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黨的建設的實施意見

時間:2022-12-22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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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黨的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全面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和《中共四川省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現結合*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全面貫徹《決定》和《意見》精神,認真總結全市黨的建設的探索實踐

1、用《決定》和《意見》精神統領黨建工作。全市各級黨組織、廣大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和省委九屆七次全會精神,把思想統一到中央和省委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的決策部署上來;居安思危,清醒認識黨的建設所處社會政治環境的深刻變化,清醒認識黨內還存在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不符合黨的性質和宗旨的問題,清醒認識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任務比過去任何時候都更加繁重和緊迫,切實增強抓好黨的建設的責任感、緊迫感和自覺性;按照黨章要求,堅持“四個著眼于”,不斷研究新情況,認真解決新問題,扎實抓好黨的建設各項工作,在推進“兩個加快”、實施“兩個強力推進”的實踐中更好地彰顯各級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

2、總結和發展全市黨的建設的探索實踐。近年來,我們把黨的建設作為第一保證來抓,形成了黨的建設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同步推進的良好局面和新鮮經驗。我們必須結合實際,不斷豐富和發展這些經驗。

——提高學習能力,推進思想解放。引導黨員干部養成學習的習慣、培養學習的情趣,強化“本領恐慌”感,不斷學習、善于學習,形成經濟落后但不能思想落后、物質貧困但不能精神貧困、交通閉塞但不能信息閉塞的共識;促進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自覺實現“六個轉變”,做到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

——發展黨內民主,激發生機活力。推行“陽光黨務”,實行常委分工負責制,堅持公推公選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公開引進優秀人才,有序開放地方黨委常委會、全委會和鄉鎮黨委會,開放式召開民主生活會,充分發揮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加強考評監督,嚴格干部管理。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加強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考核,定期開展談心談話,開展縣(區)黨政正職公開民主測評,按規定對重要人事安排進行信任度測評和征求意見,探索建立干部任用糾錯和正常退出機制,引導黨員干部習慣接受監督、自覺接受監督、依法接受監督,樹立“能上能下”的新觀念。

——堅持重心下移,夯實基層基礎。把基層組織建設的重心下移到抓鄉鎮班子、抓基層支部、抓黨員隊伍,堅持新任縣級領導班子成員和新任縣(區)級部門“一把手”原則上必須有任鄉鎮黨政正職的經歷,大力表彰和激勵優秀鄉村黨組織書記,推行農村發展黨員“公推優選”制度,活躍基層,打牢基礎。

——學習王瑛精神,轉變干部作風。廣泛開展“學習王瑛精神,爭做樸實、吃苦、感恩的*人”活動,大力弘揚密切聯系群眾、求真務實、艱苦奮斗、批評和自我批評的作風,嚴格落實“三問”,引導黨員干部堅持“四個特別”、“八個更加注重”,深入群眾、聯系群眾、服務群眾,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二、加強思想理論建設,創建學習型黨組織和學習型領導班子

3、大力營造崇尚學習的濃厚氛圍。把理論素養、學習能力作為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引導黨員干部樂于學習、勤于學習、善于學習。強化黨員干部理論武裝,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學習教育,推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深入開展,不斷提高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使各級黨組織和領導班子成為學習型黨組織、學習型領導班子。

4、完善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各級黨委(黨組)要認真制定和落實中心組學習計劃,嚴格學習考勤,抓好集中研討,開展調查研究,增強運用理論改造主客觀世界的實際效果。上級黨委(黨組)根據需要派人參加下級黨委(黨組)中心組的集中學習,定期對領導干部參加中心組學習的情況進行抽查。

5、堅持黨員干部每周學習日制度。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黨組織,要將開展黨員集體教育與所在單位職工學習結合起來,堅持每周組織黨員干部集中學習1至2個小時,確保黨員每年參加所在黨組織集體教育活動的時間累計不少于12天。其他單位黨組織要統籌兼顧,合理安排黨員集體教育活動,確保黨員每年參加所在黨組織集體教育活動的時間累計不少于6天。

