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隨班就讀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30 1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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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學、特教學校:
在普通中小學開展隨班就讀工作,是我國保障殘障少年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的一項重要政策,是高標準、高質量普及義務教育的重要舉措,它既有利于普通兒童少年理解、幫助殘障兒童少年,又有利于殘障兒童少年在普通學校環境中得到應有的發展,使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有機結合、互相滲透、共同提高。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教育部關于對盲、聾、弱智學生開展隨班就讀的有關要求以及《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加強隨班就讀工作管理若干意見》(教委基〔〕29號)文件精神,提高殘障少年兒童入學率,進一步完善對本地區隨班就讀工作的管理,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健全網絡管理體系,規范各項管理制度。
(一)將隨班就讀工作納入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管理體系,整體規劃隨班就讀工作,明確普通學校、特教學校、特殊教育康復指導中心各自的工作職責(見附件1--3),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成立區隨班就讀工作領導小組,規范對隨班就讀工作的管理。
(二)健全區隨班就讀工作管理機制,建立以特殊教育康復指導中心為核心,普通學校、特教學校共同參與的隨班就讀網絡化管理體系;建立由教育行政、醫務、教研、科研、特教學校及普通學校有經驗的教師等專業人員組成的區隨班就讀工作中心組,兼任康復指導中心的指導人員。根據每年的工作實際,對隨班就讀工作進行考核。
(三)有隨班就讀學生的普通學校,要有專人負責隨班就讀學生管理和教育教學工作,要成立學校隨班就讀工作小組,對隨班就讀工作實施規范管理。
(四)將隨班就讀教師的培養與骨干教師培養工程結合起來,總結并推廣隨班就讀教師的先進教育經驗和研究成果,鼓勵教師形成隨班就讀的教育特色,積極創造條件建設一支隨班就讀教師骨干隊伍。
(五)區教育局要協調衛生、民政、財政、殘聯等政府職能部門和社會團體,共同做好隨班就讀學生的檢測、安置、后續服務、就業等各項工作。
二、嚴格執行操作管理程序,科學確定隨班就讀對象。
(一)隨班就讀對象的確定應嚴格執行殘疾標準(參照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殘疾標準》),根據區殘聯指定的殘疾鑒定醫療機構的鑒定結論,由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應將學生情況、家長申請及學校擬辦意見在每年6月30日前上報區特殊教育康復指導中心,由區隨班就讀工作中心組負責對學生情況、家長申請及學校意見進行審核。如果學生情況符合殘疾標準,可同意其作為隨班就讀學生,并取得隨班就讀學籍;如果學生情況不符合殘疾標準,則不能作為隨班就讀學生。學校應根據區特殊教育康復指導中心的意見做好學生的安置工作,并將結果及時反饋給家長。任何人不能隨意確定某學生為殘障學生。
(二)殘障學生(聾、低視力、肢體殘疾等存在明顯殘障的學生除外)一般從小學三年級開始申請隨班就讀。此類隨班就讀學生一般每兩年進行一次復測,區特殊教育康復指導中心負責對復測結果進行審核。如果學生的殘障情況有所好轉,已不符合殘疾標準,應視為普通學生,撤銷其隨班就讀學生的學籍;如果學生的殘障情況仍然符合殘疾標準,應繼續視為隨班就讀學生,保留隨班就讀學籍,學校應及時將結果反饋給家長。小學五年級和初中學生一般不再新申請隨班就讀。
(三)隨班就讀對象的確定、撤銷工作在暑期中進行,學生從新學期開始取得或撤銷隨班就讀學籍。
(四)隨班就讀的兒童少年入學年齡與普通兒童少年相同,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每班隨班就讀學生以1-2人為宜,最多不超過3人。在隨班就讀學生就讀期間,任何人不能隨意讓其停學、停課。
(五)對隨班就讀學生實行普通學生和隨班就讀學生雙重學籍管理的辦法,區特殊教育康復指導中心建立隨班就讀學生檔案,進行跟蹤管理。學生檔案一式兩份,在學生完成九年義務教育以后,一份留就讀學校,一份留區特殊教育康復指導中心。
(六)對學生的檢測鑒定結果、個人檔案實行嚴格管理,堅持保密制度,嚴防擴散。
(七)隨班就讀學生在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小學五年、初中四年)后,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通過各種途徑為他們提供一定年限的職業教育或職業培訓,為其就業創造條件。
三、努力提供優質教育,促進學生素質全面提高。
(一)深入貫徹“以學生發展為本”理念,注重學生身心全面發展,培養積極情感,豐富知識技能與生活經驗,使他們形成樂觀向上的生活態度,提高其社會適應能力。充分開發學生的潛能,促進多元智能發展。
(二)遵循教育與康復相結合的原則,綜合運用教育學與醫學、語言學、運動學等相關學科知識,使學生語言、感知、運動、心理等方面的障礙得到補償。整合學校各方面力量,對隨班就讀學生實施有效教育。
