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加強防治工作意見

時間:2022-02-01 09:07:00

導語:地質災害加強防治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地質災害加強防治工作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

我市地處青藏高原和黃土高原的交匯處,地質構造復雜,新構造運動強烈,特殊的地形地貌、降雨和人為活動等因素相互作用,極易形成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特別是“5.12”汶川特大地震后我市部分地區地質環境惡化,地質災害隱患成災的可能性進一步增大,嚴重威脅著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災形勢非常嚴峻,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更加刻不容緩。各縣區和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上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地質災害防治與*社會經濟發展緊密結合起來,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全面加強地質災害預防應急體系建設

(一)健全和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堅持和強化群測群防工作,加快以有組織、有經費、有規劃、有預案、有制度、有宣傳、有預報、有監測、有手段、有警示為主要內容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各縣區要爭取在2—3年的時間內全部完成“十有縣”建設達標任務,全面實現全市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規范化、標準化。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建立健全專業監測、群專結合和群測群防三級監測預警體系,加快地質災害監測高新技術推廣應用,配備地質災害監測防治先進裝備、設備,全面提升監測預警水平。加快地質災害群測群防信息系統建設,健全群測群防信息網絡,加強群測群防人員培訓教育,尤其要落實好鄉鎮國土資源所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工作,切實增強基層管理人員和監測人員的責任意識和防范能力。

(二)提高地質災害應急處置能力。要認真總結“5.16”九州石峽口滑坡災害應急處置成功經驗,努力做好防大災、應大急和搶大險的充分準備。建立健全部門聯動的臨災調配機制,進一步完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要按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分工,細化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方案。嚴格落實地質災害險情災情速報制度,做到信息暢通、應急處置和報告及時。制定臨時性應急安置措施和長遠性安置計劃,設置必要的應急避險場所,適時組織應急處置演練。要加強地質災害應急工作機構和專家隊伍建設,增強地質災害專業隊伍力量,切實提高地質災害應急響應能力。

(三)加強工程建設項目監管。嚴格執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三同時”制度,預防和減少因工程建設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發改、規劃、國土和建設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各類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嚴把地質災害預防和用地審批關。規劃部門在編審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城市總體規劃、村莊規劃和集鎮規劃時,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并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審批。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制,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地質災害重點區域和危險區域審批新的建設工程。

(四)加強基礎調查和科學研究。針對我市地質環境條件特點,分區域、有重點地開展地質災害專項調查,完善地質災害調查信息系統,完成重點區域地質災害詳查和風險區劃工作。各縣區要以城鎮、村莊、人口集中區和鐵路公路沿線、重要設施和旅游景區為重點,全面排摸地質災害隱患,對重大隱患要組織專家討論研究,提出合理防災方案。加快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設,完善地質災害防治數據庫。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理論研究與創新,鼓勵和支持地質災害防治技術設備的研究開發工作。加快“中國黃土高原地質災害防災減災*科學試驗基地”建設步伐,推動全市地質災害綜合防治上臺階,開創城市建設發展與地質災害防治有機結合的新局面。

三、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機制

(一)全面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制度。各縣區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作為政府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進行考核。嚴格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甘肅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有關規定,進一步明確地質災害防治主體責任,全面落實一把手責任制。盡快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通力合作,切實履行職責,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建立健全全市地質災害信息系統和監控系統;規劃、建設部門負責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規劃審批和建設管理;城管執法部門負責制止和查處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各類違法違章建設;鐵路、交通、公路等管理部門負責做好鐵路、公路沿線邊坡的監測和災害處置工作;水利部門負責組織和落實水利設施沿線的搶險、救災工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做好因礦山事故引發的地質災害處置工作;教育部門負責協助排查山區學校地質災害隱患,參與校區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和宣傳培訓工作;園林、南北兩山綠化部門負責做好公園、南北兩山等管理范圍內各類地質災害的預防、應急處置和治理,管理好各類灌溉設施,科學灌溉,防止管道跑水、漏水和不合理的灌溉方法等引發的地質災害;氣象部門負責做好氣象信息的收集分析,會同國土資源部門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民政、衛生、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災后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二)加大地質災害防治經費投入力度。各級政府要將重大地質災害隱患治理、群測群防、地質災害調查及防治科研等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逐年增加投入。努力探索地質災害防治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新機制,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地質災害防治專項經費用于本轄區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由責任單位出資治理。加大對威脅零星分散農戶小型地質災害隱患的排危除險力度,通過政府補助,引導受威脅群眾主動參與防災除險。按照“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開展利用市場機制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地質災害防治政策的研究,支持社會力量加大對地災防治經費的投入,逐步形成“政府資金扶持、優惠政策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的地質災害開發性綜合防治新機制。

(三)積極探索建立城市建設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相結合的新機制。一是加強對山區城市建設地質災害風險監管。合理限制主城區人口發展規模,適當調整功能分區,結合地質環境容量,科學制定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二是建立城市區域性土地適宜性評價制度。開展區域性、綜合性的以地質災害風險分析評估為基礎的城市土地適宜性評價,嚴格按照評價結果開展城市規劃建設。三是采取“縣區政府主導、社會幫扶、群眾自籌”的方式,繼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金地安居工程”,逐年搬遷避讓并妥善安置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群眾。

(四)強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各級政府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有關法規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強化監督檢查,切實履行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功人員,要進行表彰獎勵。對違反有關規定、不履行地質災害防治責任的行為,國土資源部門要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對遲報、誤報、瞞報地質災害險情災情,貽誤搶險救災時機、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四、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宣傳培訓力度

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防治法規、政策和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力度,在人口密集區、集鎮、村莊和學校等多種場所,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雜志、網絡等多種媒介,進行多角度、全方位地宣傳,提高廣大群眾對地質災害的認識,增強防災減災的意識和能力。要繼續深入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學習培訓活動,組織鄉鎮干部、地質災害群測群防人員和專業監測人員進行地質災害防治法規條例、基本防治知識的培訓,提高防災、減災、救災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