6、加強和改進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圍繞加快*發展的需要培訓干部,根據干部履職和成長的個性化、差異化需求培訓干部,加強學風建設和學習效果考評,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對鄉(鎮)黨政正職和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的培訓,每年不少于兩次。

三、加強黨內民主建設,保障黨員主體地位和民主權利

7、加強民主集中制教育。加強對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的民主集中制教育,自覺堅持“四個服從”,堅決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的決策部署,始終同黨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保持高度一致。科學規范黨組織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各級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嚴守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切實保證政令暢通。

8、完善地方黨委常委分工負責制。實行分工不交叉、不遺漏、不重疊、全覆蓋,實行一事一主體,健全完善集體領導、科學分工、權責統一、協調高效的常委分工負責制。完善常委會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發揮全委會對重大問題的決策作用,健全和規范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定期報告工作并接受監督制度。

9、推進陽光黨務建設。落實黨務公開制度,按時、如實、依法公開黨務政務。建立健全黨內事務聽證咨詢、黨員定期評議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等制度,拓寬黨員意見表達渠道。健全黨內情況通報制度。建立縣以上黨委新聞發言人制度,辦好黨報黨刊和黨建網站,及時公布黨內信息,真正讓黨員群眾參與黨務政務、了解黨務政務、監督黨務政務。

10、完善黨內民主選舉制度。擴大黨代表大會代表對提名推薦候選人的參與,改進候選人提名方式、介紹辦法,完善黨內選舉辦法,改進和規范選舉程序和投票方式,保障選舉人依照規定自主行使選舉權。完善鄉鎮黨委領導班子“公推直選”制度。擴大機關、企業、學校、街道等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公推直選”范圍。

11、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落實和完善黨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建立健全代表參與重大決策、參加重要干部推薦和民主評議、列席黨委有關會議、聯系黨員群眾等制度和辦法。探索完善市、縣兩級黨代會年會制度,更好發揮黨代會作為本地區黨的最高權力機關和監督機關的作用。各級黨組織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策的原則,集體討論決定重大事項。推行和完善地方黨委討論決定重大問題和任用重要干部票決制。探索領導、專家和群眾相結合的科學化、民主化決策辦法,健全和落實重大決策報告制度、決策失誤糾錯機制,使決策更加民主、科學,符合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四、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

12、堅持正確的用人標準和導向。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和干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方針,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鮮明崇尚實干和從基層選用干部的用人導向,使選拔出來的干部組織放心、群眾滿意,讓能干事者有機會、干成事者有舞臺,不讓老實人吃虧,不讓投機鉆營者得利。把鄉鎮作為培養和選拔干部的主陣地。新任縣(區)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原則上應具有鄉(鎮)黨政正職的任職經歷;縣(區)新提拔為縣級領導干部的,原則上應具有兩年以上鄉(鎮)黨政正職的任職經歷;現任縣(區)部門單位正、副職的領導干部未在鄉(鎮)工作過,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要有計劃地交流到鄉(鎮)任職或掛職鍛煉1—2年。嚴格控制鄉鎮領導干部任期內職務變動。

13、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機制。廣開舉賢薦能之路,推行領導干部署名推薦干部、非定向預推后備人選、全委會推薦重要干部、“兩推一述”產生考察人選等多種提名方式。

14、拓寬黨政干部選拔渠道。加大重要部門、關鍵崗位干部交流力度,疏通黨政機關干部、企事業單位干部交流渠道,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力度,促進干部合理流動和良性競爭。

15、合理使用各年齡段干部。加大年輕干部培養選拔力度,培養造就大批忠誠黨的事業、心系人民群眾、專心做好工作、不斷完善自己的優秀年輕干部。同時,完整、準確地理解和把握黨的干部政策,堅持老中青相結合,科學配備各級領導班子,充分發揮各年齡段干部的作用。

16、提高干部考察質量。擴大干部工作信息公開范圍,合理確定參與干部推薦和考察的人員結構、范圍,正確分析和運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結果,做好領導班子日常考核工作,落實領導干部任用延伸考察辦法,增強干部考察的科學性、真實性和準確性。

