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創業就業工作意見

時間:2022-07-26 0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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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創業就業工作意見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大力推進全民創業的若干意見》和*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市統籌城鄉就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精神,現就業推動全民創業,促進充分就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思路和目標任務

1、工作思路。落實各項扶持政策,鼓勵七類創業主體圍繞五類產業發展,從事個體經營、創辦各類企業,推動全民創業;創建充分就業示范社區、示范村、示范企業,促進城鄉就業;加強創業基地、中介組織、信息平臺、創業指導、創業培訓五項服務,全面落實各項就業扶持政策,支持全民創業。形成政府出政策定目標,創業辦協調考核,部門包抓落實,勞動保障部門提供服務,財政部門落實政策的工作機制。

2、目標任務。從2007年起,通過充分落實就業扶持政策,年投入扶持資金1億元,發放小額貸款2億元,創建30個充分就業示范社區、100個充分就業示范村、50戶創業就業示范企業,培育2—3千名創業者,新增2—3萬人就業,到2010年,全市新增創業者6千—1萬名,帶動就業10—15萬人,實現全社會就業比較充分的目標。

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一)、開展創建充分就業示范社區、村、企業活動。

1、創建充分就業示范社區。以社區為平臺,大力發展社區經濟,開發就業崗位,建立幫扶機制,創建一批充分就業示范社區,使每個社區新創辦實體達到5個以上、自主創業者達到100人以上,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率達到90%以上,基本消除“零就業家庭”,確保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以內。由市勞動保障局牽頭,民政局配合,年創建充分就業示范社區30個,帶動就業3000人。

2、創建充分就業示范村。圍繞一村一品發展現代農業,建設農業生產科技園區,吸納農民創業就業;加強組織引導,開展技能培訓,發展壯大勞務經濟,促進農民轉移就業,創建一批充分就業示范村,使每個村新創辦園區(企業)達到3個以上、自主創業者達到50人以上,富余勞動力就業率達到90%以上。由市農業局包抓,年創建充分就業示范村100個,帶動就業5000人。

3、創建創業就業示范企業。通過政策扶持,鼓勵企業擴大生產規模,增加就業崗位,吸納各類人員就業,新增一批吸納就業達到100人以上的創業就業示范企業。由市勞動保障局包抓,年創建50戶創業就業示范企業,帶動就業5000人。

(二)、落實部門包抓任務。

1、市農業局負責每年抓100個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建設,帶動1000人就業;

2、市工交辦負責每年抓100戶為大中型企業配套企業,帶動2000人就業;

3、市中小企業局負責每年抓100戶勞動密集型企業,帶動5000人就業;

4、市科技局負責每年抓100戶民營科技型企業,帶動2000人就業;

5、市工商局負責每年抓800戶個體創業者,帶動2000人就業;

6、市工商聯負責每年抓100戶私營企業,帶動2000人就業;

7、市商務局負責每年抓50戶現代物流企業,帶動1000人就業;

8、市中介組織管理局負責每年抓50戶中介機構,帶動200人就業;

9、市人事局負責每年抓50名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和50名軍轉干部創業,帶動500人就業;

10、市民政局負責每年抓100名退役軍人創業,帶動300人就業;

11、市旅游局負責每年抓200戶“農家樂”創業者,帶動500人就業;

12、市總工會負責每年抓100名在崗(下崗)職工創業,帶動300人就業;

13、團市委負責每年抓300名青年創業,帶動800人就業;

14、市婦聯負責每年抓300名從事養殖和手工藝品制作的婦女創業,帶動800人就業;

15、市殘聯負責每年抓100名殘疾人創業,帶動200人就業。

(三)、明確扶持對象。

各部門按照包抓任務,將有創業愿望、創業能力和創業條件,積極興辦企業和從事個體經營的人員確定為包抓扶持對象,由市創業辦審定。部門包抓扶持對象不重復、不交叉,每年扶持一批(連續性強的產業除外),不斷擴大創業群體。

三、落實政策,分類扶持

1、全面落實扶持政策。經包抓扶持部門篩選申報為全民創業包抓扶持對象的社區、村、企業和個人,市創業辦認定,各業務主管部門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大力推進全民創業的若干意見》和*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規定,幫助落實各項扶持政策。

2、開展創業就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對所有確定的包抓扶持對象開展免費創業培訓,對從業人員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就業培訓工作由市級各包抓部門組織開展,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培訓機構認定,審核培訓計劃、統一調配師資、統一教學大綱、統一培訓教材、統一發證管理。培訓結束后,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由財政部門按照每人800元和400元的標準,分別給培訓機構撥付創業、就業培訓補貼資金。對所有參加創業就業培訓的人員,由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開展免費職業技能鑒定,財政部門按每人100元的標準給鑒定機構予以補貼。

