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流通市場體系建設意見

時間:2022-02-02 1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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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流通市場體系建設意見

一、指導思想與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為“三農”服務的方向,將加快農村流通市場建設作為有效解決農民買難賣難問題、發展農村經濟的重要舉措。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注重經濟效益,依托各種經濟成份的大型流通骨干龍頭企業,積極引導和鼓勵各類中小流通企業參與競爭,有效整合流通資源,采取兼并、重組、合作、聯營等多種方式,促進大企業上規模上水平,推進連鎖經營,為農民提供渠道暢通,購物方便,安全放心的生產、生活消費服務。

(二)指導原則。一是堅持政府推動、政策支持、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管理、連鎖化經營、社會化服務的原則;二是堅持面向農業,扎根農村,服務農民的原則;三是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以點帶面,分步實施的原則。

二、主要目標

(一)總體目標。從2007年—2010年,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初步建立起暢通的農村現代商品流通市場體系;2011年—2015年,全面形成城鄉協調、以城帶鄉、城鄉互動、功能完善、流通有序、誠信和諧、繁榮豐富、高效暢通的農村現代商品流通市場體系。

(二)具體目標。

1.發展一批日用消費品、農資連鎖經營店。第一階段新建和改造40個重點鄉鎮連鎖鄉鎮超市、農家店800家左右。第二階段覆蓋全市79個鄉鎮和千人以上的村;農資連鎖經營額占全社會農資銷售總額的90%以上。

2.支持扶持一批配送中心。按照交通便利、輻射面寬、物流成本低、配送時間短的原則建立,日用消費品、農資產品連鎖配送率達60%以上。

3.支持扶持一批再生資源綠色回收站。在人口密度較大、交通便利、輻射面寬的區、縣、社區和鄉鎮,按照“*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的標準,新建和改造一批“綠色回收站”。

4.扶持提升一批標準化的大中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帶動周邊產業帶的農產品通過產地批發市場輻射省內外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及超市。

5.扶持一批農產品連鎖經營企業。其中,發展農產品連鎖經營試點企業5個,食用農產品的銷售比例達25%以上。

6.培育一批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農產品出口示范基地10個以上,特色農產品和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年出口額比2006年翻一番。

7.培養現代農村經營人才。有計劃的培訓鄉鎮超市、農家店連鎖店長,實施店長資格認證和持證上崗,培訓和培養一批農產品經紀人,店長培訓達800人以上,農產品經紀人每村不低于2人。

三、主要內容

(一)推動農村流通主體創新。加快培育一批機制靈活的龍頭企業、農村合作組織、產銷大戶等現代農村流通主體,整合利用供銷社原有農村流通資源,建立新型農村市場體系,促進工業品下鄉、農產品進城和出口。

推動農村流通方式創新。大力推廣以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為基礎的現代流通方式,改造傳統農村流通組織形式和營銷方式,規范農村市場經營行為,改善農村商品和服務質量,提高農村商品流通效率,滿足農民需求,促進農民增收。

推動農村流通政策措施創新。完善和落實已有的促進農村發展的優惠政策措施,調整和改革不利于農村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借鑒和引入國外和外省的先進政策措施,積極出臺有利于農村商品流通和市場建設的政策措施,從而培育一批龍頭企業,建設一批農村市場,壯大一批出口基地,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

推動農村流通管理體制創新。徹底改變計劃經濟時期農村商業行政布局和管理的模式,加快“政府引導+部門協調+企業主導+市場化運作”的機制建設,加強規劃引導、政策扶持、優化環境,促進流通企業在農村健康發展,加快農村流通改革和市場建設。

(二)構筑“六大體系”。

1.構筑農村消費品流通體系。加快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新網工程”建設,以工程試點為突破口,突出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加快“農家店”的建設步伐。大力推動骨干流通企業向農村發展,支持城市大型流通企業利用品牌、管理、貨源、信息、技術等優勢,整合基層供銷社企業網點資源,在縣城建設配送中心、發展連鎖中心店,在鄉村通過直營、特許經營等形式發展連鎖超市、便利店。發揮城市日用消費品批發市場聚集、輻射的功能,鼓勵各類批發企業與農村零售企業合作,開展商品配送,發展農村自愿連鎖經營。

