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加強安全防范整治意見

時間:2022-01-29 1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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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加強安全防范整治意見

為有效維護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及其周邊地區良好的治安秩序,切實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縣學校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加強做好學校安全防范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

青少年學生和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校園安全直接關系到學生兒童的健康成長,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幸福生活,關系到社會的和諧穩定。我縣校園安全防范工作雖然總體良好,但不能因此而在思想上、工作上有絲毫松懈。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從保護師生安全、維護校園穩定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維護校園安全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確保讓學校、幼兒園成為最安全地方的思想認識深化到位,把維護校園安全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舉一反三,落實措施,做到力度不減、要求不降、措施不松,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防范工作,切實維護師生人身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切實做好校園安全防范工作責任的落實

(一)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承擔起抓校園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負總責、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具體抓、深入抓,建立健全“黨委政府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學校社會聯動”的校園安保工作機制。根據工作需要,進一步健全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完善工作機制,加強事前風險評估;對學校和廣大師生反映強烈、安全隱患突出的重點區域和難點問題,要落實措施,堅決加以整治和解決。

(二)教育部門要切實履行校園內部安全穩定的管理職責,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對學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指導,全面掌握校園安全工作狀況,指導學校制定應急預案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校園安全責任制,落實“一校一園一策”措施,把安全管理目標和責任落實到每一所學校、每一個工作環節、每一名工作人員,加快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校園安全管理體系,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獎懲到位。

(三)建立健全學校保衛組織機構,落實保衛力量。公安部門要負責校園外部及周邊的安全保衛工作,并對校園內部安全保衛工作進行指導。加強治安巡邏,落實巡邏工作責任制,嚴防敲詐、搶劫和傷害師生等暴力案件發生,特別是在上下學等重點時段,要加強維持校門口治安、交通秩序的力量。根據需要,可在校園周邊治安復雜地區設立警務室或治安崗亭。依法從重從快打擊侵害師生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對發生的涉校違法犯罪案件,加大偵辦力度,做到快偵快破,震懾犯罪。加強學生接送車的安全管理,交警部門要會同交通運輸、安全監管等部門加強對學生接送車的安全檢查、檢測,堅決杜絕病車上路接送學生以及超速、超載、無牌無證等車輛非法接送學生和沿途社會閑散人員進入車內現象發生。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檢查,督促學校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設備,指導師生正確使用;組織指導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師生緊急疏散演練,使學生、教職員工熟練掌握防范火災的基本常識和逃生技能。

(四)綜治部門要定期組織開展校園及其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建立完善校園及其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協調公安、教育、衛生、工商、城建、文化、通信等部門,每學年組織開展不少于一次的校園及其周邊環境專項整治,堅決取締和清理在校園周邊違法違規經營的網吧、電子游戲室、錄像廳、歌舞廳以及非法經營餐飲、書刊、音像的攤點等,嚴厲打擊校園周邊“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凈化校園周邊環境。

(五)財政部門要加大校園安全防范經費投入,確保校園保衛人員、警用裝備器械以及技防設施配備所需資金落實到位。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切實推進校園安全防范的人防、物防、技防設施建設。

(六)宣傳部門要正確引導輿論,對突發性校園安全事件組織有關新聞媒體依法有序開展報道,報道要有利于事件的處置,防止渲染、炒作,防止產生誘發效應。要切實加強互聯網監管,及時發現、封堵、刪除有害信息。要充分報道推進平安校園建設方面的積極措施和先進典型,增強全社會對校園安全的信心和防范意識。

(七)各類學校(幼兒園)要切實加強學校內部安全管理。進一步明確學校安全工作校(園)長負責制,嚴格落實校(園)長的校園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建立健全門衛值班、實名登記、巡邏防護等各項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特別要嚴格門衛查驗和內部巡查,在學生上下學等出入高峰時段,安排學校行政領導和教師在校門口值班,維護秩序,堅決防止社會無關人員及不法分子進入校園制造事端。進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制度,全面落實安全防范知識進課堂工作,加強對師生員工的安全防范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訓,切實增強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定期組織開展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建立安全隱患檔案,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各類學校要制定完善校園疏散逃生、防范突發暴力性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做到每學期至少演練一次以上,確保一旦出現緊急突發情況能迅速有效處置。

