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一加三村級發展模式意見

時間:2022-05-01 0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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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一加三村級發展模式意見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明確黨組織的工作重心、主要職責和目標任務;強力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建和規范;圍繞合作社加快農副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引領農戶加快規模化組織化集約化經營;加強對推進“村支部+合作社+生產基地+示范戶”這一發展模式的領導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基層組織建設的工作重心、黨組織在推進合作社建設中的重要職責、加快黨組織設置調整、明確發展規劃和目標、強力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建、切實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范和引導、加大宣傳,提高認識、調整結構,產業主導、推進農業產業化,提高生產組織化、轉移農業人口,加快土地集中、加強農技培訓,提高勞動力素質、發揮優勢,形式多樣、典型引路,示范引導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1+3”村級發展模式即“村支部+合作社+生產基地+示范戶”的發展模式。實踐證明,這一發展模式是當前我縣加快農村黨組織設置調整,發揮黨組織、黨員引領科學發展作用,實現農民大幅度增收的重要途徑。為推進這一發展模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明確黨組織的工作重心、主要職責和目標任務

(一)基層組織建設的工作重心。發展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發展問題體現到農村工作中就是如何促進農民增收致富。能不能做到這一點,是衡量農村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是否保持先進性的重要標準。全力推進“村支部+合作社+生產基地+示范戶”這一“1+3”發展模式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的重心,其中合作社建設又是這一工作的重中之重,對穩定和完善農村經營體制,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增強農業和農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培養新型農民,實現農民快速增收等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推進這一工作模式是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服務中心工作的總抓手。

(二)黨組織在推進合作社建設中的重要職責。鄉鎮、行政村及各部門黨組織是推進“村支部+合作社+生產基地+示范戶”這一發展模式的主體,因此各級黨組織要切實肩負起這一重要職責,圍繞各自實際,迅速統一思想,明晰職責,制定規劃,明確方向和目標,切實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采取組、推、扶、帶、促等措施,引導土地流轉,優化能人效應,建立農產品生產基地,推進合作社建設,引領農戶實現組織化、規模化、集約化生產,提升農民致富能力和水平,實現農民收入的大幅提升。

(三)加快黨組織設置調整。推行以“黨組織建在產業鏈上”為主的黨組織設置方式,加快村級黨組織設置調整。圍繞合作社建設,就村級黨組織設置和服務格局同步進行調整,打破原黨組織以區域為主的設置形式,轉而圍繞“產業鏈”設置黨組織。在“致富鏈”上,組織開展黨員“設崗定責”;在“經濟聯合體”上,建立專業黨小組,重點實施“雙培雙吸”;在“合作社”上,建立產業黨支部,推行村兩委班子黨員干部與產業黨支部班子成員交叉任職;實施村支部向黨總支升格,建立村級黨組織設置新體系。構建“黨總支--合作社黨支部--產業鏈黨小組--產業黨員”為構架的村級黨組織設置新體系,健全引領新農村建設的基層組織保障體系,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的活力,為黨組織發揮作用建立新載體,為建設新農村增加助推力。

(四)明確發展規劃和目標。各鄉鎮要以優勢特色產業為依托,以增加農民收入為宗旨,以政府(行政村)引導、支持、服務為手段,多元化參與、多渠道發展合作社。力爭到2013年底,全縣規范化合作社達到150家以上(每個村達到2個左右),其中,市縣示范性合作社50家以上(每個鄉鎮達到7個左右),入社社員占農戶總數的30%以上,輻射帶動農戶占總數的60%以上;合作社實現的農村經濟收入占全縣農村經濟總收入的30%以上。同時實現每個合作社都有自己的發展基地,各村的優勢產業都有運行規范、組織化程度較高的合作社,政府通過合作社落實農業產業扶持項目和資金的比例逐年提高。所有合作社都建立起專業黨支部,合作社下的致富鏈都建立黨小組,設置黨總支的村達到40%,圍繞合作社實施黨組織設置調整的村達到100%。2010年,新注冊合作社要達到50個以上,每個鄉鎮不少于7個;發揮作用較好的合作社要達到30個以上,每個鄉鎮不少于4個;實現規范化建設的要達到總數的70%以上。合作社成員中黨員達到3人以上的,要全部建立產業黨支部,在產業鏈上要全部建立產業黨小組,在產業鏈上要全面開展黨員先鋒崗、示范崗、責任區等“設崗定責”活動。