2.構筑農業生產資料供應體系。大力發展農資連鎖經營,推動農資經營龍頭骨干企業在全市建設區域配送中心和連鎖經營網點,發展農資直營、加盟連鎖店,實現化肥、種子、農藥等農資供應與農技服務一體化。積極整合原有農資供應網點資源,充分發揮供銷社、農業三站等原有網點資源的作用,推動其加強聯合,開展農資和農技專業服務。加強農資品牌建設,建立經營者誠信體系,嚴禁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創建讓農民“放心、稱心、省心”的農資品牌,服務農業生產。

3.構筑農村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加快推進“*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以示范點為引導,突出龍頭企業,加快“綠色回收站”的建設步伐。積極鼓勵骨干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向區、縣、鄉鎮發展。整合社會行業資源,在縣城按規劃要求選址建設再生資源分撿中心及相關市場,發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連鎖綠色回收站。

4.構筑農產品國內銷售體系。加快農產品批發市場的建設和改造,構筑農產品銷售平臺。按照因地制宜、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的要求,結合城市網點布局和小城鎮發展,在中心城區、縣城和中心城鎮、交通要道、優勢農產品產地,培育建成一批特色鮮明、交易靈活、輻射面廣的區域性產地農產品批發市場。加快農產品批發市場標準化改造,完善市場信息、檢驗檢測系統及倉儲、運輸等基礎設施。發展和創新農產品拍賣、網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推動規范化經營,提高流通輻射能力和效率。擴大農產品連鎖經營試點,依托現有大型連鎖綜合超市發展農產品連鎖經營,擴大農產品連鎖銷售規模和比例。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流通企業到城市開辦農產品超市或便利店。積極引導優質農產品基地、農業龍頭企業與大型商業連鎖企業建立長期的產銷聯盟,推動農產品直接向連鎖超市、便利店配送。發展農村合作組織,培育農產品經營市場主體,發展大型區域農產品龍頭企業,以“公司+基地+農戶”、“公司+中介服務組織+農戶”等模式,推動貿工農一體化,促進農產品流通。實施農產品名牌戰略,大力創建名牌農產品,通過舉辦展示會、交易會等方式,推介名牌農產品,推動名牌農產品進超市,提高市場占有率。

5.構筑農產品出口體系。鼓勵開展農產品出口貿易,引導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加強農產品出口工作,扶持園藝產品、畜禽產品等勞動密集型農產品出口,擴大深加工、高附加值、特色農產品和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出口。根據農產品國際市場需求和我市比較優勢,加強蔬菜、中藥材等重點品種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擴大出口農產品生產規模。加強對農產品出口的服務,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工作,密切監測并及時通報國內外農產品市場供求等動態擴大出口。

6.構筑農村市場運行服務監控體系。加強農村市場運行信息監測,設計農村日用消費品流通、農業生產資料供應、農產品國內銷售和農產品出口等四大體系監測指標,有關重點企業、出口基地、批發市場、配送中心及中心店均作為監測樣本點,并與上述四大體系建設實行同步監測。加強農村市場信息服務,在信息網絡系統上及時有關試點的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工作動態、市場供求等信息,為農村商品流通和市場建設服務。加強試點企業信用建設,制定信用評價管理辦法,開發信用評價軟件,及時高效收集信息,建立企業信用數據庫,科學評價企業信用,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加強農村市場監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從2007年起3年內,市級財政在原有支農、服務業發展預算基礎上,每年安排一定的資金用于農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場建設,各區、市、縣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相應的現代流通業發展資金,引導各類企業參與流通改革試點。

(二)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對連鎖企業市內跨區域設立的直營門店,凡在總部領導下統一經營、與總部微機聯網、并由總部實行統一采購配送、統一核算、統一規范化管理,并且不設銀行結算賬戶、不編制財務報表和賬簿的,由總部統一繳納企業所得稅。對試點企業建設冷藏和低溫倉儲、運輸為主的農產品冷鏈系統的,可以實行加速折舊。