三、加強學校安全保衛長效機制建設

(一)加強人防建設,嚴防不法分子進入校園制造事端。公安、教育部門要加強校園保安隊伍建設,強化對校園保安人員的教育和管理,選派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業務過硬的人員擔任學校保安。每一所學校(幼兒園)都要根據校園規模,配足相應的保安人員。公安部門要根據校園保安的工作特點,定期對學校保安人員進行安全防范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校園安全防范能力。

(二)加強技防建設,提高校園安全保衛工作科技含量。嚴格按照浙江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建設技術規范》(學校部分)的標準要求,在學校外圍道路交叉口、學校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學生宿舍(公寓)樓出入口及公共走廊、財務室、食堂膳食廳、體育場館、網絡中心、配電房、重要辦公室等重點部位,安裝緊急報警(求助)裝置、視頻安防監控系統、CK報警系統以及紅外線入侵報警系統等,監控中心要落實專人值守看護,并與公安機關110接處警平臺聯網。切實加強對學生上下學、寄宿制學校夜間等重點時段的安全監控和巡護,及時對存在隱患的校門、圍墻、教室和宿舍門窗進行改造加固。落實人員、經費,及時對技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確保技防設施設備正常使用。

(三)加強物防建設,提高應對校園突發事件的能力。每一所學校(幼兒園)必須配備一些簡易實用的橡膠警棍、鋼盔、催淚噴射器、防刺服、防割手套、約束繩、防護鋼叉等防護器械,并妥善保管和使用,提高保安人員的自防能力,確保遇到突發情況時能夠及時處置。

四、營造學校安全防范工作合力

(一)建立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體系。公安、教育部門和學校要積極協作配合,依靠屬地群防群治隊伍,開展校地、園地聯防,加強警校共建,建立健全定期會商制度和校園綜治安全隱患舉報制度,及時分析研判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各類矛盾因素,形成源頭預防治理有效、內部安全管理有力、外圍治安防控嚴密的工作格局,不斷提高維護校園安全的能力和水平,力爭不發案、少發案,堅決杜絕重大涉校惡性案件的發生。

(二)加強社會矛盾排查和高危人員的管理控制。鄉鎮、社區(村組)要認真排摸涉校矛盾糾紛,特別是對居住在校園周邊的對社會嚴重不滿、有極端行為傾向、肇事肇禍精神病患者等高危人員,以及與學校、師生存在重大矛盾等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重點人和事,要認真排查,分析原因,有針對性地采取教育化解和管控措施。存在上述人和事的家庭,要積極配合,落實有關管控措施。學生家長要切實負起對子女的監護責任,特別是在學校節假日和學生課余時間要加強安全監管,預防綁架、溺水、交通等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形成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學校做好校園安全防范工作的氛圍。

(三)強化校園安全穩定工作督導檢查。要把維護校園安全穩定作為年度平安建設考核的重要內容,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加強督查指導,狠抓責任落實,對安全隱患多、治安狀況差、群眾反映強烈的學校,要掛牌督辦,限期整改,消除隱患。對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民辦學校、幼兒園要進行清理規范,對存在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要堅決予以取締。教育部門要認真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將其納入教育督導評估體系,組織人員每學期對學校開展一次以上的安全檢查,督促學校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四)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維護校園安全穩定責任制。對因工作不重視、措施不得力、保障不到位而導致校園重大惡性安全事故發生的,要嚴肅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對于學校、幼兒園內部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要嚴肅追究校長、園長和教育主管部門的責任;對于校園周邊治安秩序長期混亂、涉校暴力性事件頻發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部門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