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管理年度工作之意見

時間:2022-04-27 06: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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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管理年度工作之意見

年全市農村經營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委農村工作會議精神,以推進新農村建設、增加農民收入統攬工作全局,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管理,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宣傳貫徹《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做好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實現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一、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穩定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

(1)繼續宣傳貫徹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農村土地承包法》是落實和維護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根本法律依據。學習宣傳和貫徹這部法律,是一項十分重要和長期的工作任務。各地要根據本部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通過多種形式,大力開展法律進村入戶活動。組織開展多層次的專題培訓活動,對土地承包管理人員和糾紛仲裁員、縣鄉基層干部進行培訓,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同時加強土地承包有關政策法律執行情況檢查,嚴格執行土地承包期內不得調整、收回農戶承包地的法律規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

(2)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補、換發工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農戶依法承包農村集體土地的法律憑證。各級要充分認識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重要性,抓緊進行延包后續完善,在試點的基礎上,將經營權證書補、換發和登記管理作為一項重要日常工作,明確專人負責,積極穩妥,做細做實。同時加強機動地、“四荒”地等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的管理。

(3)加強農村土地承包檔案資料規范管理。針對一些地方農村土地承包檔案不全、不整、管理混亂的現象,要抓住補、換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契機,完善土地承包基礎資料。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由目前的鄉、村兩級管理過渡到縣、鄉、村三級信息化管理,縣級檔案除實行微機化管理外,基礎資料要逐步達到“一組一卷、一村一檔、一鄉一柜”的標準。

(4)探索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健康有序流轉,是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重要內容,也是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重要途徑。按照中央一號文件“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的要求,一是摸清當前全市土地流轉的現狀,包括流轉方式、規模數量、成效經驗、問題建議等。二是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正確引導農戶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促進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健康發展。三是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建立完善流轉合同、登記、備案等制度,建立土地流轉臺帳,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范管理,維護流轉當事人合法權益。四是在有條件的地方成立土地流轉中介服務組織,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開展農村土地流轉規模經營試點。五是防止和糾正強迫農民流轉、通過流轉改變土地農業用途及侵占農民土地流轉收益等行為。

(5)積極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試點工作。實踐證明,仲裁是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行之有效的手段。輝縣市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比較規范,被農業部、省農業廳確定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試點單位,延津縣去年也有了突破。目前尚未開展此項工作的地方,要借鑒輝縣市、延津縣的做法和經驗,抓緊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庭,盡快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試點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民間協商、鄉村調解、縣市仲裁、司法保障的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處機制,完善解決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多部門分工協作、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6)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信訪調處工作。要帶著對農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做工作,熱情解答農民的政策咨詢,認真受理、調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信訪案件,按時結案,幫助農民解決實際困難,切實維護廣大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

二、貫徹《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指導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

(7)深入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宣傳普及工作。《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已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但是廣大農民群眾的熟知程度還不高,法律離普及還有一定距離。各地應一如既往對法律進行宣傳,使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人員通曉這部法律,使現有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廣大農民了解這部法律,營造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輿論環境和工作氛圍,為法律的進一步實施奠定廣泛的群眾基礎和社會基礎。

(8)依法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快速發展。各縣(市)、區在重點抓好2-3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規范發展、擴大規模、提升檔次的同時,每個縣(市)直接參與扶持發展成立新的農民專業合作社7-10家,每個區新發展成立2-4家,確保完成全市年內新發展60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任務。

(9)認真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指導服務工作。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國家相關法律政策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政策引導、制度建設、項目申報、產品營銷、財務管理、技術培訓、標準化生產、基地認定、產品認證、品牌創建等方面給予指導和服務,指導其健康發展和規范運作。同時在新鄉農業信息網上開辦專欄,對內宣傳政策,交流經驗,對外開拓市場,借鑒創新,努力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更多更好的信息服務。

(10)扎實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相關知識培訓工作。要積極創造條件,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輔導員、合作社帶頭人、財務管理人員進行農民專業合作社相關知識培訓,針對不同對象,重點培訓《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章程》、《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等法律法規。特別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今年1月1日起實施,農經部門在抓好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業務知識培訓的同時,要幫助其建好帳目,搞好銜接,切實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三、創新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機制,實現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11)推進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村級財務會計制度,規范農村財務會計工作程序。充分發揮民主理財組織的作用,強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加強財務公開,充實內容,提高水平。創新農村財務管理機制,完善村級會計委托制。按照農業部《農村集體財務規范化管理辦法》的要求,繼續抓好輝縣市城關鎮西關村全國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規范化示范村建設,總結經驗,宣傳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