二、強力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建和規范

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互助性經濟組織,以其特有的民辦性、專業性和合作性,成為農業、農民聯結社會化大生產的有效載體,是現代農業的重要市場主體,是黨和政府指導農業和農村工作的重要渠道,是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手段。各級黨組織要從實際出發,充分認識加快發展和規范合作社建設的重要性,切實增強緊迫感和使命感,按照“堅持條件、遵循原則、規范管理、積極推進”的要求,堅持“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的原則,加強引領發展,加大規范指導。

(一)強力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建

1、把握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基本規律和條件。

(1)遵循合作社發展的基本規律。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業生產關系的變革和經營制度的創新,也是農業生產專業化、規模化、市場化的必然結果,是農業產業發展達到一定水平,農民自發組織起來,為整合優勢資源、擴大生產經營規模、降低生產資料采購成本、增強防災抗災抵御風險能力、統一技術標準、創造產品品牌、拓寬市場空間、提高談判地位及提高科學文化素質而開展聯合協作的一種趨勢,其發展有一個因勢利導、能人帶動、群眾自愿、循序漸進、水到渠成的過程。因此,引導和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必須堅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和“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從當地農村經濟發展實際出發,按照客觀規律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律的要求,尊重農民意愿,注重創造精神,在已經形成一定規模和優勢的產業或市場中,發揮黨組織引導職能和能人帶動作用,精心培育,做到邊引導、邊發展、邊規范,強調因地制宜,不硬套模式,不搞行政包辦和強迫命令,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2)掌握組建合作社的幾種主要方式。在合作形式上注重多類型,大力推進股份合作制、合伙制或其他形式的合作機制。在合作內容上采取多領域,圍繞勞動、資本、技術、銷售、農資、信息、購銷、加工、土地承包經營權等一個或多個環節開展合作。在此基礎上,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股龍頭企業,創辦經濟實體,參與流通服務,提高自我發展能力。

(3)注重發展對象的選擇。在引導和扶持農民積極參與合作社發展的過程中,要注重以下因素:一是帶頭人具有一定的群眾基礎;二是產業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三是形成一定的產業規模;四是屬實體組織,具有自我造血功能,而不是必須依賴貸款來發展;五是發展上具有明確目標,而不是專為爭取財政或項目資金來設立;六是成員能夠遵循合作社管理制度,堅持“三民”原則;七是組織必須脫離對村集體的交叉依附,完全獨立;八是主要成員應具有不滿足現狀渴求自身或帶領群眾更快發展的愿望;九是成員中應有一定比例的“能人”;十是發展項目具有潛力,發展思路符合實際,經營內容不存在違法違紀。

2、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的著力點。

(1)多形式組建。一是多元化牽頭,興辦一批。要積極鼓勵和引導有能力的組織和個人,緊緊圍繞全縣的主導產業、優勢產業和特色產業,創辦能人帶動型、龍頭企業帶動型、集體經濟組織領辦型、農技部門領辦型等各具特色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農村種養專業大戶、產品購銷大戶、產品營銷經紀人、農村基層供銷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基層農技服務機構等組織和個人牽頭興辦,鼓勵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產品批發市場參與興辦,引導農技部門、基層站所和村級組織聯合興辦,鼓勵各級干部帶頭領辦和參與興辦。二是引導協會轉型,改造一批。要積極引導現有的專業協會向專業合作社過渡。指導和幫助有條件的農民專業技術協會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進行改造改建,對已具備合作社條件的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規定辦理注冊登記,轉型為農民專業合作社。逐步引導群眾從松散的產品購銷向緊密的產權關系轉變,通過商標注冊,統一品牌、包裝和銷售,統一產品和基地認證認定,使之在市場競爭、產業帶動、促進農民增收上發揮更大的作用,增強合作社的經濟實力。三是圍繞重點目標,推進一批。將涉農產業全面納入合作社發展范疇,不斷擴大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覆蓋面。圍繞農牧業主導產業、特色種養業和專業村、專業小區等種養板塊布局,重點抓全縣六大產業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開展勞動、資本、技術和銷售方面的合作,積極推進股份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建,實行規模化發展、集約化經營、專業化服務、信息化管理,形成多元主體參與下的資源加快優化整合、產業不斷集聚壯大、抗御風險能力和競爭力逐步增強的農村經濟發展格局。

