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暢通交通實施意見

時間:2022-02-01 1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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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暢通交通實施意見

一、暢通交通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城市交通難以滿足區位特點和城市規模發展需求

隨著*市建成區面積不斷擴大,城市人口逐年增長,交通流量快速增長,受城市東西川和南北川“十”字形帶狀布局的限制,城市道路網密度偏低,總體建設水平相對滯后,配套建設用地不足。同時,*機場旅客吞吐能力和增長率排名較低、境內鐵路運力有限,加劇了公路運輸負擔,城市發展與交通供給之間不相協調的問題日益突出,阻礙了城市交通暢通功能的發揮。

(二)道路網總體建設水平相對滯后

城市路網級配不利于機非分流和不同類別道路系統交通功能的發揮。干道分布較為密集,路網成網率明顯偏低,斷頭路較多,交通運輸效率不高。“四橫十一縱一環”的交通網絡還沒有完成形成,影響了路網調節和補償能力的發揮,不能為城市交通管理、緩解交通擁堵狀況以及促進城市健康發展提供有利條件。

(三)道路功能層次不清

城市干道系統中沒有明確界定過境、客運、貨運交通的道路功能,造成過境交通穿越市區、商業性道路承擔客貨交通運輸,各類專業市場和長途客運站集聚市區,成為制約交通暢通的因素。

(四)交通管理隊伍力量薄弱

全市公安交警部門警力不足,通過招收協警員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警力薄弱的現狀,但見警率仍然偏低,無法從管理上滿足城市交通發展需求。

(五)公交線路布局不合理,出租汽車平均空駛率較大

目前全市有公交營運線路61條、線路長度951公里,線網密度12.7km/km2,部分公交線路運距較長,非直線系數較大,重復系數較高,增加了道路交通負荷,縮小了公交服務范圍。全市有城市出租汽車5116輛,萬人擁有量45輛,超出規范的合理擁有規模,且平均空駛率較高,出現出租車運營時亂停亂放、違章拉客、違反交通規則等現象。

(六)機動車保有量的快速增長加劇了城市道路通行負擔

隨著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機動車保有量逐年增長,在提高城市的機動化水平、刺激客貨運輸量增加的同時,加劇了城市道路交通擁堵,造成交通事故增多,交通公害嚴重和能源浪費等。

(七)靜態交通設施缺乏

市區內停車場地少,城市機動車輛快速增加,市民停車不便和背街小巷車輛亂停亂放等問題較為突出。在賓館、商場、醫院、購物中心等繁華地帶停車設施不規范,嚴重影響車輛的通行。

公交場站不足問題較為突出,*市現有公交場站5處,停車場面積73900?。全市現有114個首末站,有79個首末站無回車場地;現有公交港灣51處,其中23處不能正常使用;公交設施建設用地僅為58.5?/標臺,達不到規定指標200?/標臺,55條線路計1525臺車輛沿街停放和占用人行道停放。

(八)交通管理手段落后,運營效率較低

*市主要道路交叉口基本采用了信號燈進行交通管理,部分交叉口設置了電子警察裝置,燈控設施缺乏線控、面控等先進的交通管理手段與設施,但城市交通流的組織與管理工作較為粗放,單行、限行、斑馬線、禁左等行之有效的交通管理與組織手段應用缺乏,小循環、過街天橋、地下通道等較少,大轉盤、斷頭路、無信號燈交叉路口等較多,公鐵平交道口長期得不到立交改造等原因加劇了交通擁堵,需要通過合理設置交通設施等措施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

(九)其它因素導致的交通擁堵

一是城市道路破損后的正常維修,以及自來水、下水道、天燃氣管道、地下電纜、光纜通訊等各種設施修建影響道路通暢。二是冰凍雨雪自然災害造成車輛難以行駛。三是汽車(摩托車)修理業、加工業、洗車等占道經營現象嚴重,影響城市交通暢通。四是全省各州地人員、車輛大量涌入*,加重了城市道路承載負荷和停車難的問題。五是大型施工用車逐年增多,行駛干道未進行合理分流。

