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民政辦關于農民工素質進城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時間:2022-06-11 06: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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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農民工綜合素質和就業創業能力,根據《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5號)和區領導同志關于實施農民工素質進城工作的有關要求,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構建和諧江漢為目標,以加強農民工素質建設為主線,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為江漢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打下堅實的人力資源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推動。全區各部門要將提高農民工整體素質作為促進發展、構建和諧江漢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制定相關政策和措施,加大公共投入力度,促進農民工整體素質的提高。
2、堅持以農民工為主體。確立農民工的主體地位,強化集中使用農民工單位的社會責任。通過制度創新、建立激勵機制,增強農民工提高自身素質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堅持全社會參與。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社會團體、各部門、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和中介機構的作用,積極營造關心、支持農民工提高綜合素質的良好社會氛圍。
4、堅持素質培養與切實解決農民工實際問題相結合。圍繞提高農民工的綜合素質,建立健全農民工權益保障機制,提高公共服務水平,不斷解決農民工在城市就業、生活中遇到的切身利益問題。
二、主要目標和任務
(一)主要目標
通過開展農民工素質進城系統主題行動,建立健全農民工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完善城市配套公共服務機制。大力表彰優秀農民工,激發其不斷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質、職業技能素質、文化健康素質和法律素質的積極性。
(二)主要任務
1、激發農民工融入江漢、熱愛江漢、建設江漢的進取精神。高度重視農民工在我區城市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把農民工納入創建文明城市、規范市民道德行為等活動的參與范圍,努力增強其對城市的認同感、歸屬感。
2、幫助農民工提高在城市就業創業的本領。實施農民工技能就業創業計劃,組織農民工參加各類職業技能競賽活動,提高其創業就業技能素質。
3、促進農民工文化健康素質的提高。為農民工提供豐富而實用的文化、體育、衛生服務,使其平等分享城市精神文化產品。
4、強化農民工法律素質。將農民工納入“五五”普法范圍,對其廣泛開展勞動保護、社會保障、安全生產、計劃生育、治安、刑事和交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全面提高農民工遵紀守法和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當前要重點開展與農民工切身利益相關的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讓農民工能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三、組織開展素質進城系列主題行動
(一)思想道德素質培養行動
1、行動內容
各相關部門在開展文明單位創建活動時,要將農民工作為參與主體和教育對象,以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質為著力點,創新活動載體,豐富活動內容,積極吸納農民工參與文明創建活動。“十一五”期間要讓現有農民工都能參加所在轄區和單位的文明創建活動。
2、主要措施
(1)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要將農民工思想道德素質教育和創建文明單位、文明行業緊密結合起來。采取豐富多樣的形式,組織本單位、本行業農民工積極參加各類文明創建活動,努力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質。
(2)充分發揮市民學校的陣地作用,建立健全以區為龍頭、街道為骨干、社區居委會為基礎的農民工教育培訓網絡,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對農民工進行思想道德素質教育。
(3)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依托新聞媒體,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農民工在江漢》的系列專題報道,增進農民工和市民的相互交流。
(4)組織農民工參觀我區重點工程和我市重點景點、革命傳統教育基地,讓其了解的過去、見證的現在、憧憬的未來,增強農民工以城市的榮辱興衰為己任的責任感,以促使其自覺維護城市形象和自身形象。
此項行動由區委宣傳部、區文明辦牽頭,區相關部門和各街辦事處參加。
(二)職業技能素質培養行動
1、行動內容
制訂實施農民工技能就業創業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做好技能與崗位的對接活動,有計劃、分步驟地開展各類農民工職業技能大賽,引導鼓勵農民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
2、主要措施
(1)圍繞我區支柱產業、龍頭企業和重大項目等對勞動力的用工需求,組織各類職業技術院校開展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取得合格證及參加職業技能鑒定并獲得職業資格證書的農民工,按照《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就業再就業培訓等財政補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武財社[]310號)的規定,給予相應的培訓補貼,并適當減免其職業技能鑒定費用。
(2)強化用人單位的社會責任。各用人單位應當將本單位吸納的農民工納入職工培訓范圍。對不履行農民工培訓義務的用人單位,有關部門要按國家規定強制提取職業培訓費,用于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農民工職業培訓工作。
(3)利用網絡教育和遠程教育等手段,多形式、多途徑對農民工開展靈活的基本權益保護、法律知識、城市生活常識、尋找就業崗位等一般性知識引導性培訓。
(4)以促進農民工就業為目的,將農民工的技能培訓與就業服務緊密結合起來,努力實現農民工技能培訓與崗位的對接。將農民工的就業服務納入城市公共就業服務的范圍,每年定期開展以“進城求職,幫您解難”為主題的農民勞動力轉移就業服務“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等活動。農民工通過職介機構推薦就業成功的,按照《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就業再就業培訓等財政補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武財社[]310號)的規定,給予職介機構相應的職業介紹補貼。