(2)多角度推動。一是鄉鎮、村黨組織推動。各鄉鎮黨委、村級黨組織要把抓合作社建設作為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和經濟建設的重要結合點,作為發揮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先鋒作用的重要平臺,牢牢抓住,全力推進。各級黨組織要根據總體規劃和2010年發展計劃,在詳細調查摸底的基礎上,逐村制定發展規劃、落實推進任務,每名鎮村干部都要落實推進目標,責任到人。對這一工作完成情況納入對鄉鎮班子和村級班子年度考核重要指標。二是聯系單位幫扶推動。聯系各村的縣直幫扶單位在繼續做好聯系互助、干部幫扶等工作的基礎上,每個單位要在所幫扶的村重點幫助組建一家組建規范、示范性強、帶動性好、發展較有潛力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對這一工作完成情況納入對科級班子年度考核重要指標。三是各級干部帶動。鄉鎮包村的每名干部都必須落實組建和規范合作社建設的任務目標;行政村的書記、主任、副書記每人必須領辦或組建一個農民專業合作社;各包村單位派駐的駐村聯絡員每人必須指導組建一個農民專業合作社,并將這一任務的完成情況作為各級干部考核、評優等的重要指標。積極鼓勵支持各級干部參與、領辦、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和發展。四是黨員能人帶動。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作用,通過在產業鏈上設置“先鋒崗”等形式,實現黨員對產業發展的凝聚和帶動,在此基礎上,充分整合和發揮農村各類“能人”資源,組織扶持“能人”帶頭組建合作社,帶動合作社發展。五是企業帶動。動員支持涉農企業積極領辦或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在合作社發展的某個環節上發揮“龍頭”作用,對合作社發展實現帶動、穩定和促進作用。六是“兩頭”促動。實施“抓大戶,帶弱戶,促中間”的方式,以帶促建。即整合大戶形成規模,實現積極引導;帶動弱戶進行實例示范,實現有效宣傳;以此促動處于中間部分的農戶積極參與合作社的組建和發展,進而有力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這一發展模式的快速拓展。

(3)多方位扶持。一是加大產業政策傾斜。《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國家支持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建設項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條件的有關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市場經營主體,由于競爭實力較弱,應當給予產業政策支持,把合作社作為實施國家農業支持保護體系的重要方面。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要主動支持參與農業項目建設。可以按照政府有關部門項目指南的要求,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農業產業化、扶貧開發、農田基本建設、農業科技入戶工程、農技推廣、農業標準化、農村信息網絡、農業綜合開發等建設項目,向項目主管部門提出承擔項目申請,項目主管部門要向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探索通過合作社落實項目資金和農業扶持資金的新途徑。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農村農資市場秩序整頓,調整農資供應點布局,支持合作社設立農資銷售點,對社員實行統一農資供應。二是加大財政資金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五十條規定,中央和地方財政應當分別安排資金,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息、培訓、農產品質量標準與認證、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營銷和技術推廣等服務。對民族地區、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生產國家與社會急需的重要農產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給予優先扶持。目前,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經濟實力還不強,自我積累能力較弱,經費不足是制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給予專業合作社財政資金扶持,就是直接扶持農民、扶持農業、扶持農村。各鄉鎮要結合縣相關要求制定扶持政策,縣財政、發改、農業、畜牧、林業、水利、扶貧、農機、產業辦、農業開發等部門要按照相關要求,積極爭取和安排農民專業合作社專項扶持資金,在扶持其開展信息、培訓、農產品質量標準與認證、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營銷和技術推廣等服務的同時,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標準化生產基地、興辦倉儲設施和加工企業、購置農產品運銷設備等給予貼息和補貼。與此同時,合作社要采取入股、吸收會費、有償服務等手段多方籌集發展資金,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快速發展。三是加大金融信貸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和商業性金融機構應當采取多種形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務。為此,各級黨組織要抓住這一政策機遇,積極協調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把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農業信貸的重點,解決其生產性、季節性和臨時性的資金需要,爭取對用于種植業、養殖業等生產領域的貸款利率給予適當少浮或下浮。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通過自有資產抵押或成員聯保等形式辦理貸款。鼓勵農產品加工企業聯合合作社建立信貸聯保中介機構,成立擔保公司,設立擔保基金,積極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擔保,解決合作社生產資金貸款難的問題,支持其發展。四是予以稅收政策優惠。《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享受國家規定的對農業生產、加工、流通、服務和其他涉農經濟活動相應的稅收優惠。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獨立的農村生產經營組織,可以享受國家現有的支持農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及國務院規定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其他稅收優惠政策。為此,各級黨組織要根據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充分考慮農業、農村、農民的現狀,結合各自實際,認真研究落實有利于推進合作社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為實現農業產業化生產涵養財源。五是加強人才資源保障。鼓勵各級各類科研人員和農技推廣人員到農民專業合作社任職、兼職或擔任技術顧問,保留原身份、職級待遇,并允許按貢獻大小(通過社員大會表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取得相應報酬。鼓勵大中專畢業生、退伍軍人到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縣人才交流機構為其提供人事檔案保管。建立合作社指導員制度,組建以農經干部和科技特派員為主的合作社指導員隊伍,各鄉鎮對每一家合作社都要落實一名指導員,具體指導合作社開展規范化建設及產業化經營,建立和健全考核獎懲機制,使指導員聯系制度落到實處。六是加大信息技術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僅僅是一個生產實體,為了可持續發展,應該成為一個集科學試驗、技術推廣示范于一體的經濟實體。鼓勵和支持合作社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發展無公害和特色農產品。圍繞市場需求,幫助合作社制定農業生產標準和技術培訓。合作社可作為無公害農產品和無公害基地的申報主體,并享受有關優惠和獎勵政策。鼓勵和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與大專院校、專業技術部門、行業專家攀親結友,建立緊密型合作關系,不斷引進新技術、培育新品種、拓展新市場。對于認準的項目,要把握機遇,舍得投入,敢于投入。對于具有一定基礎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注重拉長產業鏈條,在延伸合作領域的基礎上拓展農民專業合作功能。農業局要盡快建立“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網”,通過網絡平臺進行合作社法規政策宣傳、技術資料搜集、形象產品宣傳推介、供求信息、開拓市場空間、加強資源共享等,注重培育合作社信息員隊伍,每個合作社明確1—2名專(兼)職信息員,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在互聯網上信息采集、數據庫錄入、宣傳推介、產品營銷等工作。七是加強教育和培訓。在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采取有效形式,加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宣傳力度,為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的基礎上,鄉鎮及相關部門要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指導員、負責人、財務人員和技術骨干的培訓,縣農業局要切實履行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的職責,牽頭協調各個鄉鎮統籌制定分層分類培訓計劃,針對不同培訓層次、培訓人員研究制定相應的培訓大綱,編寫實用性強、符合實際需要的培訓教材,有針對性地舉辦各種類型的培訓班,進行合作知識、市場營銷、經營管理、財務會計等培訓,培養和造就一批懂技術、會管理、善經營、熱心合作事業的農民致富帶頭人。合作社指導員、負責人要以縣農業局為主進行培訓,合作社財務管理人員和合作社社員要以鄉鎮政府為主進行培訓。

