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教育費征收工作意見

時間:2022-07-06 0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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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教育費征收工作意見

為規范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的征收,保障我區農村教育事業發展。現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意見。

一、征收依據

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根據《關于改進本市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的計征辦法的通知》(滬辦[19*]62號)和《關于改進本市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計征的補充通知》(滬教計[19*]*號、滬財行[19*]179號),以及區政府《關于調整“以工補農”、“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專項資金征收辦法的通知》(金府[20*]33號)的有關規定征收。

二、征收范圍、計征率

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的征收范圍、計征率按原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三、滯納金處理

企業(單位)應繳納的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逾期未繳的,從繳款期限次日起,按日加收應繳納農村教育事業費附的2‰滯納金。

四、征收方法

征收采取銀行代扣的方式,由區財政局、銀行和企業(單位)簽訂《“農村教育費附加”繳納協議書》,企業(單位)按照本月應繳納的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于當月25日前由銀行代扣繳納。

企業(單位)歇業,憑企業(單位)的歇業證明,從歇業起停止繳納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

當年新增企業(單位),區財政局根據稅務部門提供的信息資料據實征收

五、征收票據

(一)為統一核算,區財政局印制“*市*區財政局通用繳款書”。

(二)區財政局根據企業(單位)實際繳納的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向企業開具“*市*區財政局通用繳款書”。

六、資金結算

(一)為加強資金管理,便于統一核算,區財政局設立財政專戶,統一核算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的征收和使用。

(二)扣款銀行應及時把代扣的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劃入財政專戶。

七、資金使用管理

(一)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的使用仍按原文件規定執行。

(二)征收手續費根據原規定比例提取,由區財政局負責支配。

八、征收部門

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征收的主管部門為區財政局。區財政局要加強同稅務部門、有關銀行的密切配合。稅務部門要及時把企業(單位)的信息提供給區財政局,并協助做好征收工作。各鎮(工業區)、街道要配合做好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