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
時間:2022-10-19 0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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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屬各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全市經濟建設有序發展,促進企業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意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設立的工業、農業、商貿流通等各類企業必須履行社會責任,必須對其利益相關者承擔經濟、法律和道德等方面的責任。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舉措,是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保障利益相關者合法權益的迫切需要,是構建人與人和諧、人與企業和諧、企業與社會和諧關系的基本要求,是實現經濟、社會、環境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的實際行動,是建設繁榮、文明、和諧新*的必然要求。三鹿牌嬰幼兒配方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企業社會責任缺失造成的,為*市、河北省乃至全國造成了惡劣的政治影響,社會危害嚴重,經濟損失巨大,損害了黨政機關和企業形象,教訓深刻。為此,我們必須站在“以人為本”的政治高度,站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社會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性。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激勵約束機制,引導企業樹立現代經營理念,強化企業外部約束,嚴格落實執法責任,督促企業規范經營,切實履行社會責任。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重點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以政府為主導,以企業為主體,密切依靠社會各界力量,從解決目前最緊迫的問題入手,積極引入和推廣企業社會責任理念,全面構建社會責任體系,逐步建立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有效機制,從根本上推動企業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統一。要樹立“以人為本”、守法誠信的企業經營理念,增強企業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的信念,強化產品質量意識和安全意識,實現經濟繁榮和社會和諧進步。
(二)基本原則。一是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發揮各級政府在倡導和弘揚企業社會責任理念方面的主導作用,發揮有關監管部門在約束企業行為規范方面的監督作用,動員社會各方面積極參與,形成企業注重履行社會責任的濃厚氛圍和法制環境。二是明確責任,規范發展。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經濟的多種手段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促使企業實現規范發展。
三是全程監管,注重實效。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對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監管,要貫穿于企業生產、流通和消費的全過程,對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企業,更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要重于經濟利益。對這類企業要實施更加嚴格的監管和處罰措施,使企業在生產經營中遵守最基本的法律和道德底線。
(三)工作重點。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政府是主導,企業是主體。從吸取三鹿牌嬰幼兒配方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教訓出發,落實教育、宣傳、引導、監督責任。在履行社會責任的內容方面,以促進企業履行法律責任為重點,約束企業規范發展,引導和鼓勵企業和企業家積極參加社會公益事業,關愛社會、回饋社會。
三、企業應履行的社會責任
(一)講道德,重守法。各類企業要遵守法律法規,及時足額納稅,維護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
(二)講信用,重合同。企業要忠實履行合同,恪守誠信,要與利益相關者共同營造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
(三)講質量,重服務。各類企業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意識,不斷改善產品性能,完善服務體系,努力為社會提供優質、安全、健康的產品和服務。要積極處理消費者提出的投訴和建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四)講節約,重環保。企業要注重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增加環保投入,發展循環經濟,實施清潔生產,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
(五)講安全,重管理。企業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體系,優化企業安全生產發展戰略,不斷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嚴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六)講公平,重保障。各類企業要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并履行勞動合同,按時足額繳納“五險一金”,改善工作環境,加強勞動保護,尊重職工人格,關心職工生活。
(七)講發展,創和諧。企業要緊緊圍繞科學發展觀,把握好政治、經濟與社會責任統一的原則,創建和諧文明的企業發展環境。
四、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及其相關
部門要進一步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切實承擔起相應的監管責任。要廣泛聽取人大、政協、人民團體等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二)建立健全地方法規。從實際出發,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生產安全,規范市場秩序、勞動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和環境保護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地方法規。
(三)加大執法監督力度。積極探索行政執法聯動機制,及時依法查處企業違法違規突出問題,堅決依法取締嚴重違法企業,依法追究企業法人的法律責任。各職能部門依法、依規行使監管責任,監察部門落實行政問責制度。
(四)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和市場組織的自律作用。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市場組織的自律作用,鼓勵其制定行業社會責任公約、行規,鼓勵社會組織積極參與區域性、行業性社會責任活動,協助和配合政府做好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工作。
(五)積極培育社會監督力量。加強對公眾的培訓教育,普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提高公民依法維權能力。發揮新聞媒體宣傳教育和輿論監督作用。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宣傳履行社會責任的先進典型,刊登、播放一定數量的公益廣告,并加強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輿論監督。
(六)建立和完善企業社會責任管理及評價體系。借助專業力量,研究探索制定企業全面社會責任管理及評價體系。明確企業社會責任管理及評價的管理部門,建立制度化、效益化、科學化的管理和評價體系,由單一對企業經濟指標的評價,向經濟、社會、環境綜合評價體系的轉變,鼓勵、引導企業建立符合履行社會責任要求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企業文化和企業價值觀,推進企業社會責任體系建設。
(七)建立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制度。鼓勵企業積極創造條件,向社會定期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公開本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承諾,建立網上舉報、通報及強行整改信息的公布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八)進一步健全對企業和企業家履行社會責任激勵機制。在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方面,企業法人是企業的第一責任人。對履行社會責任表現優異的企業,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政府采購和政府工程承包中,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選擇。在評選先進企業、優秀企業家時,把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作為重要內容。
(九)鼓勵基礎較好的企業率先展開試點工作。引導、鼓勵和支持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具有重要影響的大企業率先引入全面社會責任管理體系,推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制度,以帶動更多的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十)加強調查研究和培訓教育。加強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調查研究,積累經驗,逐步提高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加強對企業經營者、管理者的社會責任及法律基礎知識培訓,引導企業不斷提高履行社會責任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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