(4)多措施支持。一是簡化登記。要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本著程序規范、簡便易行的原則,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注冊工作。申請人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格式,能夠當場登記的,應予當場登記;不能當場登記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向審查合格的合作社頒發營業執照。對不符合法定條件,暫時無法登記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申請人,要耐心解釋,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辦理登記、年檢不收取費用。二是稅收優惠。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社員生產和初加工的農產品視同農戶自產自銷,免征增值稅,允許開具普通發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農民專業合作社購入免稅農產品可憑取得的普通發票按票面金額的13%予以抵扣。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為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后提供技術服務和勞務所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稅;對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經營家禽、畜牧、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項目的收入,免征營業稅。三是用地優惠。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經營用地,要在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依法優先安排用地指標。農民專業合作社創辦養殖小區,發展花卉苗木業、漁業和畜牧業以及從事農產品臨時性收購和初加工用地,均視作農業生產用地,允許只辦備案不辦審批手續。但選址要符合城(村)鎮規劃,必須報經鄉鎮政府認可。鼓勵合作社進農產品加工園區興辦加工企業,所需的非農建設用地指標,由縣國土資源局專項安排解決。四是優化環境。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種植、養殖生產用電執行農業生產電價標準。農民專業合作社運輸的鮮活農產品,農牧、交通、公安等部門要執行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有關規定,并優先辦理相關手續。要把減輕合作社的負擔作為減輕農民負擔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規范對合作社的各項收費行為,任何機關或者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搭車收費、攤派和組織集資。農民專業合作社有權拒絕除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各種收費。鼓勵各地按照“依法、自愿、民主”的原則組建合作社協會或社長協會,履行行業自律和維權職能。