17、優化領導班子配備。按照政治上強、具有領導科學發展能力、能夠駕馭全局、善于抓班子帶隊伍、民主作風好、清正廉潔的要求,選好配強黨政正職領導干部,著力抓好縣(區)委書記、鄉(鎮)黨委書記隊伍建設。扎實抓好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加強女干部、黨外干部培養選拔,做到系統培養、擇優使用。

18、健全干部正常退出和任用糾錯機制。完善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領導干部任后跟蹤考察制度,堅持對縣(區)、鄉(鎮)黨政正職進行公開民主測評,對任用不恰當和公信度低的干部進行調整。

19、創新人才工作體制機制。認真落實黨管人才原則,完善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激勵辦法,激發各類人才創造活力。堅持引進外來人才與用好用活本地人才并重,更加注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統籌抓好各類人才隊伍建設,為實施“兩個強力推進”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

五、加強基層黨的建設,夯實黨執政的組織基礎

20、創新完善基層黨組織設置形式。在以地域、單位為主設置基層黨組織的基礎上,按照便于黨員參加活動、黨組織發揮作用的要求,探索完善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產業鏈、外出務工經商人員相對集中點建立黨組織的組織設置形式,加大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中介機構、協會、學會以及各類新社會組織中建立黨組織的力度,實現黨的組織、工作、凝聚力全社會覆蓋。

21、普遍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強化各領域基層黨組織的職能定位,深化“四強”基層黨組織創建活動和基層黨建工作“三級聯創”活動。全面推進農村、企業、街道社區和機關、學校、新(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等各領域黨建工作。力爭通過3年左右的努力,使全市農村、街道社區、國企、學校、機關中“四強”基層黨組織達到三分之二以上;使全市75%以上的鄉鎮黨委、70%以上的村黨組織達到和保持“五個好”要求,一大批縣(區)部門和鄉鎮站所達到和保持“基層滿意的涉農部門”和“群眾滿意的鄉鎮站所”要求。

22、創新和完善“”制度。豐富學習內容,使之集理論性、知識性、趣味性、形象化于一體,與工作、生產、生活實際緊密結合。創新學習形式,增強“”吸引力和效果,使“”成為每個黨員學習提高、展示自己的平臺,更好地凝聚和感召黨員。

23、增強黨員隊伍生機活力。堅持農村(社區)發展黨員“公推優選”制度,加大在外出務工經商農民中發展黨員的力度,發展各領域優秀青年入黨。不斷探索有效培訓黨員特別是農村黨員的新途徑。建立黨員信息庫,關心黨員思想、工作、生活,做好黨員服務特別是流動黨員管理服務工作,加強對老黨員、生活困難黨員的關懷幫扶。探索建立黨員在居住地發揮作用機制,抓好民主評議黨員、表彰優秀黨員、及時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

24、選好配強基層黨組織書記。按照守信念、講奉獻、有本領、重品行的要求,選好配強基層黨委、總支、支部書記,建設高素質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及時調整軟弱渙散農村基層黨組織班子。提倡符合條件的基層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兼任行政負責人。機關黨的基層組織書記一般應由本部門黨員行政負責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級黨員干部轉任。

25、優先從基層考錄公務員。推進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鼓勵轉業退伍軍人到鄉、村工作。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制定員內補充人員時,要逐步擴大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中考錄的比例。堅持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

26、健全基層干部激勵機制。對在鄉鎮連續擔任黨政正職滿10周年以上,且德能勤績突出(任職10年期間,所在鄉鎮年度目標綜合考核至少有3年以上排列在縣或區的前10位)、符合條件的現任鄉鎮黨政正職可享受副縣級待遇;在鄉鎮連續擔任副科級領導職務滿10周年以上、且符合條件的,可享受正科級待遇;在鄉鎮工作累計滿20周年以上、且符合條件的科員,可享受副科級待遇。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獲得縣級以上表彰獎勵、符合條件的優秀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按程序審批后調任鄉鎮領導干部。對享受待遇的鄉鎮領導干部,原則上繼續留在鄉鎮工作。注重評選表彰、提拔重用優秀基層黨組織書記。探索建立農村基層干部待遇正常增長機制,切實解決農村基層離職干部社會保障問題。

