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低保對象申報審批的意見
時間:2022-07-22 0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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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強化城鄉低保對象動態管理,著力杜絕錯保、漏保現象的發生,確保全鄉低保對象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根據省、市縣要求,結合我鄉實際,決定對全鄉低保對象進行重新申報、審批。
一、鄉政府成立低保重新審報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重新申報審批的對象
鄉轄區內現正在享受城鄉低保待遇的對象。
三、重新申報審批的目的
(一)清理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對象。通過全面普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全鄉低保戶進行逐戶梳理、分類、入戶調查核實,按城鄉低保條件、申報程序進行重新申報、重新審批,切實將不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對象清理出低保范圍。
1.通過低保數據信息與*州市、通川區、縣社保局的數據資料進行核對,對女性45歲以上、男性55歲以上低保對象已退休且退休金*到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低保對象進行清理。
2.通過低保數據信息與工商局、稅務局、就業局、房管局、車管所等有關部門掌握的數據資料進行核對,對經商辦企業,再就業,購買和出租門市、房屋,購買車輛等收入和消費水平*到或超過保障標準的低保對象進行清理。
3.對超過40個工作日不到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辦理發放低保金簽字手續的低保對象進行清理。
4.對辦理委托的低保戶進行清理,特別是本人長期不在本鄉鎮、社區居住的,作為清理的重點對象。
5.對家庭成員與其戶口簿登記人數不一致的低保戶進行清理,家庭人數與享受人數是否相符。
6.對低保對象中因死亡而自然減員的人員進行清理。
(二)嚴格執行低保對象屬地管理。對企事業單位管理的低保對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全部納入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及社區居委會按城市低保申報條件、申報程序進行重新申報、重新審批,并以重新申報地低保管理機構申報審批的為準。
四、重新申報審批的時間及步驟
重新申報審批的時間為2008年5月20日-9月30日,共分為宣傳動員、申請登記、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復查審核、抽查審批六個階段。各階段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宣傳動員階段:5月20日-5月31日。各鄉政府將及時組織有關單位、社區居委(村委會)的工作人員進行集中培訓,統一思想,統一政策,規范操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會議、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低保政策。社區居委會(村委會)通知低保戶召開重新申報審批動員大會,學習文件精神,公布低報對象名單,并在本轄區居民相對集中的地方或公示欄處對正在享受城鄉低保金的人員進行張榜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二)申請登記階段:6月1日-6月30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全鄉低保對象戶主在規定的時間內持"三證一折"(低保證、戶口薄、身份證、存折)原件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進行重新申報登記,同時提出續保書面申請,提供戶主本人及家庭成員的戶口簿(含首頁)、身份證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張及相關的證明材料、近半年來家庭收入情況。對于城鎮低保對象家庭成員中既有*縣戶籍又有其它縣(市、區)戶籍且居住在其它縣(市、區)的,原則上在居住地所在社區居委會進行重新申報,以重新申報地低保管理機構審批的為準,若不按時去申報的,則視為自動放棄,從10月1日起取消其享受低保資格并停發低保金。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要根據"三證一折"逐戶入戶核對查驗,并填好《四川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調查審批表》和《城鄉低保對象申請續保登記表,特別要填清楚戶主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戶籍地址、身份證號碼、家庭詳細住址和聯系電話。非戶主本人到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提出申請的,一律不予受理登記。
(三)入戶調查階段:7月1日-7月31日。由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組織專職人員對申請登記的低保戶進行逐戶入戶調查核實,了解其是否符合城鄉低保條件;采取一看、二問、三查的方式進行,即:一看低保對象家庭的住居、擺設、消費等情況;二問低保對象及其周圍的鄰居,了解低保對象平時的實際生活狀況;三查低保對象的工資及其它收入情況,收入證明材料是否屬實,家庭成員與戶口簿登記人員是否一致,有無弄虛作假現象。調查人員要如實填寫好《城鄉低保對象入戶調查表》并簽署意見。