(三)加強信貸支持。把日用消費品和農資產品連鎖經營作為信貸重點。金融部門對實力強、資信好、效益佳的連鎖經營龍頭企業,要給予綜合授信貸款,并在人民銀行規定的范圍內給予利率優惠。要積極支持連鎖經營企業開展票據融資業務,在商業匯票承兌、貼現等方面予以傾斜。要積極利用網上銀行向農村延伸服務資源,推進連鎖經營。要合理運用扶貧貸款,支持企業在農村開展連鎖經營業務。允許連鎖經營企業以自有不動產、動產進行抵(質)押貸款,有關部門要做好資產權證確認和相關服務工作,盡量給予便利。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要加強對連鎖經營企業的信貸投入。

(四)規范工商管理。日用消費品和農資連鎖經營龍頭企業設立全資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門店,可持總部出具的文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注冊,免于辦理工商登記核轉手續。連鎖經營企業經營卷煙、食鹽、藥品、書籍、報刊、音像制品,代售郵票、信封、明信片、電話卡、代辦公用電話等業務,可由總部向審批機關申請辦理有關批準文件(或許可證)。總部取得批準文件(或許可證)后,門店不需再辦理相應批準文件(或許可證),可由總部(或委托門店)持加蓋總部印章的批準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向門店所在地有關部門備案,并由門店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即可。有關部門在辦理連鎖經營企業經營上述商品或服務的批準文件(或許可證)時,對不同地區和系統內外的所有企業要一視同仁,不得歧視。對連鎖經營企業要求設立非企業法人門店和配送中心的,門店所在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要予以支持,不得設置障礙。

(五)擴大經營范圍。連鎖龍頭企業直營門店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由連鎖經營企業總部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出許可申請,由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予以認可,簡化審批手續。連鎖龍頭企業直營門店經營音像制品、書籍報刊,可持經原發證部門加蓋確認印章的連鎖總部許可證復印件,到當地縣級文化或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備案后,直接換領相關證件。連鎖龍頭企業的加盟門店,經總部承諾擔保經營責任,可參照直營門店辦法執行。連鎖龍頭企業直營門店經營卷煙零售業務,可由直營門店或連鎖總部統一向各門店所在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煙草專賣許可證,并可適當放寬經營數量和間距限制。卷煙制品可由門店、總部或區域配送中心向所在地煙草公司統一訂貨,由煙草配送中心送貨上門。

(六)創建“綠色通道”。對合法整車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不得隨意檢查,要繼續堅持不扣車、不卸載、不罰款,涉及超限超載的,可將信息通報給車輛注冊地有關部門依法處理,確保鮮活農產品運輸暢通。對整車運輸各類新鮮蔬菜、瓜果、水產品、家禽及肉、蛋、奶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通過開放式收費站點,憑有效貨物運單,免征路橋通行費;對整車運輸本地產化肥的車輛,憑化肥生產企業和縣以上供銷、農資部門開具的當日銷售發票,以及運管部門統一印制的運單,免收滿載單程車輛通行費。

(七)優化外部環境。編制縣、鄉(鎮)消費品、農資連鎖經營發展規劃,推動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建設有序進行,避免重復建設和惡性競爭。支持連鎖龍頭企業拓展網點,建立配送中心,其倉儲等項目用地,按倉儲用地執行,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對配送運行提供市區通行便利。嚴格依法行政,對不同地區和系統內外的連鎖企業,在辦理批準文件、許可證以及監督檢查時要一視同仁,做到公開、公正、公平。進一步清理有礙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市場體系建設的規定,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特別是打破縣級區域封鎖,促進統一開放、公平競爭市場體系的形成。

五、組織實施

(一)分步實施。2007年,試點從市、區(縣、市)兩級供銷社入手,充分利用、盤活供銷社現有的流通存量資源,打破區域所有制關系,按照市場規則和《公司法》的要求,整合市、區(縣、市)兩級供銷社資源,形成有規模、有活力的新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實施一網三通(農資產品配送經營、日用消費品配送經營、農產品購銷經營)、再生資源回收的營銷網絡體系。將市、區(縣、市)兩級供銷社企業組建的連鎖經營企業納入首期試點企業,供銷社要廣泛的吸納城市和農村流通資源,共同打造我市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建設。20*年,在全市全面實施試點工作。

(二)加強領導。我市農村流通市場體系建設工作在城鄉一體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下進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和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的問題。各區、縣(市)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關機構,切實加強領導,狠抓工作落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要求,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