27、推進城鄉基層黨建工作一體化。普遍開展機關、企業、社區黨組織同農村黨組織結對共建,加強條條為主管理和條塊共管單位的基層黨組織建設,推動城鄉黨組織“活動聯辦、黨員共育、資源共享”,促進以城帶鄉、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協調發展。

六、加強作風建設,樹立黨員干部良好形象

28、堅持真情為民,做好群眾工作。堅持深入群眾、聯系群眾、服務群眾,堅定不移依靠群眾,做好組織群眾、宣傳群眾、教育群眾工作。廣泛開展“領導掛點、部門包村、干部幫戶”活動,建立領導干部定期到基層蹲點、定期下訪、定期接待群眾上訪等制度。機關工作要重心下移,黨員干部要沉下去,真誠傾聽群眾呼聲,真實反映群眾愿望,真情關心群眾疾苦,每年謀劃和辦成一批利民惠民的實事。注重運用發揚民主的方法、說服教育的方法、耐心疏導的方法和依法調處的方法,理順群眾情緒,化解群眾矛盾,維護群眾利益。

29、堅持求真務實,崇尚真抓實干。營造求真務實良好氛圍,使黨員干部真正做到講真話、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領導干部要言必責實、行必責實、功必責實,帶頭干、帶領干、帶動干,對重大工作和重大項目緊抓不放、抓出成效;多到困難大、矛盾多、群眾意見集中的地方去,創新工作思路,打開工作局面,取得工作實效。大力整治機關文風會風,提倡開短會、講短話、講管用的話,力戒空話套話。大力清理檢查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切實解決過多過濫的問題。堅決制止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釣譽的“政績工程”。對作風飄浮、敷衍塞責引發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損失的,對弄虛作假、虛報浮夸的,必須嚴肅追究責任。

30、堅持艱苦奮斗,勤儉節約辦事。繼承中華民族勤勞節儉、不怕艱苦的優良傳統,弘揚“紅軍精神”、“王瑛精神”,與人民群眾同甘共苦、為人民利益不懈奮斗。黨政機關要帶頭厲行節約、精打細算,勤儉辦一切事業。嚴格執行財經制度和經濟工作紀律,從嚴控制樓堂館所建設,嚴禁超預算超標準裝修辦公用房,嚴禁為領導干部違反規定購買、建造住房和配置用車。嚴格控制出國(境)團組數量和規模。領導干部下基層要輕車簡從,不擾民,不搞層層陪同。對鋪張浪費、奢靡享樂、揮霍公款的,必須嚴肅處理。對黨員干部社會交往、休閑娛樂、生活作風方面的不良現象,要及時提醒、批評、制止。

31、堅持黨性原則,敢于較真碰硬。加強黨員黨內生活鍛煉,堅持黨性定期分析制度,深入開展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動,自覺堅持省委提出的“四個特別”要求,增強廣大黨員的黨員意識和黨性觀念,增強黨內生活的原則性和實效性。堅決反對上下級和干部之間逢迎討好、相互吹捧,堅決反對黨內生活庸俗化。領導干部要堅持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開展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建立健全通過民意調查等征求群眾批評意見制度,自覺接受批評,積極進行整改。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要堅持原則、敢抓敢管,嚴格落實“三問”,勇于揭露和糾正缺點錯誤,及時提出改進工作的要求和建議,反對和克服好人主義。

七、加強反腐倡廉建設,有效遏制消極腐敗現象

32、加強廉潔從政教育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深入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把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訓規劃,有針對性地開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崗位廉政教育,改進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實效。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尤其是紅軍廉政文化宣傳和教育。領導干部要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嚴格要求自己和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依紀依法查處和整治領導干部利用職務便利為本人或特定關系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問題。完善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列入報告內容。

33、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決遏制一些領域腐敗現象易發多發勢頭。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嚴肅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和嚴重侵害群眾利益案件,嚴肅查辦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背后的腐敗案件。加強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土地管理和礦產資源開發、國有資產管理、金融、司法等領域專項治理。加強查辦大案要案的組織協調。發揮查辦案件懲戒功能和治本功能,實現政治、社會和法紀效果有機統一。