二、暢通交通的目標

實施“暢通*”工程是改善城市交通、促進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是提升城市文明品位、豐富城市文化內涵、展示城市文明風采的重要窗口,也是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發揮道路資源潛力、加強交通管理、暢通*交通和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務能力的重要舉措,對進一步優化城市交通結構,緩解交通擁堵,提高通行效率,努力實現“文明交通,和諧交通、暢通交通”具有重要的意義。

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總體思路,本著“系統推進、分期實施”的原則,加大疏“堵”和治“亂”工作力度,達到“近期顯著緩解、中遠期基本解決”的工作目標。

(一)近期目標:在4個出入口規劃建設客貨運輸綜合樞紐站和大型停車場,逐步提高道路交通通行能力,設置科學合理的交通信號管控措施。機動車平均車速達到40公里/小時,平均行車延誤小于20秒/公里。公交分擔率增加3-5個百分點,公交運行速度提高15%。主干道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遵章率分別達到95%、90%、80%以上。

(二)中遠期目標:在繼續完善和加強市區交通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基礎上,加快對《*市輕軌交通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城市交通形成以公交車為主、輕軌交通為輔、出租汽車為補充的客運體系,實現主次干道暢通無阻、停車秩序有效改善、交通事故穩中有降、群眾出行更加安全、便捷的目標。

三、暢通交通的主要措施

圍繞暢通交通的目標,從解決城市發展進程與交通供給不相協調,路網現狀和交通基礎設施、管理手段、秩序治理方面與城市交通發展不適應的的主要問題入手,科學規劃,狠抓落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規劃編制和建設,確保暢通發展

1、根據《*市城市總體規劃》和*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結合城市特點和道路交通組織狀況,編制《*市綜合交通規劃》、《*市道路交通網絡規劃》等指導交通發展的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責任單位:市規劃建設局協助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2、根據《*地區交通體系“十一五”發展規劃》的要求,制定《*市公路運輸樞紐規劃》,在*市東、西、南、北四個出入口,建設公交客運場站樞紐、公共停車場、城鄉交通一體化結點、物流中心等綜合交通樞紐,成為各種交通方式接駁換乘的接口。(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協助單位:市規劃建設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3、在建設大型建筑項目前,對周邊交通環境、停車場、車輛安全通道、路網局部狀況等影響交通組織的因素,要進行全面地論證、評定、修改和補充。(責任單位:市規劃建設局、市交通局協助單位:暢通*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4、將公共交通基礎設施作為新建居住小區、開發區、大型公共活動場所等工程項目配套建設的一項內容,開工前須經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進行規劃前置審核,實行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對已投入使用的公交基礎設施不得隨意改變用途,對未按規定配建及設計不符合要求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不予開工、不予驗收。(責任單位:市規劃建設局協助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5、根據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基礎設施建設用地,要以劃撥的方式供地,不得隨意擠占公共交通設施用地或改變土地用途。對其它用地,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積極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市場方式配置土地資源,并在征地、土地供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協助單位:市交通局)

6、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時,根據規劃斷面修建路幅寬度,提高通行能力。沿街兩側修建辦公樓居住小區等建筑時,退后紅線區域要根據城市停車場規劃確定合理的停車區域,以適應機動車日益增長的需求,確保中遠期交通通行與道路承載相適應。(責任單位:市規劃建設局協助單位:市公安局)

7、制定并落實《*市停車場管理辦法》等靜態交通管理政策,逐步建立科學的動靜態交通管控體系,確保城市交通有序、和諧、可持續發展。(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協助單位:市公安局)

8、根據規劃要求,制定打通斷頭路,優化道路網絡、合理分配主次干道和支路交通流的具體方案,有計劃地加大對全市斷頭路、十字路口大轉盤、公鐵平交道口的改造力度。(責任單位:市規劃建設局協助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安監局)

