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學校管理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25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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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學校管理工作意見

為加強*區少年兒童體育運動學校的建設和管理,更好地為國家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和體育后備人才,根據《少年兒童體育學校管理辦法》、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實施意見》和《*區教育體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教體結合,加快培養體育后備人才的實施方案(試行)》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區的實際,制定了本“意見”。

一、管理機制

本區少年兒童體育運動學校采用依附在普通中小學(衢州市白云學校)辦校的形式,實行教育、體育行政部門共同領導,共同管理,以教育部門為主的原則。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少體校文化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體育行政部門負責指導少體校的體育訓練工作。

校長負責學校的全面管理工作。少體校下設學生處,負責運動員的招生、升學、以及日常教學管理工作;設訓競處,負責運動員的訓練和競賽管理,根據項目開設情況設置各運動項目管理中心負責日常項目訓練。少體校本部設在衢州市白云學校。根據我區的體育傳統和運動項目布局可選擇條件較好的學校設立分校,也可將部分項目管理中心設在分校。

二、招生與學籍

初中一年級體育新生招生時間為每年四月中旬進行,并在全區普通新生招生日之前完成。招生對象面向全區小學,經由考核小組面試、專項素質和骨齡的測試合格確認后,報請區教體局備案審核錄取。

小學三至六年級體育學生招生在每學年開學前進行,通過參考專項比賽成績、原學校推薦輸送、文化考核,經少體校考核小組和專項體育教練員評定確認后,報請區教體局備案審核錄取。

學生錄取后應與家長簽訂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義務和權利。

凡是被吸收為體育訓練的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上好文化課,按學校要求積極參加運動訓練和比賽。專項體育成績差(不適宜再繼續進行訓練)及主動提出放棄訓練的學生,退回原學校就讀。

必須嚴格執行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規定。正式錄取學生時,原則上須將其學籍轉入區少體校所在學校進行管理。在分校就讀的學生由分校進行管理。

三、文化學習

確保學生完成義務教育課程,各年級體訓生訓練實施計劃每學期必須報區教體局審定。

學生因參加體育競賽而耽誤文化課或出現文化學習成績明顯下降,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必要的輔導。在期末復習考試階段,應適當減少或暫停訓練。

在分校訓練的運動員由分校負責文化學習管理。

四、體育訓練與競賽

貫徹“選好苗子、著眼未來、打好基礎、系統訓練、積極提高”的訓練原則,認真抓好選材、育苗、啟蒙和基礎訓練工作。堅持課余訓練,必須遵循青少年兒童生長發育規律和生理、心理特點,進行科學的系統訓練,嚴禁超負荷。

訓練項目必須認真制定訓練、競賽計劃及總結,包括年度、賽前后、每周訓練計劃及小結,建立體訓生檔案。

建立完善的會議制度,學校應每學期開展體育訓練工作專項研討和總結活動。定期召開關于學生學習、訓練情況的通報協調會,了解反饋學生體訓、文化學習情況,協調有關工作,共同負責采取有效措施,促進學生訓練、學習的進步。

保證訓練時間,體訓生在校學習期間須堅持每天早晨和下午有一定時間參加專項訓練,并有計劃組織學生參加寒暑假訓練。

在每年舉行的區中小學生田徑運動會上,體訓生回輸送學校參賽。向少體校輸送的運動員屬于升學的實行輸送獎勵計分政策,計入原輸送學校團體總分。凡是少體校設立中心管理的運動項目組隊參加市級及以上的競賽活動原則上由少體校選拔組隊,優先考慮少體校學生,報區教體局審批備案。非中心管理的項目參加市級及以上的競賽活動由區教體局選拔組隊。分校和各管理中心組織參加的比賽必須報少體校同意并備案。

五、教練員管理

由區少體校所在學校負責。本部的教練員由少體校管理,經少體校確認的分校的教練員由少體校和分校共同管理。教練員必須共同協作,相互尊重,關心學生的全面成長,共同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文化學習、體育訓練和生活管理工作。

教練員需具備較高的專項體育知識和訓練水平,有較高的組織管理能力。教練員實行聘任制,由所在學校會同區教體局協商聘任,每年進行年度考核和專業技術考核,對不合格的教師、教練員及時調整。

教練員應加強自身的學習和鉆研,努力提高專業水平,積極參加各類的培訓活動,不斷提升教練等級資格。

專職教練員編制(1:12)。專職教練員初期實行勞動合同制和人事制,條件成熟之后申請正式教練員編制。根據學校情況,可以聘請兼職教師、教練員任教。

專職、兼課教練員盡可能獲得教師資格證,并參加所在學校組織的教師相關的思想業務學習培訓,服從學校的管理。

六、保障條件

學校必須配足配齊體育教師和體育場地器材設備,確保學校體育工作的正常進行。

項目訓練、競賽應根據實際需要,制定年度經費預算。

正常訓練經費由區教體局根據訓練規模給予補助,每年學生訓練經費、專項體育訓練器材由區教體局和少體校負責解決。

基本建設投資由區教體局向區政府申報解決。

教練員訓練工作量,由所在學校負責考核,每月根據考核情況給予教練員工作補助。

學校要優先解決體訓生午休、住宿,保證學生有充足體力進行訓練。給予專職教練和正式體校生四類灶的實物標準伙食補助。

七、獎勵與處罰

對于輔導學生參加由市級及以上體育、教育部門組織的體育競賽并完成預期目標和輸送人才作出顯著成績的教練員,由區教體局及學校給予表彰獎勵。

體訓生代表學校參加由市級及以上體育、教育部門組織的各類競賽,取得較好名次或成績,由區教體局及學校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