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局做好行風熱線工作意見
時間:2022-01-11 06: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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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行風熱線工作組: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紀檢組長任副組長,辦公室、監察室、行費科、經費科、價管科、舉報中心為工作組成員。
二、實行局領導帶班制。每期行風熱線由局長或其他局領導輪流帶隊,工作組成員科室負責人參加。必要時可邀請橋西區物價局、橋東區物價局負責人進入直播間或按時收聽廣播,撥打*電話進行電話三方交流。在局領導發言期間,負責解答聽眾提出的價格政策咨詢和受理價格舉報方面的問題。
三、參加行風熱線走進直播間的人員,須在行風熱線節目前一周召開例會,由帶隊領導主持,研究發言提綱和解答群眾反映的有關問題,確定起草領導講話發言稿責任人。領導講話發言稿一式五份于節目前一天報局行風辦。并在節目開播前10分鐘到達直播間。
四、建立第一責任人制度。參加行風熱線的帶隊領導為第一責任人,責成相關科室解答群眾咨詢、受理群眾舉報。需進一步核實或查處的問題,要按照特事特辦的要求,當日安排人員落實,并在一周內辦結。帶隊領導對承辦問題要一抓到底,直至問題解決。相關科室的處理結果須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局行風辦。經局長或紀檢組組長同意后向市廣播電臺行風熱線反饋,重大問題經領導班子研究后反饋。
五、局紀檢組、行風辦(監察室)負責此項工作的督辦,對查處的問題進行登記、匯總、建檔。
六、嚴格責任追究。各有關科室要高度重視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對待,按時辦結。對違反規定程序、時限和拖延不辦、推諉扯皮、處置不當、激化矛盾等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將根據機關效能建設的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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