(5)多渠道推進。一是推進標準化生產。圍繞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產品、鄉土產品和特色產品,加強對成員的農業標準化宣傳和培訓,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和標準化技術規范,建立標準化示范基地;積極向上爭取農業標準化示范項目,及時總結推廣一批先進典型經驗,以點帶面逐步擴大標準化生產,提高和穩定農產品品質。二是推進品牌化經營。總結推廣品牌化經營經驗,組織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創造條件,注冊商標,改進包裝,整合品牌,做好綠色認證和專利申請,加強宣傳,創出品牌產品,放大品牌效應,提高品牌效益。三是延伸產業鏈條。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改良農產品品種,引進和推廣新品種與新技術;通過與農業科技單位的合作,與龍頭企業的聯合,促使其開展農副產品商品化處理及深度加工,破解影響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融入市場的瓶頸問題,提高附加值。四是推進再聯合與再合作。在產權清晰的基礎上,根據共同的需要,以加工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營銷企業為依托,推進同類專業合作社實行跨區域的再聯合與再合作,促進其以更大規模、更低成本、更好質量的產品走向更為廣闊的市場,獲取更多的效益,讓農民社員得到更多的實惠。五是強化市場營銷。引導合作社與龍頭企業、知名企業和專業市場的經營合作,與農村經紀人的聯合,與連鎖超市、物流或配送中心、農產品加工企業建立銷售網絡,逐步暢通和擴大農產品銷售渠道。六是開發特色產品。注重市場信息和趨勢,引導開發突出本地優勢的特色農副產品,開拓市場空間,增強競爭力。七是打造誠信品牌。合作社要注重誠實守信,切實履行契約賦予的權利和義務,樹立自身的市場信譽,以誠信鞏固和拓展市場。八是擴寬經營領域。突破行政區域界限,實施跨區經營;拓展經營范圍,從農機、蔬菜、養殖、瓜果等向旅游、運輸、科技服務、加工、物業等各業發展,從生產經營型向實體投資型發展。

(6)多典型帶動。一是加大扶持,樹立典型。各級黨組織要選擇一批產業特色突出、致富效果明顯、運行機制和服務內容比較規范、示范帶動能力較強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重點扶持,創建示范點,進一步創新和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運行機制、組織機構、制度建設、利益分配和扶持政策等,支持一批產業基礎牢、經營規模大、質量安全優、品牌效益高、帶動農戶多、社會效果好的示范社做大做強,引導更多的主體創辦和領辦合作社,吸引更多的農戶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輻射帶動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快速、規范、健康發展。二是推廣典型,示范帶動。通過試點示范,及時發現、總結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功經驗及典型做法,利用各種宣傳途徑,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傳優秀合作社及其帶頭人的好做法、好經驗、好典型,形成社會各界重視和支持合作社發展的整體合力,為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三是開展縣、鄉兩級規范化示范合作社評選活動。結合實際制定標準,出臺政策,實施縣、鄉兩級規范化示范合作社評選活動,建立縣、鄉兩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體系。對縣級規范化示范合作社,優先推薦申報上級的示范合作社,并予以政策上的重點扶持和傾斜。

(二)切實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范和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實現科學發展,必須要嚴格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建立健全合作社章程和制度,合理設置組織機構、成員股金結構,規范財務制度和會計核算,設置成員賬戶,健全檔案管理,實行社務公開,接受成員監督,重點在組織形式、內部運行機制、內外部利益關系的處理等方面嚴格依法辦事。各級黨組織要注重從下幾個方面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發展。

1、完善合作社組織形式。一是規范注冊登記。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注冊登記,領取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以其它形式登記的合作社要變更或重新登記,特別在合作社名稱、注冊資金、經濟性質、業務范圍等方面加以規范。工商登記名稱核準后,及時報縣農業局備案。二是規范合作社名稱。合作社名稱應當依次由“行政區劃、字號、產業類別和專業合作社”字樣組成。合作社名稱要突出產地優勢、體現產品特色。各鄉鎮、村在培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前期工作中,應主動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工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時提供幫助。三是規范合作社成員身份。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中,農民至少應占成員總數的80%;成員在20人以下的,可以有1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成員20人以上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員不得超過5%。嚴格依法查實成員身份,維護合作社的聲譽,保護農民成員利益。規范健全成員入退社手續,核發成員證,健全成員管理及其生產檔案。四是規范股權證書。合作社向成員簽發股權證書,加蓋合作社公章,作為所有者權益和盈余分配的依據,并以記名方式進行登記;合作社向成員發放二次分配資金時,應當加蓋合作社財務章。

2、健全經營服務體系。合作社要建立規范的生產技術規程和產品質量標準,開展“六統一”服務:一是統一生產經營服務場所和設施。合作社要具備一定的生產經營和為成員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的場所與設施。二是統一農業生產資料的采購和供應。合作社要根據生產經營與成員的需要,統一組織采購、供應農業生產資料,努力減少成員的生產成本。三是統一生產質量、安全標準和技術、培訓服務。合作社要按照質量安全要求,統一制訂實施生產技術規程和產品質量標準,以此組織生產,逐步建立產品質量追溯、檢測、監督等制度。四是統一加工、運輸、儲藏等服務。合作社要根據生產經營和成員的需要,統一開展成員產品加工、運輸、儲藏等服務。五是統一品牌、包裝和組織銷售。合作社產品要注冊商標,統一品牌、統一包裝、統一銷售。六是統一產品和產地的認證認定。合作社要統一爭取產品產地認證認定、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標等,提升產品品牌與檔次。

