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01 11:15:00

導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意見

一、以財政性資金和社會公共資金為重點,著力提高政府資金公開透明度。

(一)積極穩妥地推進財政預算信息公開。根據《預算法》,以政府預算、部門預算、預算執行、財政轉移支付等內容為重點,分步驟、分層次、分內容不斷提高財政預算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擴大向同級人大報告財政預算的覆蓋面,逐步實現部門預算全部報送同級人代會審議(涉及國家安全的部門除外)。細化報送同級人大的本級預算草案,逐年擴大預算草案列示的款級科目。向社會公開經人大審議通過的政府預算、決算報告及預算、決算表。探索向社會公開部門預算的方式、范圍、內容和形式。及時月度(季度)財政收支情況。依托“金財工程”,加快構建完整的財政信息庫,將所有財政資金納入監管系統,為進一步加大財政信息公開力度創造條件。(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縣政府)

(二)加大財政專項資金的公開力度。全面梳理各類財政專項資金情況,以用于改善民生和促進發展的專項資金為重點,明確公開要求,逐年擴大財政專項資金的公開范圍。先行選擇部分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的專項資金,包括對口支援都江堰災后重建資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農惠農資金、社會救助資金、排污費專項資金、幫困助學資金、信息化發展資金、科技小巨人專項資金、公交行業補貼資金、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等,主動公開其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具體操作流程和資金分配結果。(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

(三)加大政府非稅收入公開力度。建立完善定期機制,公開地方政府債券籌集資金安排的項目、實施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公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新增機動車額度拍賣收入和使用、監督情況等。(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建設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

(四)推動行政事業性收費公開透明。健全收費公示、持證收費等制度,確保收費透明。優化行政事業性收費平臺,完善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主體、收費依據、收費范圍、收費對象、收費情況等,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凡發生變更的收費項目,變更后應及時向社會公開。(責任單位:市物價局、市財政局)

(五)建立完善社會保險信息披露制度。遵循“依法披露、突出重點、真實有效、促進和諧”的原則,定期公開本市各項社會保險參保人員、享受待遇情況,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各類社會保險基金運行總體情況以及收支情況,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的基本情況,經辦管理重要事項和社會保險違規違紀典型案例的處理以及整改情況等。研究加強各類社會保險信息公開的有效途徑。(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六)完善住房公積金定期公告制度。公開本市住房公積金年度歸集、提取、使用計劃以及計劃執行情況,包括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主要指標完成情況、增值收益使用情況。公開住房公積金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增值收益表和財務情況說明。公開住房公積金管理及業務發展中長期規劃等。依托公積金信息系統建設,不斷優化公開的程序和方式,方便繳存職工和單位查詢與自身相關的公積金繳納使用情況等。(責任單位: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七)健全房屋維修基金定期公告制度。及時本市房屋維修基金年度歸集金額、劃轉金額。健全房屋維修基金管理信息統計、公告制度,方便業主隨時掌握、準確了解個人維修基金的繳存、使用情況。(責任單位: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八)公開彩票公益金籌集、分配和使用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告本市福利、體育等彩票公益金的年度籌集、分配和使用情況。探索福利彩票公益創投和公益招標機制,擴大社會參與度,提高公益金使用效益。(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體育局、市財政局)

(九)增強國有資產信息透明度。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依法向社會公布國有資產狀況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情況,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公開出資企業生產經營總體情況,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經營業績考核總體情況,公開出資企業國有資產有關統計信息等,不斷提高國有資產信息透明度。(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各區縣政府)

(十)進一步增強政府采購透明度。完善采購信息公告制度,及時規范政府采購信息,主動公開有關政府采購法律法規政策,集中采購目錄、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政府采購招標業務機構名錄,招標公告、邀標資格預審公告、中標公告、成交結果及其更正事項等招投標信息,政府采購有關投訴處理、考核結果等監管信息,采購機構、供應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等。完善政府采購信息管理平臺,健全單一來源采購公示制度,推動采購過程公開透明。(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機管局、各區縣政府)

(十一)公開捐贈款物的募集、分配和使用情況。對“幫困送溫暖”等集中性募集的物資和資金,其募集、分配、使用情況在募捐活動結束后的一個季度內向社會公布;對全市經常性捐贈中募集的物資,其募集、分配、使用情況每半年向社會公布一次;對為突發性災害進行的募捐活動募集的物資和資金,其募捐及使用情況適時向社會公布。(責任單位:市民政局)

