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市場的實施意見

時間:2022-10-19 01:36:00

導語:農村金融市場的實施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農村金融市場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委《關于進一步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加快農村金融改革,進一步活躍農村金融市場,有效發揮金融在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活躍農村金融市場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近年來,我市不斷深化金融業改革,創新產品,提高服務水平,加大對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但由于城鄉金融業發展不平衡,農村金融服務相對滯后,不能滿足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市農村經濟的發展和新農村建設。主要表現為農村地區金融機構網點較少,金融服務不充分;針對“三農”特點的金融產品較少,縣域經濟發展所需信貸資金不足;農村金融機構資產質量較差,發展后勁不足;農村保險業發展較慢,保險覆蓋面低;農村資本市場發展滯后,直接融資渠道不暢。加快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進一步活躍農村金融市場,加大金融對“三農”的支持力度,既是貫徹落實《意見》的要求,也是實現我市金融業協調發展的重要任務。各縣(市)、區和各部門、各單位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搞活農村金融市場,切實抓好農村金融改革,為我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金融保障。

二、建立多層次、廣覆蓋的現代農村金融體系

按照《意見》要求,加快構建分工合理、投資多元、功能完善、服務高效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發揮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組織的作用,健全農村金融基礎服務體系,增強金融為“三農”服務的功能。

(一)支持農業銀行堅持為農服務方向。支持農行省分行營業部加快不良資產剝離處置,化解歷史包袱,整合系統資源,提升整體實力。繼續強化為“三農”服務的市場定位和責任,利用在縣域的資金、網絡和專業優勢,發揮農村金融服務的骨干作用。

(二)拓展農業發展銀行支農領域。充分發揮農發行省分行營業部政策支農作用,完善支農職能,拓寬業務范圍,創新發展模式,加強與政府部門的金融合作,加大對縣域經濟的支持力度。

(三)進一步深化農信社改革。市農村信用聯社要全面落實中央和省政府各項改革部署,緊緊依靠縣(市)、區政府,積極化解歷史包袱;在專項央行票據全額兌付基礎上,要加強股本金管理,加強內控機制建設,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完善法人治理,加強隊伍建設,積極推動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的組建工作,積極引進境內外戰略投資者,為組建市級農村商業銀行創造條件。

(四)支持郵儲銀行擴大涉農業務范圍,充分發揮網點優勢,積極開展農戶小額信貸業務,拓展農村金融資金渠道,擴大支農資金來源。

(五)積極推進新型農村金融組織試點工作。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外資、民營資本和社會資金投資組建新型農村金融組織。積極推動村鎮銀行的組建和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的開展,并對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向銀監部門推薦改制為村鎮銀行。構建適合農村需求特點的多種所有制、多種形式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六)鼓勵各商業銀行根據我市縣域經濟快速發展的需要,向縣域發展分支機構,下伸服務網點,完善縣域金融服務體系。市商業銀行要充分發揮法人銀行優勢,做好機構向縣域延伸工作,不斷加大對“三農”的資金支持和服務水平。

(七)加快農村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探索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參與、市場運作的農村信貸擔保機制,鼓勵設立支農擔保資金或成立支農擔保公司。在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基礎上,積極探索發展農村多種形式擔保的信貸產品。指導農村金融機構開展林權質押貸款業務。

(八)探索建立農產品期貨交易所。發揮期貨市場價格發現和套期保值功能,指導農業生產,保護農民利益,為農戶和農產品的生產、加工、流通提供避險工具。

(九)鼓勵保險機構、證券公司和各類金融中介服務機構向縣域延伸網點和業務,為“三農”提供保險、理財、投資等金融服務。

三、大力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

各金融機構要根據實際,因地制宜開發適合“三農”需要的金融產品,不斷改進和完善服務方式、服務設施、服務手段,既要加大對“三農”的支持,又要注意防范風險,提高經濟效益。