9、對全市新建、改(擴)建城市道路和居民小區、開發區預留足夠的公交車停車場地和建設標準的公交車停車港灣。(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協助單位:市規劃建設局、市公安局)

10、加大公共場所的停車場庫配建力度,增加社會車輛和出租汽車停車泊位供給量,重點在城市臨街開發建設大型建筑和交通負荷較大的“北山家居市場”、“海湖路蔬菜水果批發市場”等大型場所,修建配套的大型地上和地下立體式停車場,逐步減少和消除占道停車、亂停亂放現象,緩解停車難問題。(責任單位:市規劃建設局協助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11、在條件具備的公交站點設置公交車候車通道,引導和規范乘客的候車和上下車秩序。(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協助單位:市規劃建設局、市公安局)

12、制定《*市輕軌交通規劃》,進行輕軌空間整體布局,預留停車場用地,遠期形成以公交車為主、輕軌交通為輔、出租汽車為補充的城市客運交通體系。(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協助單位:市規劃建設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二)加強交通管理,完善交通設施

1、加強公安交通隊伍建設,緩解警力薄弱現狀,保證警力配備滿足城市交通管理需求。(責任單位:市人事局協助單位:市公安局)

2、協調取消蘭西高速(小峽口?朝陽立交段)和西塔高速公路城南收費站,作為城市快速路使用,以緩解祁連路和南川東路交通壓力,使同仁路高架橋至朝陽立交主干道與蘭西高速(小峽口?朝陽立交段)形成環線,以分流城市交通流量。(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協助單位:市規劃建設局)

3、合理采集交通流量、流速,在人流、車流密集的道路和交叉口科學設置人行道、單行道、禁左標志、小循環車道、公交專用道等交通標志標線。(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4、在城市主要干道、商貿繁華街道設置中心隔離設施和人行道隔離護欄,在五四大街商業巷、南山路小學等人流密集處建設行人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避免人車混行,保證道路交通有序暢通。(責任單位:市規劃建設局、市公安局協助單位:市財政局)

5、控制和限制摩托車、正三輪摩托車、廂式摩托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人力三輪車等部分車輛通行線路,科學合理的解決噪聲大、污染重、擾亂正常營運市場秩序等問題。(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協助單位:市農牧局)

6、對客運班線車輛路面攬客、大型機械車輛和貨運車輛占道停放進行清理整治。(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協助單位:市交通局)

7、對易發生交通擁堵的路口、路段、交叉口優化信號配時,合理組織交通流,提高城市路網通行能力。(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8、整合各類交通信息,通過媒體及時向交通參與者道路交通流量、行駛車速、路段堵塞程度、交通事故、道路施工、交通管制等出行信息。(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9、強化并完善交通指揮中心相關管理系統建設,切實提高交通指揮控制中心指揮、調度、控制能力,提升交通事故、交通擁堵等突發事件的緊急處置與指揮能力。(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10、對華聯超市、義烏商城、*書城、紡織品大樓、火車站、汽車站及小橋、海湖路批發市場及各大酒店、商場、人行道馬路臨時停車場、公交車港灣停車場等進行清理整頓,并科學利用城市道路閑置地段、城市閑置土地、斷頭路、沿街賓館酒店等門前寬闊地帶,設置機動車臨時停車點并加強管理,以解決出租汽車、校車、急救車、商鋪門前裝卸貨物和公共服務性等車輛的停放問題。(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協助單位:市規劃建設局、市交通局)

11、按照機動車不同車型、車種,以本市注冊登記的機動車輛、省內外外阜車輛、農機登記車輛、過境車輛來劃分,規定具體明確的通行路線,緩解中心城區交通壓力。(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三)落實公交優先政策,創建暢通綠色通道

