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明春重點工程的實施意見

時間:2022-11-29 1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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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明春重點工程的實施意見

為切實貫徹《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舉全市之力開展治理*保護水源“6699”行動的決定》(錫委發[2007]50號)和《市政府關于2008年(今冬明春)綠色*重點任務的實施意見》(錫政發[2007]424號)精神,全面推進我區生態重建恢復行動,加快實施綠色濱湖建設,現就2008年度(今冬明春)綠色濱湖重點工程提出如下意見。

一、目標任務

2008年全區綠色濱湖建設主要實施以下五大重點工程:

(一)圍繞*生態環境保護,構建沿湖生態防護隔離帶。完成環湖200米生態防護林(面積5217畝)建設工程;

(二)圍繞*生態環境恢復,推進生態濕地建設。完成亮河灣湖濱濕地(面積約1500畝)示范工程;

(三)圍繞*水環境治理,開展貢湖水源保護區退耕還林建設。完成濱湖街道貢湖村水稻田改種生態防護林(面積946畝)建設工程;

(四)圍繞綠色通道生態建設,完善高等級公路兩側的景觀防護林建設體系。完成環*公路(面積1230畝)及342省道(面積585畝)綠色生態廊道建設工程;

(五)圍繞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提高城區綠地總量。完成隱秀路小游園、中北村委小游園(總面積6500平方米)建設工程。

二、總體要求

上述五大重點工程,區政府委托區綠化委員會為工程實施主體。工程要求和推進時間為:

(一)工程運作機制。五大重點工程由市政府統一組織規劃設計、論證和監理。根據市政府要求,工程實行市場化運作,項目化管理。區綠委要按照市統一設計標準進行工程招投標(在招投標中明確工程決算按工程決算審核價讓利10%),嚴格按施工圖施工,確保工程順利通過市級質量驗收。

(二)工程實施進度。2007年12月15日前完成工程立項、審批等前期手續辦理;2008年1月底前完成工程招投標工作;2008年1月15日前完成工程前期相關補償并及時交地(2007年11月底前工程前期相關補償申請報區政府);2008年2月底前完成土地整理工作;2008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綠化任務;2008年5月組織工程預驗收;2010年5月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三、資金政策

由于區目前正在與市協調市對區的綠色*重點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待市與區明確后,再由區向各鎮、開發區、街道明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2008年全區造林綠化重點工程資金投入大、涉及面廣、時間緊、要求高、任務十分艱巨,必須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重點工程項目領導小組,由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區綠委部門負責人和各鎮(街道)鎮長(主任)為小組成員,負責重點工程的推進與協調,確保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各鎮(街道)要按工作任務,制訂相應工作方案,按照環保優先要求,落實造林綠化資金,迅速組織實施,明確具體措施,確保保質保量和按時完成任務。

(二)明確職責分工。五大重點工程建設是我區*水治理和生態重建恢復的重中之重,各單位各部門必須明確職責,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區監察局牽頭負責工程項目化管理規范化運作及工程實施進度的督查;區綠委負責做好工程項目立項審批、招投標、造林質量及組織驗收工作,負責對上項目資金的爭取;區財政局負責工程項目資金籌措、審核、撥付工作,負責項目市級資金的爭取協調;區審計局負責全程參與項目跟蹤審計;區重點辦牽頭負責工程前期附著物補償及交地工作;區發改局、規劃分局、國土分局等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在項目立項、審批等環節上主動服務,加強協調。各鎮(街道)負責做好各自轄區的地面附著物補償工作,負責做好土地流轉及工程后期養護工作,合理解決失地農民的社保問題,妥善處置工程實施中的突發事件。

(三)強化考核督查。五大重點工程建設是市政府下達的政治任務,全區上下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攻堅克難,確保重點工程保質保量如期完成。區政府已將任務列入對各鎮(街道)、各部門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標,并將考核結果作為衡量領導干部政績、晉職晉級和獎勵懲處的重要依據。為進一步加大檢查力度,區政府成立由區監察局牽頭,區財政局、環保局、農林局、城管局等部門為成員的重點工程督察小組,定期通報工程進展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給予警示并限期整改,對因工作拖沓扯皮而延誤工程進度的單位和部門,實施綠色環保一票否決,并嚴格執行領導責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