(十二)進一步加大審計公開力度。按照“依法、漸進、客觀、公正”的原則,完善審計公開機制和程序,不斷擴大審計公開領域,豐富審計公開內容,拓寬審計公開渠道,優化審計公開形式。公開年度重點審計項目計劃、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整改報告。逐步公開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其他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單項審計結果。逐步公開有關行業或專項資金的綜合審計結果。逐步公開專項審計調查結果。(責任單位:市審計局、各區縣政府)

二、加大政府投資項目及計劃規劃公開力度,積極推動行政審批公開透明。

(十三)增強政府投資項目和重大建設項目透明度。把公開透明的要求貫穿于投資項目管理、運營的全過程。及時本市“擴內需、保增長”政府投資的重點投向和資金測算情況。建立健全重大建設項目公開制度,及時公布年度重大建設項目計劃及其實施進展情況。公開年度市政府實事項目的進展情況。進一步提高建設項目招投標透明度。進一步加大國有土地“招拍掛”相關信息的公開力度。(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建設交通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

(十四)推進行政審批過程透明和結果公開。全面公開行政審批事項、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請材料目錄等,方便公眾辦理。公開行業協會、中介機構、社會團體、咨詢公司、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組織等參與審批、監管的情況。依托全市行政審批辦事平臺,逐步實現各審批環節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監督。公開行政審批效能監察報告,規范行政審批行為,促進行政審批效率的提高。不斷擴大審批結果公開范圍,加大房地產開發、動拆遷、規劃、環保、衛生等行政審批結果向社會公開的力度。(責任單位:市審改辦、市政府辦公廳、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

(十五)公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規劃和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等相關信息。公開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和計劃表。公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及評估報告。公開環保三年行動計劃、迎世博600天行動計劃、鼓勵創業帶動就業三年行動計劃等各類社會關注度高的計劃的實施情況。及時公開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重要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重大建設項目規劃等各類規劃,以及土地利用規劃。加大產業、能源、生態、旅游、教育、衛生、信息化等專項規劃的公開力度。根據《統計法》,加大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統計信息的公開力度。(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統計局、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

三、加大政策公開力度,完善政策制定和機制。

(十六)進一步擴大公眾有序參與。各級政府制訂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的公共政策時,要廣泛征求社會各方意見,推動公眾有序參與。積極建立健全征詢、聽證、專家論證等征詢民意的有效程序和方式,適時制定公眾參與行政重大決策的相關制度規范。(責任單位: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

(十七)推行政策公開“三同步”制度。及時公開涉及社會公眾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產業政策和重要事項,主動人才引進、住房保障、促進就業、舊區改造、教育改革、醫療衛生改革等政策及其實施細則。推行政策公開“三同步”制度,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讀、新聞稿同步公開,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推動政策落實。(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區縣政府)

(十八)加強政策執行情況公開。依托政府信息公開各種渠道,注意收集社會各方對政策實施情況的反應,為推進政策實施和完善政策提供依據。加大重大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信息公開力度,積極探索重大政策評估報告公開機制。(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區縣政府)

四、加大公共服務類信息公開力度,方便市民生活和企業生產。

(十九)積極推動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根據《條例》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單位)的總體要求,積極推動學校、醫院、計劃生育、供水、供電、供氣、環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業單位的信息公開。圍繞社會普遍關注的價格、質量、服務等要素,重點公開服務承諾、收費標準、辦事結果、監督渠道等內容。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各行業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的實施辦法或細則,使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不斷規范化、制度化。(責任單位:市教委、市衛生局、市人口計生委、市水務局、市建設交通委、市環保局、市交通港口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電力公司)

(二十)加強與政府管理相關公共信息公開工作。依托法人信息庫建設,主動公開企業營業執照信息、年檢結果信息等,建立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積極推動實有人口、土地房屋、空間地理、行政業務等政府公共信息資源的編目、共享和應用。公開環境保護、食品安全等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及時通報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產品質量的相關監督檢查情況,逐步建立信息查詢數據庫。同時,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公開相關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情況。(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

