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信體系示范區支持三農意見

時間:2022-01-18 0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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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信體系示范區支持三農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戰略部署,發揮金融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促進農村發展、農業增產和農民增收,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關于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9-2020年)〉推動金融業科學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市建設農村改革發展試驗區規劃綱要(2009-2020年)》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市人民政府創建信用體系試點市合作框架協議》要求,現就加快我市推進農村信用體系示范區建設,進一步完善金融支持服務“三農”發展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深刻認識加快推進農村信用體系示范區建設,進一步完善金融支持“三農”發展的重要意義

在郁南縣先行先試開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已取得一定成效的有利基礎上,以市成為省首個農村信用體系示范區為契機,加快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進一步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及社會信用環境,全面建設誠信社會,是我市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途徑,是推動我市建設全省農村改革發展試驗區、循環經濟和人居環境建設示范市、富庶文明大西關的重要舉措。各單位、各部門要切實把思想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來,進一步增強加快推進我市信用體系建設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來統籌謀劃信用體系建設,全力加快推進信用體系試點市的各項創建工作,推動城鄉統籌發展。

各單位、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高度重視當前形勢下的金融支農工作,堅持“多予、不取、放活”方針,加大對“三農”的資金投入。各金融機構要正確處理好防范金融風險與支持“三農”發展的關系,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不斷提高涉農貸款的投放比例,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使農村經濟金融實現良性互動和快速、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加快推進農村信用體系示范區建設,著力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加強社會管理

(一)完善農村信用評價體系,加快推進農村征信體系建設。在當前我市全面建設市、縣兩級征信中心的基礎上,不斷完善農村中小企業和農戶信用評價指標,加快建立中小企業和農戶電子信用檔案,加快推進農村地區中小企業和農戶信用體系建設。加大對征信中心企業和農戶非銀行信用信息數據庫的開發運用,為社會各方運用信用信息數據為“三農”服務創造便利條件。各金融機構要建立健全信貸業務及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充分利用農村經濟主體信用檔案資料,創新信貸支農模式,逐步形成“農戶(公司)+征信+信貸”、“信用戶+擔保基金+信貸”、“公司+農戶+擔保+信貸”等信貸支農模式。

(二)以“勿坦模式”信用村為起點,全面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鎮創建工作。在總結郁南縣“勿坦模式”信用村創建經驗并進一步健全完善創建標準和程序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創新工作力度。以“勿坦模式”信用村為起點,結合全市扶貧開發“規劃到戶、責任到人”、農村綜合改革等農村工作,按照“以點帶面、先易后難、穩步推進”原則,扎實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鎮創建工作,不斷優化農村信用環境,加快建立和推進農村信用信息共享機制,打造“誠信、幸福”。

(三)加大信用知識宣傳力度,營造“以誠實守信為榮”的良好社會氛圍。繼續加大信用宣傳力度,積極開展適合農村特點、形式多樣的信用及相關金融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涉農金融機構網點、行政村委等農村機構部門的有利位置,充分利用圩日、村委廣播等形式,廣泛深入征信宣傳和全面普及信用及相關金融知識,加強對農村經濟主體金融觀念、消費觀念與信用行為的引導,提高農村經濟主體對金融產品與服務的認識。同時,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加強對守信典范與失信典型的宣傳或公示,增強農村經濟主體的信用意識和風險意識,積極營造“以誠實守信為榮”的良好社會氛圍,進一步改善農村地區信用環境。

三、完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充分發揮各類金融機構服務“三農”的作用

(一)進一步發揮農村信用社的支農主力軍和聯系農民的金融紐帶作用。全市農村信用社要以深化管理體制和產權制度改革為契機,繼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不斷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進一步拓寬農村金融服務領域,簡化信貸審批程序,擴大農戶小額貸款、聯保貸款覆蓋面,積極推廣“農信社+專業合作社+農戶”等聯保貸款新模式,大力發展適合農村需求的金融產品。要結合當地農業生產周期、農產品經營資金周轉頻次和農業貸款的不同用途合理確定貸款期限,確保信貸資金與農戶生產經營在時間上的合理銜接。繼續完善利率定價機制建設,對農戶種養殖業貸款利率原則上要少上浮或不上浮,切實減輕農民的利息負擔。