(一)增強對“三農”的信貸支持。市農村信用聯社要充分發揮農村金融的主力軍作用和貼近農村的優勢,不斷擴大支農服務種類和業務領域,進一步做好農戶小額貸款業務,完善農戶經濟檔案,大力發展中間業務,努力創新農村金融服務的方式和手段,為“三農”提供方便、優惠、實在的金融服務。農行省分行營業部要發揮系統營銷優勢,提高支農服務效率;重點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縣域內優勢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及特色資源開發企業的信貸支持;對縣城和中心鎮建設、新型農村市場流通體系建設、縣域內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發展以及農村社會事業的全面發展和新時期的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等予以積極支持;做優中間業務,積極向農村地區推廣銀行卡、業務、銀行理財等;加大農村金融基礎設施投入,提升農村金融電子化、票據化程度。農發行省分行營業部要繼續做好糧油收購調銷信貸業務,鞏固在全市糧油信貸市場上的主導地位;積極開展對農業產業化項目、農業科技項目的信貸支持;增加中長期開發性信貸投入,開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綜合開發和農業生產資料貸款業務;探索發展中間業務、國際業務、負債業務和其他業務;穩妥發展其他儲備貸款及農業小企業貸款業務。郵政儲蓄銀行*分行要發揮郵政儲蓄的網點和通存通兌優勢,面向農村,積極開展小額貸款業務,探索開發服務“三農”的信貸產品,擴大服務領域。鼓勵其他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積極開展面向“三農”的信貸、融資、理財等業務,針對農村金融業務,簡化業務流程,下移審批權,切實解決農村地區融資難問題。其他農村信貸組織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依據農村實際開發新產品,提供有針對性的信貸服務。

(二)創新擔保機制,建立和完善房產、車輛、土地承包權、水域、荒山等資產抵押擔保登記手續,合理收費,規范管理,使需要融資的承貸主體能便捷找到第二還款來源。嘗試多種擔保形式,允許注冊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統貸統還。

(三)加快發展多種形式、多種渠道的農業保險,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在構建農村保障體系中的職能作用。探索建立政府引導、政策扶持、市場運作、農民自愿參與的農業保險制度,在組織開展日光溫室、能繁母豬、果樹災害和肉蛋雞保險試點工作基礎上,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業務,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開展被征地農民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探索建立適合農民和農民工特點的養老保險保障機制,切實解決農民及農民工的養老保障;開展農民醫療保險和農村計劃生育保險試點工作,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發展農民小額信貸保證保險,解決農民借貸難問題。

(四)探索建立農產品期貨交易市場。做好對種糧大戶、企業負責人和農村基層干部有關期貨知識的培訓引導,幫助農民和相關經營單位利用期貨市場信息調整種植結構,促進生產和市場的有效對接。

(五)積極推進農業企業上市。引導和支持具備條件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高科技企業上市融資,借助資本市場做強做大。

(六)積極探索信貸、保險、證券、外匯、期貨等金融組合產品,針對農村、農業、農民的資金需求和風險保障、投資理財等實際需要,提供適應“三農”特點的套餐式服務,創新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

四、加大對農村金融的政策支持

研究建立農村金融政策貼息制度,對金融機構發放農業信貸、開展農業保險、農業擔保等符合規定條件的予以政策性貼息和稅收減免,鼓勵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業產業化項目、科技項目和政府鼓勵支持的項目給予信貸支持,鼓勵擔保機構為“三農”貸款提供擔保,鼓勵農業企業上市融資。

五、不斷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

各級政府要不斷優化農村信用環境,強化信用意識,加強誠信宣傳教育,樹立誠實守信的誠信文化;要加強信用體系建設,自覺維護金融債權,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幫助農村信用聯社加快處置不良資產。金融機構要建立覆蓋所有農戶和農村企業的信用檔案,以建立、完善農戶電子信用檔案和農戶信用評價體系為重點,提高農戶信用意識,引導農戶與金融機構建立信用關系,切實降低信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