(二十一)積極推進依法行政類信息公開。及時公開行政機關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及其調整、變動情況。在公安、工商、衛生、環保、質量技監、食品藥品監管、安全生產、交通、水務、城管等領域積極開展行政處罰類信息公開實踐,逐步形成有效運作機制。建立依法行政狀況白皮書制度,定期公開本市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狀況,包括制定和執行重大行政決策、制定規范性文件、實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辦理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等方面的基本狀況。推動政風行風測評結果向社會公開。(責任單位:市政府法制辦、市糾風辦、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

(二十二)加大世博會相關信息公開力度。重點做好世博會場館建設運營、招展布展以及與世博會相關的社會管理、公共交通、游客服務等信息公開工作。(責任單位:*世博局、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

五、不斷拓展優化公開渠道,切實做到公開及時、有效、便民。

(二十三)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的第一平臺作用。以“*”門戶網站為核心,加強各級政府網站建設。進一步完善“*”門戶網站和各級政府網站功能,突出權威性、及時性、系統性;整合網站的各種公開欄目,強化更新維護責任,升級搜索引擎,方便公眾查詢、檢索。完善各級政府網站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做到界面友好、分類科學、查詢方便、更新及時。健全網上政府信箱、網上調查、在線交流等欄目的有效運作機制,暢通社情民意反饋渠道,增進政民雙向互動。在保護來信人隱私的基礎上,將來信的收件反饋、處理狀態、結果告知等及時在網上公布。(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區縣政府)

(二十四)進一步構建多樣化的公開渠道。本著“促進公開,方便公眾”的原則,不斷豐富和完善公開渠道。建立健全新聞制度,積極推進新聞發言人制度,完善即時、議題設置機制。結合數字電視推廣建設,探索開設“政府信息公開”數字頻道或欄目,提高信息公開服務的普及性和便民性。完善“政務服務熱線114”功能,使之逐步成為社會公眾與政府聯系的“電話門戶”。探索開展“市民參觀日”、“政府信息公開日”等活動。繼續提升檔案館、圖書館等各類公共查閱點、政府公報、市民信箱、短信平臺、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現有公開渠道的服務,因地制宜,方便公眾查閱和獲取政府信息。(責任單位:市政府新聞辦、市文廣影視局、市政務公開辦、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

(二十五)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向基層延伸。每年命名和建設一批“社區(農村)信息公開服務示范點”,依托居委會、村委會現有資源和設施,為公眾就近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推動行政村為農服務信息智能終端機(“農民一點通”)部署應用。在基層組織開展政府信息志愿者服務,宣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及時收集公眾對信息公開的意見建議。(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市農委、各區縣政府)

六、加強基礎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

(二十六)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隊伍建設。各區縣、各部門要明確信息公開工作的分管領導,落實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充實工作人員,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的服務窗口。各區縣政府以及社會關注度高的市級部門原則上至少配備1-2名政府信息公開專職工作人員。(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區縣政府)

(二十七)推動信息公開工作標準化和規范化建設。按照“統一標準,規范實施,分級部署”的原則,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功能,統一規范政府部門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規則,對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主體、內容、形式、范圍,以及依申請公開接收、答復、提供等環節,加以規范和標準化。市級機關要制定本領域信息公開細則,協調和統一各相關部門之間和市、區縣兩級部門之間的信息公開工作標準和要求。繼續推進公文類信息目錄備案工作,進一步把信息公開貫穿于公文管理全過程。(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

(二十八)完善信息公開相關配套制度。修訂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指南編制規范,建立健全公開信息更新維護、歷史文件梳理、虛假和不完整信息澄清、主動公開信息送交及政府信息歸檔等制度。圍繞依法平穩有序目標,加強對依申請公開工作指導和釋疑,完善依申請公開處理工作規程,進一步規范依申請公開行為,做好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健全落實政府信息協調、保密審查和監督保障等制度,完善考核評估辦法,加大社會評議力度,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推進。(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法制辦、市檔案局、市保密局、*圖書館、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

(二十九)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專業支撐體系。組建市政府信息公開專家咨詢組,依托本市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市政府信息公開研究基地,為深入開展信息公開提供專業支撐和決策參考。(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市教委)

(三十)切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將政府信息公開納入公務員培訓計劃,實行全員培訓,全面增強本市公務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的政府信息公開意識和責任感。對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進行必要的業務考核。(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市公務員局、*行政學院、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