(三)因人施教,為每個學生制訂隨班就讀方案。要根據隨班就讀學生的特點整體設計學生在隨班就讀期間的課程(康復訓練)內容、實施途徑與方式,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活動,激發其學習興趣,挖掘其學習潛力,并組織他們參加各類集體活動,提高其社會適應能力。
(四)重視課堂教學輔導。教師在組織集體教學的過程中要有機穿插個別輔導,力求做到“四優先”:即優先安排座位,開展“伙伴教學法”;優先參與教學,激發學習的主動性;優先巡視輔導,及時查漏補缺;優先練習所學知識,及時獲得反饋信息,調整教學策略。
(五)加強個別化教育,保證每個學生每天享有不少于30分鐘的個別訓練。要切實落實個別輔導的時間、地點、人員。個別輔導的時間,可穿插在集體教育之中,即通過“四優先”來實現,也可在課余時間或在其免修課程的時間內進行;個別輔導的地點,可利用課堂、辦公室、資源教室等;個別輔導的人員,包括任課教師、專職資源教師等。
(六)客觀公正地評價隨班就讀學生。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以培養目標和學生個體發展的不同特點為基礎,以有利于隨班就讀學生自信心的培養和提高為目的,參照隨班就讀學生綜合評價指標,確定多元化的評價內容,綜合評價學生各方面發展情況。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學生參加學科統一質量監控時,輕度殘障學生每學科在原始成績上增加30分計入總分,中重度以上殘障學生不計入總分。
(七)創設有利于殘障學生發展的支持性環境。積極利用學校、區特殊教育康復指導中心現有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為殘障學生服務。隨班就讀學生超過10人以上的學校,應設立專門的資源教室,配備1名專職資源教師,為學生提供豐富和生動的、適合他們發展需要的支持性環境,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八)學校應主動為家長提供有利于其參與學校教育的條件,充分發揮家長和社區在隨班就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學校、家庭、社會教育的合力。
四、加強區特殊教育康復指導中心建設,構建隨班就讀工作服務體系。
(一)區特殊教育康復指導中心(以下簡稱康復中心)負責人由區教育局行政管理人員或特教學校校長兼任。康復中心設2-3名專職巡回指導教師(由特教教研員、特教學校骨干教師組成),其編制分別掛靠在教師進修學院、特教學校,享受特殊教育教師津貼。
(二)康復中心暫設在區致立學校內,提供隨班就讀學生進行康復訓練的場所、設施設備,提供全區隨班就讀教師、學生家長培訓、交流、研討的場所,提供教師、家長、學生使用的各種書籍、報刊、圖文、音像資料。
(三)充分發揮康復中心的作用,建立以康復中心為核心的隨班就讀網絡化管理體制和服務機制,使其成為全區隨班就讀工作的管理中心、研究中心、資源中心、指導中心和服務中心。
(四)康復中心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建立工作規范和制度,加強對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工作的日常管理、過程性指導和技術支持,開展專題研究,加強資源庫建設,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全區隨班就讀工作水平。
(五)區教育局將隨班就讀工作的經費納入預算,確保康復中心經費投入,保證隨班就讀工作專職人員、師資培訓、資源配置及有關活動等必需的經費。
五、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提高教師專業化水平。
(一)各中小學從事隨班就讀工作的教師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關愛學生,樂于奉獻,具有一定的教研和科研能力,并經過特教專業知識與技能培訓。專職教師須持有市特殊教育崗位證書。區特殊教育康復指導中心的巡回指導教師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持有市特殊教育崗位證書,有5年以上從事特教工作的經歷,愛崗敬業,具有一定的組織、指導、研究和管理能力。
(二)從事隨班就讀工作的教師必須認真履行《隨班就讀教師工作職責》(見附件4)、《巡回指導教師工作職責》(見附件5),針對隨班就讀學生的不同生理、心理特點、學習特點和行為特點,積極開展隨班就讀教育策略、方法研究,調動學生、家長、社會等一切積極因素,為學生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強對隨班就讀學生的教育。
(三)加強隨班就讀教師的培訓工作。區教師進修學院應將隨班就讀教師和巡回指導教師的培訓納入計劃,采用多種方式,開展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等各種內容的有針對性的培訓,使教師豐富特殊教育專業理論知識,掌握實際操作技能,從而幫助教師提高開展隨班就讀教育教學的能力。
(四)完善教師考評機制。各中小學應將隨班就讀工作數量和質量納入教師工作考核的內容。承擔隨班就讀教學任務的教師,經考核確認符合隨班就讀工作規程及教學要求,且有工作實效的,可以以1名隨班就讀生相當于3名普通學生的折算方式確定班額數。
六、此文件自之日起執行,《關于在本縣普通中學、小學、幼兒園開展隨班就讀工作的若干意見(試行稿)》(南教普〔第41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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