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實施意見

時間:2022-07-16 0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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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員隊伍建設,繼續鞏固和發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成果,推進我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新跨越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組織保證,根據《中共*縣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關于*縣縣直機關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實施意見》的要求,現就本系統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建立健全黨員經常性學習教育機制

1.健全中心組學習制度。局黨組以及單位各支部中心學習組要堅持做到“四個一”:每季度第一個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每年10月份召開一次研討會;8月份組織聽取一次先模報告;11月份進行一次警示教育;中心組學習要緊密聯系縣委、縣政府及本部門本單位的重大工作的實際,不斷提高學習質量和效果。

2.建立領導干部講黨課制度。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要堅持每年為本系統黨員作形勢報告1次和講黨課1次。時間擬定在3月份作形勢報告,5月份上黨課。要求與黨的重大政治活動和國家出臺的重大政策法規相結合;與目標任務相結合;與系統工作實際相結合。且行成書面報告,增強黨課教育的實效性。

3.建立典型教育制度。各支部要注重先進性典型的發掘、培養和宣傳,堅持開展先進典型講事跡、向先進典型學習的活動,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不斷提高黨員以先進典型為榜樣、永葆先進性的思想政治覺悟;同時,通過抓反面典型現身說法等多種形式,開展警示教育,增強黨員抵制各種消極腐敗現象的自覺性。

4.健全干部培訓制度。局總支要堅持干部輪訓、學歷教育、專題培訓、專業技術培訓等制度,加大政策理論、法律法規、科技知識和業務能力培訓的力度,大力推行在職、在線學習,不斷改進和創新干部教育培訓方式、方法,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對新任基層黨組織的主要負責人在屆期內要參加一次縣級以上黨校的輪訓,另對本系統辦公人員進行一次培訓。

二、建立健全黨員管理機制

5.嚴格“”制度。各支部要堅持“”活動,要創新內容、形式,明確時間、場地和經費保障,結合實際不斷豐富活動內容和形式,不斷增強活動的思想性、創造性和實效性。局總支要將“”活動納入年度系統黨建目標管理,每年檢查通報一次,并把“”落實情況作為評選先進基層黨組織的重要依據。

6.建立健全規范的黨費收繳制度。各支部對黨員個人的黨費收取一定要堅持標準,黨支部要建立所在黨組織黨員個人和黨組織上繳黨費臺帳。黨員個人不按時按規定交納黨費的,要按照黨章規定嚴肅處理。各支部不得截留和挪用黨費,對黨費的收取和上繳,每半年必須上墻公示一次。局總支對各支部黨費收繳將作為黨建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

7.健全民主評議黨員制度。以支部為單位,每年召開一次黨性分析的專題組織生活會,通過“自己找、群眾提、相互評、組織點”的方法,抓好黨性分析材料的撰寫。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和制定整改措施三個環節,著重查找和解決黨員在黨性黨風方面存在的突問題。要將評議情況及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圍內及時向本支部黨員、群眾通報,接受黨內外監督。

8.嚴格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度。各支部領導班子要堅持開好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會。會前,要廣泛征求黨員和有關方面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意見和建議;會中,領導班及其成員要針對反饋的意見和建議,結合思想和工作實際,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會后,要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有關情況在一定范圍內向黨員、群眾通報。局總支要密切配合局紀檢組加強對各支部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并把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情況作為創“四好”活動的重要內容。

9.堅持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制度。局機關黨員領導干部要嚴格按要求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局黨組要對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情況進行定期檢查,每年通報一次,并作為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10.健全處置不合格黨員制度。各支部要利用先進性教育的成果,科學界定不合格黨員具體標準,規范處置不合格黨員程序,暢通黨員的出口,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

三、建立健全黨內監督機制

11.建立黨員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黨員要將思想、工作、作風、社會和家庭生活中出現的重大事項及時主動報告所在黨組織,黨組織要及時處理、回復。黨員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并按干部管理權限上報有關部門。

