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教育局信訪工作意見
時間:2022-01-09 0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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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一步加大《信訪條例》宣傳力度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信訪制度已全面啟動。為使廣大教職工能夠全面準確地把握《信訪條例》精神實質,熟悉《信訪條例》的各項具體規定,各基層學校要進一步加大《信訪條例》的宣傳力度,組織學習新的《信訪條例》,并利用宣傳欄進行宣傳,使廣大教職工能基本明確信訪人的權利和義務,營造學法、懂法、守法、用法氛圍。把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共、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意見》作為全年教育信訪工作的一條主線,把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作為教育信訪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找準教育信訪工作的準確定位,創新教育信訪工作理念,拓寬教育信訪工作思路,最大限度地發揮教育信訪工作在構建和諧教育中的作用。
二、建立領導責任制抓好源頭工作
進一步構建教育信訪工作領導責任體系,明確教育信訪工作主體責任,把黨政領導的信訪工作責任制作為“一把手工程”來實施。縣教育局信訪工作領導組,組長:許德康;副組長:江賽霞、曹慶生;成員:辦公室、招生辦、人事股、基教股、計財股、職成股等相關責任股室負責人;領導組下設辦公室,鄭共祥兼辦公室主任,許俊為成員,在局辦公室專設信訪接待室,在相關責任股室建立信訪接待臺帳。
落實信訪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堅持以黨政領導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堅持以領導信訪接待日、領導閱批重要來信、領導包案等制度為主要內容的領導干部信訪工作責任制,定期聽取信訪工作匯報,及時部署、檢查、指導全縣教育信訪工作的開展,認真研究解決熱點、難點問題不斷探索教育信訪工作新途徑。營造人人重視信訪,人人做信訪,人人是信訪工作的“行家能手”的良好氛圍,確保信訪工作落到實處。對各校沒有及時報送信訪重大信息致使工作被動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對不履行應盡的職責而推諉扯皮、敷衍了事以及出事后隱瞞不報的,將嚴肅追究領導和當事人責任。要做到:重視信訪減少人訪,重視初訪減少重訪,重視個訪減少群訪,立足穩定,夯實基礎,爭取在鞏固提高教育信訪工作格局上取得新突破。
三、建立健全信訪工作長效機制
進一步認清信訪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不斷提高對信訪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做好信訪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進一步規范來信和來訪的辦理程序,特別是在辦理時限、受理告知、辦結答復等方面進行規范,做到依法、及時、妥善處理好信訪問題。各學校收到信訪事項后,應立即進行登記,并區分情況,在15日內進行處理,(按《信訪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辦理。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辦理,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并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將每月的領導接待日做為信訪工作的長效機制,原則上局班子成員每月安排一個接待日,接待日時間每月逢5、逢10時間,如遇雙休日,時間順延。協助接待的股室要安排專人熱情接待來訪群眾,并不得將來訪者情況向當事人泄密。要加大初信、初訪的辦理力度,堅持首問、首辦責任制,著力提高一次性交辦率、辦結率、答復率和息訪率,確保“案結事了”。對所有排查到的信訪不穩定因素,全部落實包案領導,定工作人員,定工作措施,定結案期限并一包到底的“三定一包”責任制,確保將信訪問題解決在當地。各信訪工作人員要嚴守保密制度,因工作疏忽造成泄密影響案件查辦或導致對來信來訪人打擊報復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各學校年初要有信訪工作意見(3月20日前報縣教育局),6月底以前統計上半年信訪情況報縣教育局,年終要有全年信訪工作總結,2009年要有1-2篇信訪問題調研、分析報告,不斷提高全縣教育系統信訪形勢的分析研究能力。建立健全信訪檔案,信訪檔案要單獨歸檔。
四、加強信訪隊伍建設、提高信訪工作能力
信訪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是黨和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同時也是反映校情民意的重要方式和途徑,因此,信訪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全縣教育工作的大局。建立一支業務精、能力強、政治素質好的信訪工作隊伍是非常必要的。各學校班子成員要確定信訪工作人員,信訪工作人員要進一步加強政策、業務學習,提高自身業務素質,依法處理來信來訪,將《信訪條例》正確地應用于信訪工作實踐中,要加強對信訪疑難問題調研工作,針對信訪的熱點難點問題,要深入分析研究,為領導提供決策參考,增強工作的主動性、超前性、預見性。狠抓措施落實,瞄準目標不放松,強化素質求實效,提高處理群眾信訪事項的水平和質量,加強督查督辦,在全縣教育系統努力形成信訪事項“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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