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及周邊治安治理工作意見
時間:2022-08-31 0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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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教育部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六條措施,公安部維護學校和幼兒園治安安全八條措施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深入學習貫徹國家、省、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構建“創新*、和諧*”的統一部署,繼續圍繞“突出重點、專班專辦、多方聯動、長效管理”的工作思路,深入開展排查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強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堅持集中整治學校及周邊治安環境存在的重點問題,努力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為師生安全學習生活營造良好環境。
二.工作目標
1.配合有關部門基本解決全市中小學校及周邊環境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全年摸排的問題整治率達到95%以上,全市中小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達標。
2.進一步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積極創建“平安校園”。全面落實教育部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六條措施和公安部維護學校和幼兒園治安安全八條措施,全市中小學、幼兒園覆蓋面達100%;預防和打擊校園暴力事件,努力構建學校治安防范體系,全市中小學校預防和打擊校園暴力事件應急機制完備。
3.加強警校共建工作力度,進一步完善“一校一警”、“城管副校長”、“法制副校長”制度。全市中心城區、遠城區政府所在地及鄉鎮中小學法制副校長覆蓋率達100%,城管副校長覆蓋率達85%,工作職責延伸到村小及教學點。
4.進一步規范校車管理工作,符合條件的校車辦證率達100%,努力確保校車運行安全。
5.鞏固和完善全市中小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班工作制度等長效管理機制,嚴格履行整治專班職責,進一步完善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績效考評制度。
三.重點工作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2009年學校及周邊治安問題摸排整治,加強過程管理,著重圍繞學校及周邊存在的危害師生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違規經營網吧和商店、占道經營、流動飲食攤點、不健康文化產品及非法出版物等問題開展專項集中整治行動,全年摸排的問題,年終整治率達95%以上,爭取達100%。
2.以“平安校園”創建活動為抓手,努力建設安全、文明、高雅、和諧校園。深入貫徹落實《中共教育部黨組關于貫徹落實中辦發〔2005〕25號精神深入開展安全文明建設工作的意見》(教黨〔2006〕9號)精神,進一步強化學校內部管理,發揮教育防范作用。以廣大師生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為工作重點,加強經常性矛盾糾紛的排查和調處,積極預防并堅決打擊校園暴力事件,加大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力度,建設安全可靠的校園安全防護體系。
3.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加強中小學校(幼兒園)校車及校車駕駛員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嚴格校車審批及準入制度,進一步規范駕駛員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師生出行安全。
4.進一步健全學校及周邊治安環境問題綜合治理工作會商和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合力作用,形成齊抓共管工作機制。
5.加強對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督查,協調督辦有關學校及周邊環境問題。
四.工作措施與要求
1.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為中小學生創建良好成長環境,既是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創新*、和諧*”的重要內容,也是辦人民滿意教育,維護和實現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體體現。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堅持思想不松,班子不散,堅決克服厭戰思想和畏難、麻痹情緒,堅定打硬仗、打持久戰的思想準備。
2.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工作職責。進一步明確各級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和學校的工作任務、職責,堅持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綜治部門統一協調,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學校積極參加,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級綜治辦要負責本級綜治委與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學校綜合治理組織機構之間的溝通和協調工作。各級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負責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的檢查、督辦和協調工作。各級綜治成員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切實落實各項工作任務,特別是對摸排出的問題要逐一整治解決,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3.突出工作重點,加強協調配合,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一是以防為主,打防結合,積極預防并堅決打擊校園暴力事件,堅決打擊學校及周邊危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治安安全問題,努力構建學校安全防護體系。二是深入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環境問題集中整治行動,認真清理整治違規經營網吧和無證網吧、彩票投注點及專營場所、違章搭蓋、占道經營、流動飲食攤點、環境衛生、交通安全、油煙噪音、食品安全及校內安全隱患等學校及周邊治安環境問題,切實維護校園周邊良好環境和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三是落實教育部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六條措施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加強學校管理,進一步鞏固2008年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成果。深入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加大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力度;加強校園內部安全防范管理,加大安全防范投入。四是進一步規范完善校車及校車駕駛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加強師生交通安全教育,確保師生上學、放學安全。
4.加強制度建設,嚴格工作紀律。加強工作體系和隊伍建設,嚴格履行整治專班職責,進一步健全完善月報、督查督辦、重大問題上報、媒體反映問題及時處理并回告等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長效管理機制。
5.實行目標管理,加強督查考核。進一步完善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考評體系,把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文明校園建設工作結合起來,作為綜治考核的重要內容和考評依據,切實將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機制落實到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
五.月度工作安排
1月
1.印發《2009年度*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
2.認真落實《市教育局關于加強2009年春節全市中小學生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宣傳管理工作方案》,全面開展寒假、春節期間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宣傳工作。
2月
1.協調有關部門,組織開展2009年第一次(春季開學)集中整治行動,確保全市中小學春季開學安全順利;
2.組織開展2009年春季全市中小學校及周邊治安環境問題調查摸排工作。
3月
1.召開2009年全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第一次會議,統一部署全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3-6月
1.統一部署、協調組織開展2009年第二次(上半年)集中整治行動,整治解決春季摸排的問題;
2.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檢查,完善校車準入制度,切實保障校車安全運行;
3.加強現場督查,協調、督辦整治中小學校及周邊各種治安環境問題。
7-8月
1.召開2009年全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第二次會議,統一部署暑期及秋季開學期間全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2.協調組織開展2009年第三次(暑期)集中整治行動,確保暑期教育活動正常開展。
9月
1.組織開展2009第四次(秋季開學)集中整治行動,確保全市中小學秋季開學安全順利;
2.組織開展2009年秋季全市中小學校及周邊治安環境問題調查摸排工作。
10-11月
1.組織開展2009年第五次(下半年)集中整治行動,整治解決秋季摸排的問題;
2.進一步研究完善全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績效目標考評辦法
3.會同有關部門開展2009年創建平安校園工作檢查。
12月
1.總結全年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2.會同有關部門,考核、驗收2009年全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3.做好年終考核迎檢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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