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設投資公司工作意見

時間:2022-01-11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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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設投資公司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搭建融資平臺,以深化城市建設投融資體制改革為突破口。加快市區城市建設為目的整合土地、城建資源,盤活城市資產存量,多渠道籌措城市建設資金,形成融資—投入—收益—再融資—再投入—再收益的經營運行機制,確保國有資產有效增值,促進城市建設滾動發展和良性循環,提升市區形象。

二、基本原則

搭建融資平臺;有利于國有資產的整合和增值,組建市城投公司的基本原則:有利于加快市區城市建設步伐;有利于加強與省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合作。實現政府有形和無形資產的有機統一;有利于城投公司發展壯大,實現城市建設和企業經營的良性互動。

三、主要職能

為正縣級事業單位,市城投公司是市政府出資設立的國有獨資公司。實行政府領導、事業化性質、市場化運作、公司化管理的運作形式,同時加掛“市城市建設投資管理中心”和“市國有土地儲備中心”兩塊牌子,實行三塊牌子一套班子。主要履行土地收購儲備經營,城市建設資金融通、投入和使用管理,城市建設項目管理和規劃區域內市政設施項目建設管理等職能。

四、注冊資本金

注冊資本及運營性有效資產為3億元,按照國家開發銀行省分行的要求。其中貨幣資金3000萬元。

五、資金管理

其資金包括:土地出讓收入、市政府對城市建設投入資金、城市出租車經營權有償出讓金、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城市廣告費、其它融資。以上資金全部進入財政專戶集中管理,市城投公司在市財政局設立資金專戶。除核定的正常行政支出外,其余全部用于市區市政設施建設、貸款償還和項目配套資金。

六、法人治理結構

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根據《公司法》決定。設立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

(一)董事會:由9人組成。副董事長2名,董事6名。董事會為公司決策機構,由市政府、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財政局、建委、國資委、發展改革委、規劃局、城投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二)監事會:由5人組成。副監事長1名,監事3名。監事會對公司經營和財務情況進行監督,由市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法制辦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三)經理層:由4人組成。副總理3名。內設一室三部:綜合辦公室、投資發展部、計劃財務部、土地收購儲備部。工作人員從市國土資源局、建委、財政局3個單位抽調。抽調人員的人事、工資關系全部調入市城投公司,公用和個人工資經費由市財政局按部門預算標準供給。

七、優惠政策

(一)市城投公司在項目運作中。

(二)市城投公司經營中使用的財政資金和非經營性收入依法享受減免稅待遇。

(三)市城投公司經營稅款中市屬留成部分。

八、營運方式

(一)負責籌融資。一是代表市政府向金融機構融資;二是向社會直接融資;三是依法依規經營土地融資;四是依托可經營性項目融資。

(二)城市建設項目管理。市城投公司作為市政設施建設的投資主體。按市政府及市直有關部門的規劃和計劃,對市政設施項目組織施工、監理、設計、招標。項目完工驗收后,非經營性項目交由市建委、市園林局等部門維護管理。

(三)土地經營按年度計劃。實現土地效率最大化。

九、與相關部門的關系

(一)原市土地儲備中心土地收購儲備職能由市城投公司土地收購儲備部履行。

(二)市區城市建設項目及維護項目資金由市城投公司統一負責。

(三)城市建設項目實行項目業主負責制。

(四)城市建設原債務。由市城投公司負責償還。

(五)市城投公司接受市國資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審計局、金融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市建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的統一規劃和指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