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土地補償費管理意見

時間:2022-06-04 06: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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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土地補償費管理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堅決糾正征用土地中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的要求和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監察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審計署等四部門對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費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的通知及市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開展對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費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的實施意見》的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區監察委、區房地局、區農委、區審計局、區勞動保障局、區集資辦等6單位聯合擬訂了開展對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費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的實施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會議有關精神,切實解決我區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費支付、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專項檢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區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以及補償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督促各單位嚴格按照依法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給予被征地農民合理補償,嚴禁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補償費,依法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落實國家土地管理政策。

二、檢查內容

這次專項檢查的范圍是,**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訂實施后,經國務院和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中確定的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地上地下附著物補償費、勞動力安置費等管理和使用情況,重點是土地補償費的管理使用情況。具體內容為:

(一)區、鄉、鎮人民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及其部門制定的有關征地補償的文件、政策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是否一致。

(二)鄉、鎮人民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是否嚴格遵守國家關于實行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和征地補償登記制度的規定。

(三)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費的核算和支付情況,包括確定的征地補償標準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是否按照依法批準的征地方案核算補償費;應支付給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發放給農民個人的征地補償費是否及時足額到位。

(四)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費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況,包括征地補償費是否納入村集體財務并實行專項管理和監督;村集體財務是否實行民主理財,財務公開;支付給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補償費是否按規定在村集體和農民之間進行合理分配,被征地農戶的權益是否得到保障;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得的土地補償費是否在管理和使用中存在違法違紀問題。

(五)糾正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補償費問題的情況,包括對征地補償費的管理和使用有無監督措施;對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補償費的情況是否進行了全面清理;對截留、挪用征地補償費的行為是否予以糾正,對有關責任人是否依法依紀作了處理。

(六)對征地勞動力落實社會保障、參加“鎮保”的計劃安排、實際落實和工作進展的情況,包括征地包干協議確定的征地農業人員安置補償標準與實際支付給征地農業人員的安置補償費是否足額到位,對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安置補償費的問題是否進行了全面清理和糾正。

三、方法和步驟

這次檢查采取自查自糾、逐級抽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法,分三步進行:

(一)自查自糾(8月20日前)

鄉、鎮人民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及區有關部門按照本意見的內容和要求,從每一個征地項目入手,對征地補償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全面的自查自糾。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積極整改,并認真做好土地補償安置費等調查表的填報工作,不得虛報、瞞報和不報。

(二)逐級抽查(8月21日至9月10日)

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鄉、鎮、工業園區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抽查,抽查面不少于鄉、鎮、工業園區總數的50%。

全區的檢查報告及征用農民集體土地補償費管理使用情況專項檢查情況將在9月20日前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

(三)重點檢查(9月20日至11月)

區有關部門及鄉、鎮人民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做好迎接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抽查(抽查面不少于30%),以及迎接由國家監察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審計署組成的聯合檢查組的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

對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費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專項檢查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鄉、鎮人民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和區有關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執政為民、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政治責任感和工作緊迫感。區政府分管領導負責此次專項檢查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的主要領導是本地區專項檢查工作的直接負責人,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區有關部門要有針對性地對各鄉、鎮、工業園區的檢查工作提出任務和目標,抓好落實,做到查實情、講實話、抓實效。

(二)精心組織,周密安排。

這次專項檢查工作由區政府辦公室、區監察委、區房地局、區農委、區審計局、區勞動保障局、區集資辦等7個部門組成聯席會議,區政府分管領導為召集人,并在區政府辦公室設立辦公室,進行統一協調和指導。各鄉、鎮、工業園區也要由相應部門組成專項檢查組,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要緊密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要準確把握政策界限,妥善處理好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費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問題。要認真開展宣傳活動,使廣大干部和農民群眾了解和掌握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要嚴格實行責任制,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將問題解決在基層。

(三)分工落實,明確職責。

區有關部門要在發揮整體合力的基礎上,加強分工合作、優勢互補、協調推進。區土地管理部門要摸清征用土地和補償費用的數量,檢查征地批準實施程序和征地補償標準的合法性;區農委、區集體資產管理部門要認真核查土地補償費在村、隊(組)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況,以及納入村財務公開范圍,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情況;區審計部門要對土地補償費的撥付、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對勞動力安置、“鎮保”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區監察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土地補償費管理使用中的嚴重違紀問題。各單位在檢查中要深入實際、及時總結典型的經驗和做法,指導和推動檢查工作順利進行。

(四)嚴格紀律,嚴肅查處。

各鄉、鎮、工業園區和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紀律,堅決防止和糾正檢查工作走過場、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的行為。對自查自糾不認真、不落實政策規定,甚至頂風違紀造成惡劣影響或引發群眾性越級上訪事件的,要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監察部門要把查處違紀案件作為推動工作落實的重要保證,注意發現線索,查處違紀行為。對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補償費情節嚴重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查處并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