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加強督促檢查工作意見
時間:2022-12-15 10:20:00
導語:區加強督促檢查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近年來,我區一直高度重視督促檢查工作,督查機構、工作制度和運行機制逐步建立,在推動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實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積極適應新形勢下對督促檢查工作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創新督促檢查工作,確保區委、區政府各項決策部署的順利實施,推動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督促檢查切實抓好工作落實的意見》(國辦發〔2008〕120號)精神,經區政府同意,現就我區進一步加強督促檢查,切實抓好工作落實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督促檢查工作的重要意義
督促檢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抓落實。加強督促檢查工作是推動各部門、各單位全面落實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關鍵環節,是促進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執行力的有力手段,是改進領導作風、密切黨同人民群眾聯系的有力舉措,是推動作風轉變、保證政令暢通的必然要求。
在我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實踐中,督促檢查工作開展仍然存在重決策輕落實、重布置輕檢查等問題,致使有些重要工作部署不能得到及時有效落實,有些涉及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訴求得不到很好解決,少數部門、單位行政效能還不夠高,影響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因此,加強督促檢查工作對于提高機關行政效能,保證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的實施和重要工作任務的完成,保證“爭當宿遷全面小康建設先行區”目標的順利實現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各鄉鎮、各部門要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督促檢查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切實履行督促檢查、抓好工作落實的責任,確保督促檢查、推進工作取得實實在在效果。
二、明確督促檢查工作的任務和重點
根據國辦意見精神,督促檢查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對黨委、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進行督促檢查;對黨委、政府文件貫徹落實進行督促檢查;對黨委、政府會議決定事項貫徹落實進行督促檢查;對黨委、政府領導同志批示事項貫徹落實進行督促檢查。檢查的重點集中在以下十個方面:
(一)上級和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部署、重要決定;
(二)區委、區政府和區委辦、政府辦文件明確要求貫徹落實的工作;
(三)《區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事項;
(四)區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重點目標、重點工程和重點項目;
(五)區委擴大會議、區委工作會議、黨政聯席會議、區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辦公會議、專題會議研究確定的重要事項;
(六)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和交辦事項;
(七)區委、區政府領導在會議講話中明確需落實的事項;
(八)市、區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九)上級領導機關要求貫徹執行或者回復的事項;
(十)其他需要專門督查督辦的重要事項。
各鄉鎮、各部門要把對國家、省、市和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重要部署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作為工作重點,放在督促檢查工作首位。對區委、區政府明確要求報告貫徹落實情況的事項,對區委、區政府會議決定中需要本鄉鎮、本部門落實的事項,都要及時細化分解為具體工作事項,大力推行項目工作法,能量化的指標一律量化,并明確序時要求,按項目實施督促檢查,按時反饋督促檢查情況。
三、不斷完善督促檢查工作機制
在落實已有的工作交辦制、催辦制、督辦制、現場會辦制、完成情況通報制等工作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完善督促檢查工作機制,推動督促檢查工作不斷深入。
(一)嚴格執行無為問責制。建立健全責權統一的目標責任制度,構筑自上而下的各層次抓落實的目標責任體系。凡督促檢查事項,都要明確目標任務、工作內容、完成時限、執行單位和責任人。各鄉鎮和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部署的貫徹執行工作負總責。凡對責任目標落實不力或明顯滯后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強化限時辦結制。凡是環節簡單、可以現場辦理的事情,必須盡可能的即時現場辦結;除重大或另有規定的項目外,區權范圍內的審核審批事項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區委、區政府重要文件、召開重要會議后,凡是明確要求報告時限的,要按時報告。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件和交辦事項,有明確時限要求的,要按時限要求反饋,其他一律在5個工作日內上報辦理結果。對落實緩慢或落實不徹底的單位,經區委、區政府領導同意后,由區督查辦下發催辦、督辦單。區目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組織年終考核時,將按照《關于實施重點事項交辦催辦督辦制度的通知》要求,在該單位年度考評總得分中予以相應扣分。
(三)建立工作聯系制度。進一步建立健全督促檢查工作聯系渠道,形成便捷、暢通、高效的督促檢查工作網絡。各鄉鎮、各部門均要明確負責督查的機構和專(兼)職人員,并為加強督促檢查工作經驗交流、理論研究和宣傳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四、采取形式多樣的督促檢查工作方式
各鄉鎮、各部門要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采取多種形式認真做好督促檢查工作。
在督查形式上,采取專項督查、跟蹤督查、綜合督查、督查調研等相結合的方法組織開展。對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階段性工作,堅持定期督查和專項督查、跟蹤督查相結合,突出開展專項督查活動。綜合督查原則上每季度開展一次,年終進行總督查,全面對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圍繞決策落實的重要方面和關鍵環節,有重點地開展督查調研。一方面直接促進決策落實,一方面發現問題,總結經驗,為政府抓落實和再決策提供高質量的意見和建議。
在督查方式上,采取指定看點與隨機抽查相結合、明查明訪與暗查暗訪相結合、督查工作與考核獎懲相結合、督查活動與新聞監督相結合等多種方式開展督查活動,切實增強督查工作的實效。督查工作要力求掌握全面情況,善于在“好、中、差”類型中進行隨機抽查,以準確反映全面情況。要在明查的基礎上,善于沉下去暗查私訪,深入一線,以掌握實實在在的情況。要把考評工作與督查工作相結合,做到督查、考核、獎勵一體化,切實建立科學有效的督查評獎機制。要通過新聞媒體公布重要工作落實情況,接受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對貫徹落實決策和完成交辦事項不力的單位、人員和事項,在必要時通過新聞媒體曝光,以鞭策落后,促進問題解決。對督查工作中發現的好的典型和經驗,借助新聞媒體大力宣傳,鼓勵先進,推動工作落實。
五、切實加強督促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是對決策部署貫徹落實進行督促檢查的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抓落實的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督促檢查工作機構、工作制度和運行機制建立情況,支持督促檢查工作的開展。要把督促檢查作為一項重要職責,放在突出位置。各單位分管領導、辦公室主任以及具體負責督查考核的相關人員要成為領導同志開展督促檢查工作的得力助手,加強對督促檢查工作的組織協調與指導。
(二)加強督查網絡建設。各鄉鎮、各部門要建立健全督促檢查機構,發揮督促檢查機構在抓落實方面的組織、綜合、協調作用,抓好牽頭抓總、催辦查辦、通報評價等工作。要重視督促檢查隊伍建設,配強配齊人員,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紀律嚴的督促檢查工作隊伍。通過加強督查機構和隊伍建設,在全區形成上下貫通、左右相聯、暢通有效的督促檢查網絡。
(三)建立特邀督查員隊伍。充分發揮人大監督和政協參政議政的作用,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聘請特邀督查員,主要任務是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重點工作積極開展督查調研,為區委、區政府提供決策依據和合理化建議。特邀督查員可就區委、區政府決策和工作部署在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督查建議,由區政府辦牽頭組織梳理,以促進問題解決。
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本意見精神,積極探索加強督促檢查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徑、新舉措,更好地推動督促檢查工作深入、有序、有力開展。
- 上一篇:環境刑法研究論文
- 下一篇:區無證照經營治理工作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