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創優考評工作的實施意見

時間:2022-11-29 0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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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創優考評工作的實施意見

根據市委、市政府《打造山水名城共建美好家園——20*-20*年無錫城市管理目標實施意見》和《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見》精神,對照市“太湖杯”城管創優考評細則,結合*區工作實際,對20*年度“太湖杯”城管創優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考評范圍

全區各鎮、開發區、街道。

二、考評標準

依據《*區20*年度“太湖杯”城管創優工作考評標準》(詳見附件1)。

三、考評辦法

1、考評組織。*區城市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太湖杯”城管創優考評工作,由區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城管辦”)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2、考評形式。采用百分考評制,設立優秀、達標、不達標三個等級。年終綜合評定在90分(含90分)以上為“太湖杯”城管創優優秀鎮(街道);80分(含80分)以上至90分以下為“太湖杯”城管創優達標鎮(街道);80分以下為“太湖杯”城管創優不達標鎮(街道)。

3、考評方法。考評工作分明查、暗查兩種。每月進行一次暗查(詳見附件3),由區城管辦負責實施;每季度進行一次明查(詳見附件2),由區城管辦牽頭,邀請區人大環境資源城鄉建設工委、區政協城鄉建設和人口資源、環境保護委員會、區城市管理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領導參加。每月將暗查情況反饋相關責任部門和單位,每季度將明查結果及暗查問題整改情況以書面形式予以通報。年終匯總評比得分值,其中暗查分值占50%,明查分值占50%。

四、獎懲措施

1、“太湖杯”考評工作列入區級文明目標管理體系進行考核。

2、對城管創優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太湖杯”城管創優評比活動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以塊為主、屬地管理”要求的重要舉措,也是強化市容村貌和環境衛生長效管理的重要手段。各鎮、開發區、街道要高度重視“太湖杯”城管創優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制訂計劃,創新思路,為全面完成創建任務提供組織保證。

2、廣泛宣傳發動。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創建活動的知曉率;抓好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的落實,動員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和沿街個體經營戶等,自覺搞好內部及周圍的環境衛生保潔,并配合社區(村)做好市容村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3、突出工作重點。各鎮、開發區、街道要按照《*區20*年城市管理工作目標任務書》要求,繼續下大力氣突出抓好“路長制”、“兩整兩創”、“違法建設整治”等工作,推動城管創優工作不斷向深層次和高水平發展,逐步提高*區市容村貌和環境衛生水平。

4、強化督查考核。各鎮、開發區、街道要對照區“太湖杯”城管創優考評標準,逐級分解責任,嚴格獎懲措施,加強督查考核,確保城管創優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