1、對不具備劃分公交專用道、交通流密集度高的路段設置單行道,公交車輛雙向通行。(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協助單位:市交通局)

2、開展公交線路和站點的調整工作,進一步優化公交線網布局,調整和遷移公交站亭,新建、改造公交港灣式停靠站,科學配置運力,以解決繁華街道公交線路密集、班次密集、站亭相對、站點靠近路口等問題,達到提高運營效率,減輕道路負荷的目的。(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協助單位:市規劃建設局、市公安局)

3、繼續深化公交運營秩序和服務質量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整治站外停車、前壓后趕等行為,同時開展以“暢通*”為主題的文明創建活動。(責任單位:市交通局)

4、大力發展農村客運,拓展公交服務范圍,穩步推進城鄉公交一體化進程,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和分擔率。(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協助單位:市規劃建設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湟中、湟源、大通縣政府)

5、利用科技化管理手段,積極推進路面視頻信息資源共享、GPS全球衛星定位調度和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對公交車、出租汽車、客貨運輸車輛、出租汽車呼叫定位服務實行動態運行監管,逐步推行城市客運一卡通。(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協助單位: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四)規范市場秩序,強化監督管理

1、對汽車(摩托車)修理業、加工業、馬路洗車等占道經營現象和道路沿線商店門口的占道擺攤、設點、擠占人行道等現象,制定清理整治的具體方案,對占道經營業戶嚴格市場準入,對不具備開業條件的市場主體進行清理和取消。(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協助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市工商局)

2、抓好對城市道路占用和挖掘的審批、管理,減少因路面施工帶來的交通擁堵。(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協助單位:市規劃建設局)

3、加大對汽摩配件市場的監管力度,將汽摩配件市場和城郊結合部維修點做為重點,開展對市場主體、經營行為和商品質量及來源合法性的檢查,依法懲處經銷假冒偽劣汽車配件行為,依法取締無照經營的汽車維修點、改裝點。(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協助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各區政府)

(五)開展宣傳教育,增強暢通意識

1、開展上街宣傳活動。公交公司組織交通秩序協勤員,到公交港灣、十字路口斑馬線、酒店、商場、學校等人流、車流密集路段執勤疏導,發動社會廣大力量積極參與“暢通*”活動,努力改善暢通環境,營造暢通氛圍。(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協助單位:市勞動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2、實施“保護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落實各級政府和各部門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責任,組織交通志愿者設立交通公益宣傳崗位,建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長效機制。(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協助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勞動社會保障局、市交通局、團市委、市教育局、市安監局、各區政府)

3、進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宣傳社會化網絡,通過設置宣傳櫥窗、開展巡回文藝匯演、創建交通安全學校、宣傳教室、宣傳站,提升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普及率。同時,加強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交通安全宣傳固定專欄和交通違法行為曝光臺等建設,深化交通安全宣傳主題活動。(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協助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勞動社會保障局、市交通局、團市委、市教育局、市安監局、各區政府)

4、通過組織開展各類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城鄉居民、務工人員、中小學生和機動車駕駛人等重點群體的交通安全意識。(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協助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勞動社會保障局、市交通局、團市委、市教育局、市安監局、各區政府)

四、暢通交通的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完善機制。成立市政府主管領導為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的“暢通*”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牽頭,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暢通*”工作,市公安、規劃建設、交通、城管執法、發改委、財政、工商及各區縣政府等地區和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調動相關部門的積極性,建立統一、高效、規范、科學的工作機制,重點解決長效管理問題,通過完善管理制度,確保措施明確,責任到位,持續發展,逐年提高。

2、強化措施,全面推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職責和要求,并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深入動員部署,層層分解工作目標,落實工作責任。

3、加強宣傳,營造氛圍。領導小組要創新宣傳手段,加強對實施“暢通*”工作目的意義等的宣傳,全力營造“人人關注城市交通、人人遵章守法”的社會氛圍和良好的執法環境,不斷贏得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參與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