(四)民主評議階段:8月1日-8月15日O由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召開城鄉低保民主評議聽證會,對重新申請登記并通過調查核實的低保戶進行民主聽證、逐戶評議,參加聽證的評議小組成員必須在13人以上組成,同時將評審情況在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公示欄張榜公示。未開展民主評議聽證的對象,一律不準上報、不予審批。對符合城鎮低保條件的家庭進行A、B、C、D分類(A類是“三無”人員:即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瞻養[扶養、撫養]人的城鎮居民;B類是重點困難家庭:指的是因重病、重殘等原因導致家庭生活特別困難人均補助最低生活保障金超過我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70%的家庭:C類是一般困難家庭;D類是臨時救助家庭:指的是因天災人禍等原因導致暫時性貧困而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家庭進行A、B、C分類(A類為“三無人員”,補助金額為50元;B類為特困家庭,補助金額為30元;C類為一般困難家庭,補助金額為20元)。民主評議階段結束后,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務必按時將《四川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調查審批表》、《城鄉低保對象入戶調查表》、《城鄉低保對象續保匯總表》和《城鄉低保對象不符合條件取消匯總表》及民主評議情況上報鄉鎮人民政府。
(五)復查審核階段:8月16日-8月31日。鄉人民政府對社區居委會(村委會)上報的低保戶進行重新調查,組織人力到社區(村社)逐戶核實上報情況是否屬實,調查人員簽署意見,黨委政府辦公會議集體研究審核,在鄉政務公示欄和場鎮居民集中地的顯眼處張榜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由鄉民政負責人、鄉長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將《四川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調查審批表》、《城鄉低保對象入戶調查表》、《城鄉低保對象續保匯總表》及《城鄉低保對象不符合條件取消匯總表》和對城鄉低保對象重新申報審批工作開展情況上報縣民政局。
(六)抽查審批階段:9月1日-9月30日。縣民政局對各鄉鎮上報的續保對象是否按照城鄉低保對象重新申報審批的要求辦理進行抽查,對按重新申報審批要求辦理且公示群眾無異議的符合城鄉低保條件對象予以審批,保留其享受城鄉低保待遇,對不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將取消其低保資格對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到社區居委會(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重新申報登記、接受調查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享受城鄉低保資格、停發低保金。
五、重新申報審批的要求
(一)建立低保對象定期申報復查制度。按照動態管理原則,對現正在享受城鄉低保金的對象,其低保會發至今年9月,10月起以重新申報審批的對象為準發放低保金。今后,對城鄉低保對象實行定期重新申報審批制,符合低保條件的對象可以續保,具體為:“三無”對象、特別困難戶的續保時間為兩年;一般困難家庭的續保時間為一年;臨時困難家庭續保時間為半年。若續保期限已滿,低保對象不按時到社區居委會(村委會)、鄉人民政府重新申報、審核,則視為自動放棄低保資格,由社區居委會(村委會)、鄉人民政府按申報程序上報縣民政局取消,并停發其低保金。
(二)加強領導、各司其責,確保低保對象重新申報審批工作順利開展。城鄉低保對象重新申報工作量大面寬,政策性強,各村(居)委要高度重視把低保對象重新申報、分類管理、定期核查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抓,作為落實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的大事來抓。各村(居)委要及時成立城鄉低保對象重新申報審批工作領導小組,并抽調足夠認真負責的工作人員,確保此項工作按時完成。要健全和落實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嚴格按照“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責任倒查,層層追究責任。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支持各級低保工作人員的工作,如實提供相關數據和證明材料,負責通知所管理的低保對象按時到戶籍地社區去申報登記,并做好宣傳解釋和相關銜接工作。縣政府督查室、縣監察局、縣民政局將要切實加大督查力度,全程跟蹤各城鄉低保對象重新申報審批工作的開展情況。對在工作中不按城鄉低保政策規定和程序辦理的,濫用職權、慫恿被清理取消對象越級上訪、無理取鬧的,對搞關系保、人情保,擾亂國家城鄉低保政策的,將按照《城市低保條例》及有關黨紀政紀和法律法規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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