(5)采取在崗培訓、賽前培訓、以賽代訓等形式,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農民工職業技能競賽活動,近期將重點在農民工比較集中的餐飲、建筑、紡織等行業開展此項活動。對區級職業技能競賽中的優勝者,要相應給予其職業資格等級評定、技能能手和推薦參評優秀農民工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此項行動由區勞動、教育局牽頭,區相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參加。
(三)文化健康素質培養行動
1、行動內容
全區對市民免費開放的文化、體育場館要全部向農民工免費開放。組織農民工開展各類文體活動,為農民工提供豐富的文化產品和文體服務,以提高其文化素質和身體健康素質。
2、主要措施
(1)為農民工免費放電影,免費開放博物館、紀念館,以及為其舉辦戲曲、歌舞、曲藝、雜技專場文藝演出,并將上述活動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
(2)組織開展符合農民工特點的體育運動會;組織農民工體育健身知識和技能培訓,發放健身手冊、舉辦科學健身知識講座,增強農民工的健身意識;組織國民體質測定隊伍為農民工進行體質測試和咨詢服務;投放適合農民工特點的健身器材,改善農民工的健身環境。
(3)各部門、單位組織開展的職工免費體檢、職工文體活動,都應將農民工納入參加范圍。
此項行動由區文體局牽頭,區相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參加。
(四)法律素質培訓行動
1、行動內容
通過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其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依法維權的能力;為農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務,努力保障其合法權益;有效防范和化解農民工矛盾糾紛,減少和避免刑事和治安案件的發生。
2、主要措施
(1)每年定期開展維護農民工勞動保障權益的普法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守法誠信的先進用人單位,對嚴重侵害農民工權益的單位予以曝光。
(2)農民工較集中的街道、社區要依托現有的資源條件,建立健全各種形式的法制宣傳站,組織本轄區的農民工進行集中學習。有條件的單位,可與相關部門合作,建立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基地。
(3)繼續做好經常性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農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地、辦證地及車站、碼頭、職業介紹場所等地,建立固定的宣傳窗口,通過電子屏幕、黑板報、櫥窗等形式進行法制宣傳。
(4)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發揮自身的組織優勢和人才優勢,以組建普法講師團、流動法制學校等形式,為農民工較多的單位上門舉辦法制講座,送法到企業,送法給農民工。公安、勞動保障、工商、人口計生等部門都要結合本部門的工作實際,把法制宣傳教育落實到對農民工的管理和服務之中。
此項行動由區司法局牽頭,區相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參加。
(五)優秀農民工評比表彰行動
1、行動內容
通過評選表彰優秀農民工以及“農民工技術能手”、“杰出進城務工青年”、“杰出進城務工婦女”等活動,激發農民工熱愛江漢、建設江漢的熱情;引導農民工全面提升自身素質;進一步保護和調動農民工的積極性,提升我區綜合競爭力和文明水平。
2、主要措施
(1)在全區組織開展爭當優秀農民工活動。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都要以培養高素質農民工為己任,積極組織開展評比優秀農民工活動,對優秀農民工予以表彰。
(2)對評選表彰的優秀農民工授予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樹立和宣傳優秀農民工典型。
(3)凡獲得“優秀農民工”榮譽稱號的農民工,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
此項行動由區勞動局牽頭,區相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參加。
四、建立健全維護農民工權益的保障機制
切實解決好農民工權益問題既是貫徹國發[]5號文件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實施農民工素質進城計劃的基礎和前提。要通過制度建設、司法援助和司法救助等措施,建立健全維護農民工權益的保障機制。
(一)建立農民工工資指導價位和最低工資保障等制度。根據我市經濟發展水平、職工平均工資、就業狀況等因素,結合市城區最低工資標準,引導用人單位合理調整各層次勞動崗位農民工的工資水平,使農民工共享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成果。
(二)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建筑企業在辦理施工許可證前,應按照《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建筑業企業建立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的實施辦法》(武勞社[2004]12號)的規定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交納工資支付保障金。在重點落實建筑企業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的同時,要逐步在餐飲、服務等使用農民工較多的行業推行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最終擴大到各行各業,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三)穩步推行勞動合同制度。針對不同行業、不同工種的特點,制訂相應的勞動合同范本。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行動計劃,爭取近年內農民工集中的行業、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85%以上,基本實現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規范化、法制化。
(四)進一步完善勞動保護制度。各農民工用人單位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勞動保護制度,建立勞動保護用品發放臺帳和勞動保護設備管理臺帳,形成外部檢查、內部自查勞動保護情況并及時整改的機制。有關部門要引導用人單位加大對勞動保護和預防事故的投入,改善農民工生產生活條件。對從事建筑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作業的農民工,必須嚴格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嚴防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農民工的人身安全。