3、明確法定合作內容。一是成員要有真正意義上的出資。合作社成員必須有以現金、實物作價等形式的出資,而且成員出資必須取得真實有效的出資證明。二是成員真正享有一人一票、民主管理的權利。在制定章程、民主選舉理事會、監事會成員、重大決策、利益分配等方面,成員能夠全方位、全過程的參與并發表各自的意見,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農民成員意見能夠充分得到尊重,合作社管理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三是成員通過合作得到的實惠和現實利益,應高于同類型非成員的獲利,可分配盈余主要按交易量(額)進行分配,并帶動周邊非成員農民增收。

4、建立科學運行機制。一是規范制定章程。章程是合作社的根本綱領,必須體現全體成員的意愿。合作社在制定章程時應以農業部示范章程為范本,本著精簡、實用、有效的原則,由全體成員討論確定,特別是合作內容、管理機構、利益分配、民主權利等關鍵性內容要經全體成員充分討論、反復磋商、票決確定,使章程符合自身實際,體現本社特色,不允許章程由個別人或部分人說了算,章程的討論記錄、會議紀要等要歸檔保存,妥善保管,正式文本要全體成員共同簽名或蓋章。二是規范成員賬戶。合作社要為成員設立賬戶,記載成員出資、股金、公積金份額以及與合作社交易情況,以此作為界定私人產權、成員利益分配、成員退社和承擔責任的重要依據。三是規范入社股金。合作社成員必須按章程規定認購股金,原則上從事生產的農民成員持有的股份必須占優勢比例,單個成員持有的股份最多不超過20%,防止一股獨大。為鼓勵社會資金投資合作社,股金可設置資格股和紅利股,資格股持有者擁有一人一票的民主管理權利和按股金分配的獲利權,紅利股持有者沒有民主管理權利,不參與合作社經營管理,僅享有按股金分配紅利的權利。合作社應向成員簽發股權證明,作為盈余分配的依據。四是規范利潤分配。合作社實行以年度為單位的分配制度。合作社在營業利潤中提取5—10%的公積金,用作合作社的再生產;提取5—10%的公益金,用作合作社的公益事業和社員福利;提取10—20%的風險金,建立風險基金,用于合作社社員生產、營銷遭遇重大經濟損失時的補貼;然后再對可分配利潤作二次返利和投資分紅,社員按投售額享受“二次返利”,“二次返利”比例不低于可分配利潤的20%。公積金、公益金和風險基金作為合作社的公共積累,社員中身份股與投資股的權屬比重與合作社章程所規定的“二次返利”總額和投資股份分紅總額的比例相一致。合作社的公積金不足以彌補年度虧損的,由下一年的利潤彌補。五是規范設置機構。規模較大的合作社要將決策機構、執行機構、監督機構分設,起到權力制衡作用。建立合作社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理事、經理不得兼職業務性質相同的其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理事、監事、經理或者財務會計人員。健全財務制度、分配制度、會議制度、培訓制度、社務公開、領導職責分工、檔案管理等制度,各種管理制度要集體討論制定并張榜公布,以便監督。六是規范民主管理。合作社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成員大會選舉和表決實行成員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決權,充分體現成員地位平等。合作社內部制度建設要充分發揮全體成員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制度的建立要廣泛聽取成員意見,成員(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1次,成員培訓每年不少于2次,理事會、監事會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并有會議記錄。對籌資、投資、盈余分配、管理人員變動以及影響生產銷售的重大事項必須由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民主討論決定。成員(代表)大會實行一人一票制,出資額或者與本社交易量(額)較大的成員可以享有附加表決票,但不得超過本社成員基本表決票的20%。表決必須真實記錄每個投票人的票數和具體意見。七是規范財務管理。農民專業合作社要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要求,獨立建賬,設置會計賬簿,設立會計核算科目,執行財政部制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準確、及時、完整地編制會計報表,做到人員崗位分離、科目設置合理、核算及時準確、憑證合法有效、收支手續齊全。成員賬戶要及時、準確、詳細記載每個成員的出資、分紅、累計額以及與本社的交易量(額)等信息;農民專業合作社與其成員的交易和利用其提供服務的非成員的交易,應當分別核算。合作社會計資料歸檔管理要按規定年限完整保存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備查簿等會計資料。會計人員持證上崗,規范核算;會計和出納不得相互兼任,正副理事長、理事、監事及其親屬不得擔任本社的財會人員。重大財務活動,要通過成員大會決策;合作社定期進行財務公開,每年進行內部審計,并向成員(代表)大會報告審計結果。依照國家規定合理使用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和他人捐贈資金,納入合作社的公共積累,用于擴大再生產,不得用于社員分配,對國家財政扶持合作社項目資金使用情況要加強審計監督,審計結果要向合作社全體成員公開,提高合作社事務的公開透明度。八是規范盈余分配。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完善盈余分配制度,加快從松散型向緊密型轉型。合作社盈余按章程規定決定是否提取公積金和提取比例,并按規定用途使用。所提公積金必須按章程規定量化為每個成員的份額。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應按成員與本社交易量(額)比例分配給成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其余部分按成員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等比例分配給本社成員。不得先按出資額或完全按出資額分配,避免挫傷成員的生產積極性。九是規范場所建設。有固定的辦公場所,辦公室門前懸掛名稱與工商部門登記一致的牌匾;室內有辦公、召開會議和學習用的桌椅、電教設施、圖書資料等;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懸掛在辦公室醒目的地方,《章程》、合作社組織機構設置示意圖、合作社各項管理制度、合作社基本情況及發展規劃(文字、表圖式均可)、合作社全體社員基本情況花名冊、合作社社員(代表)大會會議記錄簿等要張貼或懸掛在辦公室墻上。十是規范檔案管理。建立檔案管理制度,將合作社社員情況、章程文本、相關制度、會議記錄、財務收支、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等相關資料,分門別類進行整理,妥善歸檔保管。有條件的合作社要確定專門的檔案室和管理人員,做好檔案管理和保存等工作。

