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推行校務公開制度意見
時間:2022-12-08 0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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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黨的十五大提出的“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直接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部門要執行公開辦事制度”的要求,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市局決定,自1999-2000學年起,在各級各類學校全面推行校務公開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五大精神和鄧小平理論為指針,通過推行校務公開制度,使學校管理進一步規范化、程序化,充分發揮教職工的民主監督作用,密切學校與人民群眾的聯系,增強學校工作透明度,進一步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教育的改革和發展。
二、公開原則
推行校務公開制度要遵循既要積極,又要穩妥,有利于學校的穩定、團結的原則。各校都要根據自身實際制定一系列公開辦事的規章制度,使校務公開程序化、規范化,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推行校務公開制度要和貫徹執行現有的民主監督管理制度相結合。
三、公開的項目、內容
凡屬教職工普遍關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問題,以及重要校務均應公開,主要包括10個方面的內容:
1、學校收費。包括收費依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
2、學校財務。包括學校預算內外經費收支情況。
3、重大工程項目的招投標、預決算情況。
4、學校的招生政策規定、計劃指標、錄取結果等。
5、學校招待費用開支情況。
6、學校領導的住房、用車、通訊工具使用、公款出國、國內考察等。
7、教師師德規范。
8、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如:職務評聘、業務考核、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獎金補貼、住房等。
9、涉及學生切身利益的事項。
10、其他涉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需要向社會和群眾公開的重大事項。
四、公開的范圍、時間、形式、程序
1、公開的范圍,原則上以學校全體教職工為主要對象,有的可視情況,公開到學生及其家長,直至向社會公開。
2、公開的時間,原則上視實際需要而定,確保“公開”的最佳效果。如:學校收費依據、項目、標準等,必須在每學期開學收費前公開。而學生代辦費的使用結算情況必須在每學期結束公開。學校財務,可以一學年,可以一學期系統公開一次,還可以根據需要專項公開等。
3、公開的形式,可以通過設立校務公開欄、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有關會議、印發材料、借助新聞媒體等形式進行公開。
4、公開的程序,對需要公開的項目和內容,先由職能處室整理匯總,送分管校長審核,經校長簽發后予以公布。
五、工作要求
1、統一認識,加強領導。要組織校領導和中層干部認真學習十五大精神和上級關于校務公開的意見,明確校務公開的意義和要求,提高實行校務公開、自覺接受監督的自覺性,“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建立責任制,列為年終考核內容。
2、健全有關制度,規范運行。各校要設立校務公開欄,校務公開意見箱、熱線電話、校務公開情況登記簿、群眾意見及處理情況登記簿。
3、切忌形式主義,務求實效。凡是可公開的都要公開,凡是要做到的都要長期堅持,切忌形式主義,切防短期行為,切勿失信于民。要經常征求教職工和社會各界對校務公開的意見,每學期進行一次自查,發現問題和不足及時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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