34、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以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為重點,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嚴格執行和不斷完善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函詢、質詢、罷免或撤換等制度,地方黨委常委會要把廉政勤政、選人用人等方面工作作為向全委會報告的重要內容。推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制、廉政承諾制、行政執法責任制。堅持干部談心談話制度,對干部存在的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加強縣(區)紀檢監察工作,完善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健全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監督的制度。完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對財政資金和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

35、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創新。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進一步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健全執法過錯、違紀違法責任追究等制度,保證公正司法。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和規范財政資金使用制度,加強財政性資金和社會公共資金管理,徹底清理“小金庫”。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監督管理,嚴格實行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公示制和責任追究制。完善公共資源配置、公共資產交易、公共產品生產領域市場運行機制。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提高制度執行力,維護制度權威性。

八、建立健全黨建工作長效機制,全面落實黨的建設各項任務

36、全面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牢固樹立“抓黨的建設是本職、不抓黨的建設是失職、抓不好黨的建設是不稱職”的觀念。各級黨組織書記要求切實履行抓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積極配合,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部門齊抓共管、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黨建工作格局。堅持黨委(黨組)每年召開1次綜合性黨建工作會議,部署全年的基層黨建工作;每半年召開1次以上黨委常委會(黨組會、黨委會),聽取基層黨建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重要問題;每季度召開一次基層黨務干部例會,交流工作經驗,布置黨建工作。堅持把各級黨委、部門黨組(黨委)及其班子成員履行抓基層黨建工作職責的情況,作為領導班子考核內容。落實《*市基層黨建工作考評辦法》,開展基層黨建工作社會評價,健全完善黨建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思想上不重視、抓基層黨建工作不力、存在問題較多、在關鍵時刻發揮作用不好的黨組織,要追究領導班子特別是書記的責任,同時要追究上一級黨組織的領導責任。

37、著力加強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配齊配強黨務干部,實行黨務干部上崗培訓和定期輪訓、輪崗制度,增強黨務工作者隊伍活力。各級黨委、部門黨組(黨委)要堅持把重視工作與重視干部結合起來,關心愛護黨務工作者,大膽使用優秀黨務工作者,用正確的導向充分調動廣大黨務工作者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38、切實保障黨建工作投入。把村級黨建經費納入村辦公經費管理和縣級財政預算,把機關黨組織的活動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把黨費的使用重點向鄉、村兩級黨組織和機關基層黨組織傾斜,從人力、財力、物力等方面為基層黨組織開展工作提供條件和保障。2010年底基本完成村級組織活動場所、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網絡一體化建設任務。

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是全黨的重大政治責任。全市各級黨組織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突出重點、突破難點,切實加強制度建設,不斷解決黨的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大力推進黨建工作創新,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為“實施四大戰略、推進五個突破,打好老區建設發展翻身仗”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組織保障。

■鏈接

名詞解釋

“兩個加快”:加快建設災后美好新家園,加快建設西部經濟發展高地。

“四個特別”:特別講大局、特別講付出、特別講實干、特別講紀律。

“四大戰略”:構建大交通、培育大產業、爭取大政策、促進大和諧。

“五個突破”:在交通建設上實現新突破、在培育產業上實現新突破、在發展縣域經濟上實現新突破、在解決“四難”上實現新突破、在改善發展環境上實現新突破。

“兩個強力推進”:強力推進項目工作,強力推進“五個突破”。

“六個轉變”:由“家長型”向“民主型”、“管理型”向“服務型”、“隨意型”向“規范型”、“封閉型”向“開放型”、“單一型”向“復合型”、“保守型”向“創新型”轉變。

“八個更加注重”:更加注重加強學習、更加注重搶抓機遇、更加注重開拓創新、更加注重苦干實干、更加注重聯系群眾、更加注重落實“三問”、更加注重廉潔自律、更加注重團結和諧。

“三問”:問事必問人,問人必問責,問責問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