三、圍繞合作社加快農副產品生產基地建設

(一)把握推進原則。在加快生產基地建設上要堅持“八個結合”,即堅持政府(村)主導與市場主導相結合;堅持項目傾斜與自力更生相結合;堅持以小區為主的集中建設與以農戶為主的分散經營相結合;堅持市場調節和訂單引導相結合;堅持引進品牌與培育品牌相結合;堅持單體推進與區域統籌相結合;堅持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堅持積極引導與群眾自愿相結合等原則。在以市場為主體的前提下,倡導抗市場風險能力強的骨干龍頭企業或合作社建立緊密型基地,優化龍頭企業、合作社與生產基地的契約關系,減少基地市場風險,促進農產品生產基地健康發展。

(二)壯大發展規模。以現有農業產業化生產基地為基礎,依托龍頭企業、合作社和市場,以土地流轉和專業村、專業小區建設為抓手,以規模種養戶為主體,促進一批種養大戶向專業大戶、規模小區方向發展,實現農產品總量的新突破,形成具有規模優勢的“一村一品”區域特色經濟,實現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的整體推進。同時,要多元投資,在整合涉農資金、信貸資金的前提下,積極引導龍頭企業、社會力量投資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完善優惠政策,吸引私營業主、城市職工和其它社會力量投資生產基地建設。

(三)提升管理水平。要以市場和龍頭企業對農產品產量和品質的要求為目標,以解決粗放經營為重點,引進、培育和推廣優良品種,圍繞生產基地建設,全面實施良種工程,強化精細管理,同時把基地建設和推廣應用配套技術結合起來,促進生產基地建設水平的不斷提升,實現節本增效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為龍頭企業配套的生產基地生產要加大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開發力度,實施農業標準化制訂和農產品檢驗監測體系建設。要以規模種養戶為重點,加大培訓和技能提升,不斷提高經營戶及廣大生產者的綜合素質。要逐步建立農產品生產全程質量監控體系,注重生產及產品安全,降低運行風險,圍繞動、植物病蟲害防治要求,做好疫病災害防治工作;加強對農藥、獸藥、化肥、飼料等農業投入品市場及其應用的監督管理,嚴禁不合格農藥、化肥等投入品進入無公害農產品生產領域,嚴格有害和殘留超標的源頭控制,推廣統防統治等社會化服務。

(四)強化科技支撐。要把科技作為強化生產基地建設的“第一生產力”來抓,堅持不懈地抓好科技推廣體系建設,穩定農技推廣機構,健全公益性職能經費保障機制,加大實用技術推廣力度。探索與農科院所、大專院校的科技共建,推進農科教結合。實施好“陽光工程”、“科技入戶工程”、“新型農民”和“致富技能”培訓項目,提高農民的致富本領。加快農業信息化建設,健全農業信息收集和制度,創新信息模式,切實幫助農民解決信息、技術難題。

(五)加大扶持力度。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要加大對合作社生產基地的扶持力度,積極幫助協調爭取項目,指導規劃協調,提供技術支持,對基地的水電路等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投入傾斜,千方百計推進生產基地建設發展。