(五)強化對勞動力市場秩序的監管。定期開展以打擊非法職業中介坑害農民工為主要內容的勞動力市場清理整頓活動。每年對全區職業中介機構和勞務派遣機構的資格進行審驗,對審驗問題比較突出的,要對其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對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根據有關規定,責令其停止職業介紹、勞務派遣活動,情節嚴格的依法吊銷其《職業介紹許可證》或《勞務派遣企業資質證書》。在全區開展創建誠信職業介紹機構活動,引導民辦職介機構規范經營、誠信服務。
(六)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采取多種形式,讓農民工廣泛知曉并掌握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方式,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強日常巡查和專項監察,定期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農民工工資支付、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和農民工安全生產保護等情況實行重點檢查。
(七)加大對農民工維權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引導法律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積極參與涉及農民工的訴訟活動、非訴訟協調及調解活動。對農民工申請法律援助,要簡化程序,快速辦理,其中,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的法律援助申請,不再審查其經濟困難條件。
五、強化和完善農民工公共服務機制
開放城市公共服務資源,擴大農民工公共服務范圍,逐步建立平等的公共服務機制,促使農民工在接受城區公共服務的過程中,不斷提高綜合素質。
(一)逐步實施城鄉平等就業制度。按照建立城鄉統一、平等競爭的勞動力市場的要求,全區勞動力市場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向農民工開放,免費為其提供政策咨詢、就業信息、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進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種針對農民工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規范對企業使用農民工的行政審批和行政收費,不得以解決城鎮勞動力就業為由清退和排斥農民工。
(二)妥善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堅持分類指導、穩步推進,優先解決工傷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障問題。所有用人單位必須及時為農民工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并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當前,要加快推進農民工較為集中、工傷風險程度較高的建筑、煤炭等行業參加工傷保險工作。
(三)多渠道改善農民工生活居住條件。把長期在我區就業和生活居住農民工的住房建設計劃納入全市住房建設發展規劃。對招用農民工數量較多的企業,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經審批可在依法取得的企業配套設施用地內采用經濟適用房政策建設農民工公寓或者集體宿舍。使用農民工比較多的建筑、餐飲等企業可以通過二手房置換等方式盡快建立農民工公寓或集體宿舍。
(四)保障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將農民工子女教育納入全區教育發展規劃。將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在收費、管理、入學等方面與城市戶籍學生同等對待。
(五)加強農民工疾病預防控制和適齡兒童免疫工作。強化對農民工健康教育和聚居地的疾病監測,落實國家關于特定傳染病的免費治療政策。將農民工子女納入到我區免疫規劃,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接種率。
(六)進一步搞好農民工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將農民工計劃生育管理工作納入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繼續開展為農民工送政策、送溫暖、送服務工作,認真落實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免費服務項目和政策。
(七)切實加大對公共服務的投入。根據我區經濟發展水平,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落實《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人口計生委關于將農民工管理等有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支出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預[2003]561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加大對涉及農民工的勞動就業、計劃生育、預防保健、子女教育以及治安管理、司法援助等經費的投入力度。圍繞農民工素質進城計劃的實施,當前要重點加大對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平臺建設的經費投入,形成服務農民工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六、組織領導和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區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負責農民工素質進城計劃的組織實施。其辦公室具體負責計劃安排、綜合協調,并向區人民政府提出為民辦實事建議;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對農民工素質進城計劃的各項目標任務進行檢查指導和督辦考核。各街道辦事處也要相應成立領導機構,把實施農民工素質進城計劃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二)強化部門職責。主題行動各牽頭部門應細化本方案,形成具體的落實方案,明確責任,實行專人負責,從制度上保障農民工素質進城計劃各項主題行動的開展。實施情況應及時向區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通報。區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應主動掌握各相關部門和各街農民工工作動態,及時通報有關情況、總結先進做法和典型經驗。
(三)強化基層作用。全區各部門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街道社區、中介機構貼近基層、貼近群眾的優勢,大力開展素質進城計劃的宣傳發動、組織實施和對農民工的公共服務,強化各項基礎工作,切實為農民工辦實事。
(四)強化統計管理。利用和整合統計、公安、人口計生等部門的資源,推進素質進城計劃網絡建設。建立科學的農民工統計和檢測指標體系,納入常規統計內容,定期開展農民工專項調查,及時掌握農民工素質進城情況,并加強信息工作。
(五)強化宣傳。各新聞單位要加大農民工素質進城計劃的宣傳力度,大力宣傳先進典型,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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