取個人和集體繳費與政府支撐相結合的辦法,對未參保的農村勞動力探索實行農村養老保險全覆蓋,從而進一步擴大我區農村社會保障覆蓋面。
6、對由于各種原因處于勞動年齡段暫時未能納保的人員,在其到達養老年齡時給予全部享受農村養老,并享受全區統一的老年農民養老金補貼。
(三)堅持協調發展、繼續做好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工作.
1、進一步鞏固“三聯動”工作機制,落實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
按照《小城鎮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市被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管理辦法》的規定,繼續堅持落實社會保障與土地處置、戶籍轉性整體聯動的原則,各鎮(城市工業園區)應當及時為被征地人員辦理落實社會保障手續,確保被征地人員落實社會保障率達到100%。
2、進一步健全社會保障增長機制,合理確定征地養老人員保障水平。
根據本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及綜合因素,形成本區征地養老生活水平穩步提高的長效辦法,每年定期調整征地養老生活費標準。各鎮級(城市工業園區)征地養老機構應當及時、足額發放征地養老生活費。
(四)加大救助力度,建立與農村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救助體系。
1、進一步完善農村專項救助政策措施,切實解決貧困農戶急難愁問題。
(1)一是擴大農村低保家庭成員醫療救助的病種范圍;二是將三種大病(尿毒癥、精神病、惡性腫瘤)的醫療救助對象范圍擴大到農村低收入家庭成員;三是將農村低收入家庭中患三種大病以外其它大病的人員也納入救助范圍。
(2)要在做好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困難學生“二免一補”工作的基礎上,將低保家庭和部分有特殊困難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高中、大學階段困難學生納入開學補助范圍。
(3)要進一步完善急難救助政策,對因重大災害和其它突發性事件造成家庭突出困難以及患大病重病,不屬于市、區醫療救助政策范圍,自負醫療費用大,造成家庭突出困難或雖已按市、區醫療救助政策給予了救助,但仍然存在突出困難的人員給予急難救助,從而進一步完善農村社會救助的政策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的發生。
2、加大保障力度,規范“五保”供養管理。
對全區的“五保”供養工作進行梳理,進一步規范“五保”供養管理,落實區、鎮二級專項資金,加大供養保障力度,確保符合“五保”供養條件的對象均能得到足額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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