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服務公共體系的建議

時間:2022-06-09 0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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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服務公共體系的建議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基層農技推廣、動植物防疫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農業公共服務體系,促進現代農業發展,根據省政府《關于加強基層農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政發〔2009〕8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加強基層農業(包括林業,下同)"三位一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增強基層農業公共服務能力為目標,在現有農技推廣、畜牧獸醫體系基礎上,按照提高縣一級、強化鄉鎮一級、發展村一級、延伸"戶"一級的總體要求,充分發揮社會化農業服務作用,著力構建政府主導、科技支撐、農民主體、社會參與"四力合一"的農業公共服務建設機制。完善農技推廣體系,強化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為我縣現代農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質量監管和安全保障。到年月底前,基本完成農技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三位一體"的基層農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二、加強機構建設,健全網絡體系

(一)加強縣級農業專業服務機構隊伍建設

1.健全農技推廣機構。加強縣農技推廣中心能力建設,配強領導班子,充分發揮縣農技推廣中心協調功能,深化實施農技推廣首席專家、農技指導員制度,進一步健全責任農技推廣崗位考核制度。

2.完善動植物疫病防控機構。加強縣畜牧獸醫局(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的疫病防控能力建設,健全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

3.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在縣農業局設立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承擔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監測、組織協調及體系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宣傳和培訓、參與農業標準化生產和國家質量認證產品的標識管理等職能。

(二)建立"三位一體"鄉鎮農業公共服務機構

1.機構設置。整合鄉鎮原有農技推廣機構的(農技站、林技站、農機站、畜牧獸醫站、農經站)人員、編制等,每個鄉鎮建立集農技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三位一體"的鄉鎮綜合農技服務中心,配備專職人員和辦公場所,落實工作責任。

2.編制及人員確定。按照充實農技推廣、強化動植物疫病防控、配備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力量的原則,對鄉鎮綜合農技服務中心進行定編定崗。各鄉鎮必須配強農技推廣人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和動植物疫病防控員。人口規模在6000人以下的鄉鎮配備綜合農技服務中心人員不少于4人,人口規模在6000-10000人的鄉鎮不少于5人,人口規模10000人以上的鄉鎮不少于6人。規模較小的鄉鎮可一人多崗,一人多職,規模較大的鄉鎮崗位也可多人一崗,多人一職。

3.經費保障。整合后的鄉鎮綜合農技服務中心為全額撥款公益性事業單位,人員經費及工作經費全額納入縣財政預算。對動物防疫等公益性服務項目,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由基層政府組織防疫員隊伍完成。

(三)推進村級農業公共服務站點建設

建立村級農業服務組織。選配一名村干部擔任村農技服務站站長,每個村配備1-2名具有一定農業技術的從業人員擔任聯絡員,負責聯系并承擔村級種植業、養殖業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農業公共服務責任。

(四)發揮社會化農技服務力量作用

充分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種養大戶、科技示范戶等生產主體的農業公共服務延伸作用。在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種養大戶、科技示范戶中培養鄉土人才,使其成為農業技術、農產品質量安全、動植物防疫的示范戶、輔導員。積極發展獸醫診療、植保、農機服務專業合作社等農業服務延伸組織。

三、明確工作職責,規范運行機制

(一)明確服務職能

1.農技推廣職能。主要包括落實農業生產任務,新技術、新品種、新機具的引進、試驗、示范和推廣,農民的技術培訓,農業資源使用監測,農業公共信息服務等。

2.動植物防疫職能。主要包括動物免疫、疫情報送、防疫智能化信息錄入、防治處置等,植物病蟲害及災情監測、預防、防治和處置,檢疫性病蟲害普查、信息提供、疫情預防、疫情撲滅等。

3.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能。主要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農業投入品使用監管,農業標準化生產技術應用、生產檔案記載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宣傳培訓等。

(二)明確人員職責

1.首席專家職責:制定全縣農業主導產業發展規劃,領銜農技推廣及管理、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負責農業危害關鍵控制點設計和農技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構建工作,培養和培訓本領域技術指導員、責任農技員、科技示范戶。

2.農技指導員職責:協助首席專家制定本領域農技推廣計劃,完成首席專家及上級部門交辦的農技推廣工作,承擔線上農技推廣工作,負責聯系的基地、農戶農產品質量安全指導和監管等工作,聯系指導鄉鎮責任農技員業務工作,組織開展對責任農技員、科技示范戶農業技術培訓。

3.鄉鎮責任農技員職責:開展本專業的農技推廣工作;舉辦或組織農民參加農業科技培訓;擔任若干個村、農業重點戶、科技示范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農業服務片區負責人;綜合履行農技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等農業"三位一體"公共服務職責,做到有分有合,相互兼顧。

4.鄉鎮駐村干部職責:組織村農技服務站建設,落實服務人員,督促村服務站開展農技推廣、動植物防疫、農產品質量監管工作;幫助村級服務站建立植保服務組織,實行統防統治;建立村級農產品質量監管機制,加強農產品產地準出管理。

5.村級農技服務聯絡員職責:承擔本村農技推廣、動植物防疫、農產品質量監管責任。

(三)規范運作方式

建立以農技人員為主體,鄉鎮干部、村干部、鄉土人才、種養大戶以及農民合作組織、農業龍頭企業的技術人員共同參與,責任到位的農業服務運行機制。落實責任,加強考核,深化責任農技推廣制度,確保鄉鎮責任農技員主要精力用于開展農業公共服務。繼續推行《農技推廣日志》、《農技指導員手冊》等制度。農技人員的年度工作考核實行鄉鎮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服務對象三方按4︰3︰3比例考核(考核辦法另行制訂)。各鄉鎮還要根據實際情況,對村級農技服務聯絡員進行考核。

四、改善工作條件,提高服務能力

(一)落實辦公條件。鄉鎮政府要落實鄉鎮綜合農技服務中心的辦公用房,辦公設施等,做到工作有場所、服務有手段,保證農技人員能夠及時、便捷、高效的開展各類公共服務。同時,加強村級農技服務站的辦公、宣傳以及培訓、信息等設施建設。

(二)改進技術手段。在鄉鎮逐步建設農產品質量、土壤、種子等簡易檢測實驗室,配備檢測設備,提高農業服務水平。

(三)建立示范基地。農技人員要圍繞"一鄉一品一園"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分工包干蹲點聯系農業試驗示范園、科技示范戶、種養大戶、農機大戶、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

(四)提高人員素質。建立完善農技人員知識更新培訓制度,通過多種方式,組織開展縣、鄉農技人員及村農技推廣聯絡員的知識更新培訓,確保農技人員每年培訓時間不少于7天,不斷提高農技人員的知識和業務水平。

五、落實工作措施,確保建設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分管農業副縣長為組長,組織、人勞、農業、林業、財政等相關部門組成的領導小組,各鄉鎮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農業"三位一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納入鄉鎮年度綜合目標考核。

(二)加強政策保障。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指導實施農業"三位一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結合基層農技推廣特點,鼓勵農技人員創業創新、開展技術承包、創辦科技示范基地,進一步發揮農技人員技術特長。

(三)落實建設經費。縣財政對縣、鄉鎮農業"三位一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鄉鎮財政要確保綜合農技服務中心的工作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