四、引領農戶加快規模化組織化集約化經營

面對充滿競爭、千變萬化的市場,千家萬戶各行其是、單打獨行,分散生產、分散買賣的農民,在市場競爭中處于無所適從的被動地位,缺乏主動參與市場競爭、積極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難以把握長遠的生產發展方向,難以維護自己的市場交易權益。主要表現是以戶為單位生產、銷售、維權的農戶勢單力薄,缺乏規模化生產、社會化銷售、群體化維權的力量,在市場競爭中往往處于被動的劣勢地位。在生產方面,有好銷售的農產品,市場需求量大時,一家一戶又不能批量的生產出來,滿足不了大宗交易的需求;在銷售方面,一家一戶生產出來的農產品,又是自產自銷,自找市場,零星交易,有的經銷商到村收購農產品,壓級壓價,農戶自知吃虧,也只能賣;在維權方面,一家一戶在生產、銷售中遇到侵權行為,又形不成群體維權的力量。由此可見,面對市場的種種沖擊,迫切需要提高農民生產、銷售活動、維護經濟權益的組織化程度。要改變農民的這種狀況,只有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走農業產業化的路子,實現千家萬戶相互聯結、共同行動的合作生產、聯合銷售,才能增強農民抗御市場風險能力,在發展生產中變盲目為自覺,在市場競爭中變被動為主動,把握主動權。為此要注重從以下幾個方面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上。

(一)加大宣傳,提高認識。要通過各種形式的培訓和宣傳,從目前農民社會發展和社會生活存在的具體問題著手,把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引導農民進行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農產品標準化建設、參與各級農產品市場競爭與交流、增加農民收入、促進新農村建設重要舉措來引導,讓廣大農民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提高綜合素質、增強對合作社的認識,調動農民參與合作社的積極性,自覺組建或參與較為規范的各種經濟合作組織,促進農業生產,改善農村社會生活,獲得切實利益。

(二)調整結構,產業主導。重點抓主導產業和特色優勢產品的布局調整,突出集中連片成規模,壯大規模顯優勢,打破行政界限,實行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規模化經營,做到同一品種規模化、優勢產品區域化,形成集聚效應,把資源優勢轉化成產業優勢,形成商品批量、市場批量、銷售批量,以經濟效益引導農民自發成立或加入經濟組織共同發展。

(三)推進農業產業化,提高生產組織化。農業產業化經營是把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后諸環節連成一個完整的產業鏈,通過土地流轉、合同契約等多種方式,使分散的農戶成為龍頭企業的原料基地、“生產車間”,成為整個產業鏈中的一個基礎環節,通過專業化生產、區域化種植、集約化經營、企業化管理,提高農民生產的組織化程度。

(四)轉移農業人口,加快土地集中。現階段,農民收入呈現出多元化,農民外出打工收入可觀,農業收入在農民收入中的比例下降。因此應加快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轉移,放棄對土地的依賴,制訂有利于土地流轉的機制,營造有利于發展規模經營的環境,加快土地流轉速度,使留守農村的種植能手實現規模經營。

(五)加強農技培訓,提高勞動力素質。強化現代農業、市場經濟知識培訓和先進實用技術的推廣,培育高素質的農民掌握新工藝、新技術、新機械等技能,提高參與組織化生產的能力和本領。

(六)發揮優勢,形式多樣。按照農民的意愿,通過合資入股、合同契約、中介服務、市場組織等形式,獨立自主的開展生產合作、勞動合作、資本合作、技術合作、銷售合作。

(七)典型引路,示范引導。選擇一些基礎較好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進行重點培育,提高規范化運作水平,樹立典型,突出帶動效益,為其它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起到示范帶動作用,調動農民參與合作社生產的積極性。

五、加強對推進“村支部+合作社+生產基地+示范戶”這一發展模式的領導

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的必由之路,推進“支部+合作社+生產基地+農戶”這一發展模式是當前三農工作的首要任務。縣委、縣政府將把發展和規范合作社工作情況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對各鄉鎮進行年度考核,確保我縣合作社快速、規范、健康發展。各級黨組織要增強發展和規范合作社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根據全縣合作社發展的目標任務,明確發展和規范合作社的工作重點,并分解落實年度目標,制定相應的工作措施和考核制度。并將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對村級班子和各級干部的年終目標考核內容。各有關部門要盡職盡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牽頭抓好規劃、指導、扶持、協調、管理、信息采集和政策措施落實、示范單位扶持培育、監督檢查等具體工作。財政、發改、扶貧、人事、工商、地稅、質檢及農口等各涉農部門要各司其職,積極配合,齊心協力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