3、加大信貸扶持力度。對從事個體經營和創辦企業資金不足的,由個人(企業)申請,鄉鎮或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推薦,縣區小額貸款擔保機構考察認可、提供擔保,商業銀行、信用社發放2—10萬元、期限不超過兩年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規定給予貼息;對信用村、信用社區誠信度高的創業者,商業銀行、信用社可按上述貸款額度和期限發放小額貸款,按照“先清后貼”的原則,由申貸人(企業)直接向銀行償還利息,憑貸款合同復印件、銀行清息原始憑據、個人身份證件(營業執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貼息申請,經審查認定由財政部門按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直接給予貼息;對勞動密集型企業,由商業銀行、信用社可按規定給予50-100萬元貸款,按照“先清后貼”的原則,由申貸企業直接向銀行償還利息,憑貸款合同復印件、銀行清息原始憑據、當年職工花名冊、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有效證件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貼息申請,經審查認定由財政部門按銀行貸款基準利率50%貼息兩年。

4、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政策。對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創業者和企業從業人員,按照“先繳后補”的原則,由個人或企業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由財政部門按標準兌付補貼資金;對在農業生產園區就業的下崗失業人員的公益性崗位補貼,由園區按季申請,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由財政部門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兌付補貼資金。

四、搭建平臺,強化服務

1、加快創業基地建設。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方式,市勞動保障局(創業辦)在高新區及六個工業基地建設市級創業孵化中心,對入駐創辦企業的,給予免收1年辦公和生產用房租金,兩年租金減半收取的優惠;有條件的縣區要圍繞本地優勢產業和特色品牌,建設一批前店后廠的專業街區,對創辦專業市場、批發市場經營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免收1年工商管理費。

2、建設創業信息服務平臺。依托“金保工程”加快創業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實現市、縣、鄉信息聯網。開展創業項目征集活動,建立創業項目庫;定期舉辦創業項目招商活動,舉辦創業成果展,交流創業經驗,鼓勵創業項目有償轉讓,實現創業項目與創業者有效對接。

3、開展創業培訓。對所有創業者全面開展SYB(創辦你的企業)、SIYB(創辦和改善你的企業)創業培訓,培養創業理念,提升創業能力。對從業人員開展就業培訓,提高員工素質,提升技能水平。

4、搞好創業指導。充分發揮市創業指導中心的作用,各縣區也要在勞動保障部門設立創業指導中心,對所有創業者開展創業指導,提高創業成功率。要對創業者開展項目論證、項目推介、開業指導等服務活動,聘請工商、稅務、金融、法律等專家和創業成功人士組建創業指導專家志愿團,定期組織專家到創業企業調查研究、上門“會診”、答疑解難。對所有創業者開展跟蹤服務,提供全程幫扶。各部門要對創業對象定期走訪,包抓扶持,了解經營狀況,解決生產經營實際問題,幫助做大做強。

5、強化就業服務。加強各級公共職業介紹服務機構的建設,加快市民中心和縣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建設,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勞動力市場,為創業就業人員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檔案托管、社會保險接續、勞動保障事務等“一條龍”服務。

五、加強領導,嚴格考核

1、加強領導。成立*市全民創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勞動保障局。辦公室具體負責全民創業工作的統籌規劃、任務分解、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考核獎懲和宣傳動員工作。各縣、區,市級有關部門,人民團體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做好全民創業工作的監督檢查、政策落實和任務完成。

2、落實責任。市級有關部門要在做好鼓勵創業現有政策貫徹落實的基礎上,對《若干意見》新出臺的政策,要及時制定實施辦法。要按照包抓任務的要求,及時落實包抓扶持對象,制定包抓方案,協調落實各項扶持政策,開展信息技術服務,幫助創業者走上持續發展之路。實施辦法和包抓扶持對象要于2007年9月30日前報市全民創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經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后實施。

3、嚴格考核。市全民創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制定考核標準和辦法,實行專項考核,嚴格獎懲,確保工作取得實效。每年年底,組織開展考核評選活動,對成績突出的包抓部門給予表彰獎勵。每年評選100名“創業之星”,給予5000元獎勵。對充分就業示范社區、村和企業,分別授予“*市充分就業示范社區”、“*市充分就業示范村”、“*市創業就業示范企業”稱號,并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獎勵、1萬元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