12.建立黨員函詢制度。各支部聽到或接到群眾對黨員的反映或舉報時,可以向黨員所在黨組織發出詢問函,要求就有關問題限期作出說明或調查核實,黨員本人或黨員所在黨組織應在規定時限內據實回復。發出詢問函的黨組織收到回復后,在進一步調查核實的基礎上,要作出處理結論,并及時反饋給黨員本人和黨員所在黨組織。

13.建立誡勉談話制度。對在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廉潔勤政等方面出現苗頭性問題的黨員,所在支部負責人要及時與其談話,告誡提醒,批評幫助,促其自省、自警、改正缺點,修正錯誤。

14.健全黨組織對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制度。按*委發[1999]34號和*委發[2002]4號文件規定,各支部主要負責人必須參加本單位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和行政重要會議。對單位領導干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組織人事部門應事前聽取該黨組織的意見。

四、建立健全黨內民主保障機制

15.建立黨員民主權利保障制度。各支部要不斷增強黨員的民主意識,擴大黨內民主。要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規定的黨員民主權利、保障措施和責任追究。

16.建立黨務公開制度。各支部要大力推行黨務公開,確保黨員對黨內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決定權。要建立和完善黨內情況通報制度、黨員大會制度、黨費收交公示制度,推行黨務公開,提高黨內事務的透明度。

17.嚴格實行任期屆滿換屆制度。各支部要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規定,嚴格實行任期屆滿換屆制度。

18.建立黨員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保障制度。支部黨組織要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黨內有關規定,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選舉和產生同級黨的委員會,確保黨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新任的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及時按程序報批。

五、建立健全黨員聯系群眾機制

19.建立黨員領導干部聯系點制度。局機關黨政領導班子中的黨員領導干部要結合自己的分管工作和聯系的單位,分別在聯系鄉鎮、社區建立聯系點,經常深入聯系點調查研究、指導工作,走訪慰問困難群眾,幫助基層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努力把聯系點建成聯系群眾的橋梁。

20.建立黨員結對幫扶困難群眾制度。本系統黨員要按照“力所能及、適宜適度、深入持久”的原則,結對幫扶困難群眾,通過幫思想、幫就業、幫學業、幫解難、幫技能等形式,提高困難群眾自我發展能力,使所幫對象得到實惠、擺脫困境。各支部要結合“七.一”、春節等重大節日和出現重大災情積極開展送溫暖活動,落實好結對幫扶措施,幫助生活困難的黨員解決實際問題。

21.建立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制度。各支部要通過走訪群眾、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征求社會各界對單位黨組織和黨員隊伍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各支部對征求到的意見和建議,要原汁原味反饋并促其認真整改。整改情況抄送局總支。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和群眾普遍關心關注問題的整改情況,要以適當方式向群眾通報。

22.健全優質高效服務群眾制度。堅持和完善單位領導干部群眾接待日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等,杜絕“門能進、人難找、臉難看、事難辦”的“四難”現象。堅持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激勵黨員干部立足本職、勤奮工作,創建一流業績。積極探索“和諧支部建設,創建和諧型機關”。各支部要主動與駐街道社區黨組織建立健全黨建工作協調機制,開展“共駐共建”活動,組織黨員積極參與和諧社區建設。

六、建立健全黨的建設責任制度

23.堅持和完善表彰獎勵制度。各支部要建立精神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激勵制度,加強對本單位先進典型和先進事跡的宣傳和表彰。局黨組將進一步積極開展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黨務工作者和優秀共產黨員評選表彰活動。單位黨建工作要納入單項目標考核和獎懲。

24.完善支部的工作經費保障制度。各支部的工作經費,要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州市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實施辦法》規定,列入單位行政經費預算加以落實,保證黨建工作有活動經費和開展活動有陣地,為開展黨建工作創造必要條件。

25.完善黨建工作責任制。局機關總支指導本系統黨組織的工作。局總支要對本系統黨員隊伍先進性建設負總責,各支部書記對本單位黨的建設負直接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工作格局。

各支部要結合支部實際,細化相關制度規定,規范操作程序,明確目標要求,抓好組織實施,確保單位黨員隊伍先進性建設取得實效。要把堅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納入單位全局工作中通盤考慮、統籌規劃、整體聯動,確保本系統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兩促進、雙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