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意見

時間:2022-10-29 0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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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意見

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2008年以來,我市在萬榮、垣曲、河津、新絳四縣(市)開展了新農保試點工作,進行了積極有益的探索。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和省政府晉政發[2009]3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基本原則

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愿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四是對參保農村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二、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愿參加新農保。

三、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年繳費標準設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個檔次。各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不超過1000元。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我市將依據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提供補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補貼分兩部分,基礎養老金補貼(出口補)和繳費補貼(入口補)。

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人員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國家級試點的基礎養老金由中央財政全額補貼,省級試點的養老金由省級財政全額補貼。

市、縣政府應當對參保人個人繳費給予補貼。市政府每人每年補貼10元,其余部分由縣財政予以補貼。鑒于當前市級財力匱乏,全部補貼由縣政府負責。最低補貼標準為: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45元、繳500元及其以上補50元。對農村重度殘疾人、低保戶等繳費困難群體,原則上由當地政府為其代繳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有條件的縣(市、區)可以提高補貼標準。具體辦法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研究確定。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不能沖抵個人繳費。縣(市、區)人民政府可制定長繳多得的鼓勵政策,積極引導中青年農民普遍參保。

四、建立個人賬戶

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縣級農保經辦機構)要為新農保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分項目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五、養老金待遇及調整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國家及省級試點的基礎養老金標準均為每人每月55元。有條件的縣級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部分的資金由縣級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參保人身故的,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于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六、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可以直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必須參保繳費;45周歲以上(含45周歲)人員,應按年足額繳費,也允許補繳(補繳部分不享受政府補貼),累計繳費年限不得超過15年;45周歲以下人員,應按年足額繳費,累計繳費不得少于15年。

七、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覆蓋面擴大,逐步提高管理層次。

八、基金監督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等有關規定加強基金管理。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等環節的全程監管、監控和定期檢查,并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強化財政監督、監察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等,嚴禁擠占挪用基金,確保農保基金安全。縣級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以杜絕虛報冒領現象的發生。

九、經辦管理服務

縣級農保經辦機構,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使用全國統一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把新農保信息網絡建設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要加快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經辦機構人員工資和工作經費應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根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服務的特殊性及工作需要,縣級人民政府要在鄉(鎮)一級設有固定的新農保業務辦公場所,配備必要的設施和人員,建立與服務人群和業務量掛鉤的經費保障機制,縣級財政按每位服務對象每年補助3元的標準,納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用于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基層經辦人員不足和必要的經費開支等問題。

十、相關制度銜接

各試點縣(市、區)要在對老農保債權債務進行清理的基礎上做好相關制度的銜接。

(一)對于已經參加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開始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在原有待遇不變的同時,可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

(二)對于已經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并入新農保個人賬戶,全部記入個人繳費項下,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準繼續繳費。

(三)參加新農保人員因身份發生轉變或戶籍變更需跨市、縣(市、區)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個人賬戶資金可隨人全部轉移;無法轉移的暫且保留其個人賬戶,待條件成熟后再轉移。

(四)村支書、主任崗位性養老保險補貼任職期間按國家及省的規定籌集和發放。

(五)新農保與其他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應、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公務員之家

十一、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建立新農保制度直接關系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縣(市、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采用多種形式,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大對試點工作意義、基本原則和方針政策的宣傳力度,使廣大農村干部群眾了解新農保制度是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重大步驟,是應對金融危機、擴大內需、拉動農村消費的戰略舉措,是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真正使新農保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村居民理解、支持新農保工作,普遍積極參保。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組(以下簡稱市新農保領導組),研究制定我市相關政策并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市新農保領導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成員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宣傳、編辦、發展改革、公安、民政、農業、人口計生、統計、國土、殘聯等市直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試點的具體工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試點縣(市、區)也要成立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組,負責本行政區試點工作。要注意研究解決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把好事辦好。對試點工作中重大情況各縣(市、區)要及時向市新農保領導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