(二)推動國有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創新金融服務方式,加大涉農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各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要創新涉農金融管理模式,積極為農業龍頭企業、縣域中小企業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供高端集約化金融服務和批發貸款業務。鼓勵農業銀行大力提升“三農”金融的高端、精細和專業化服務水平,積極拓展以“惠農卡”為載體的農戶信貸業務,積極開發貼近“三農”的金融產品,并適當下放分支行的貸款審批權限,加大對“三農”的信貸供給。鼓勵各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積極參與發起組建各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進一步拓寬金融服務“三農”的途徑。

(三)積極拓展農業發展銀行服務“三農”領域和范圍,加大對農村改革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農業發展銀行要積極開展面向農村改革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政策性金融業務,探索科學有效的政策性金融支農模式,在保持糧棉油收購與儲備貸款業務支持力度的同時,大力開展農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中長期政策性信貸業務,不斷拓展服務“三農”的領域和范圍,切實發揮政策性金融彌補縣域金融服務的作用。

(四)充分發揮郵政儲蓄銀行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地緣和網絡優勢。郵政儲蓄銀行要依托郵政運營網絡深入農村的地緣優勢,進一步擴大金融支農業務的覆蓋面,積極為農戶開辦小額貸款、消費貸款業務,通過高效便捷的信貸服務,有效實現郵政資金回流農村。鼓勵郵政儲蓄銀行發揮網點網絡優勢,積極參與農村地區社保、醫保等相關的基礎性金融服務,并針對廣大農戶、專業合作社、農村中小企業的信貸需求,積極與涉農金融機構合作辦理資金批發業務,努力推動涉農信貸擴面增量,切實增強“三農”信貸資金投入。

(五)加快培育有利于農村金融業良性競爭的各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在地方政府和相關監管部門的統籌規劃和積極引導下,鼓勵各金融機構會同產業資本、工商資本、民間資本等各類社會資金到農村地區投資設立和組建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充分發揮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靈活便捷的經營服務優勢,大力拓展農村金融業務品種和服務范圍,切實增強對“三農”領域的支持力度。同時,鼓勵各類中介服務機構積極參與支農服務,降低中介費用,為農村金融網點、農戶和農業企業提供有效的配套服務。

四、根據我市農業產業布局,突出重點、有扶有控,力促信貸政策與農業政策有效契合

(一)堅持“區別對待、有扶有控”原則,加大農村金融投入,增加服務“三農”信貸供給。各金融機構要結合我市“三農”發展的特點,找準金融支農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堅持“區別對待,有扶有控”原則,合理調整信貸結構,加大對“三農”的信貸資金投入。要圍繞高效農業、農業基礎設施、農村城鎮化、農業產業化、農村信用工程等農業重點發展環節,支持發展壯大縣域經濟和快速推進城鎮化建設,形成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長效互動機制。對符合條件的涉農貸款申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要加快審批,及時放款,盡可能保持涉農貸款增量占比不低于上年,涉農貸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項貸款增速,全面滿足我市“三農”發展的信貸資金需求,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及時的信貸支持和有效的金融服務。

(二)重點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增強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各金融機構要大力支持農村具有還貸能力、貸款擔保落實的農網改造、農田水利、節水灌溉、江河防洪等農村基礎設施和荒山開發、植樹造林等生態環境項目建設,支持促進農村改善生產生活方式的技術開發企業環境建設項目的合理資金需求,為改變農村面貌、改善農業生產和農民居住條件,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增強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提供相應的金融服務。

(三)大力支持農業科技創新,切實加大對農業和農戶生產經營活動的信貸支持力度。各金融機構要找準金融和農業科技創新的結合點,提高對農業科技創新體系、資源節約型農業技術、農業科技進村入戶、農業機械化和信息化建設的金融服務質量,發揮金融在支持農業科技創新方面的促進作用。要積極利用信貸資金扶持先進適用的高效種植、養殖技術,節水旱作農業技術,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以及農業生物技術和信息技術,推動傳統農業技術向現代農業的全面升級,不斷增強我市農業發展后勁,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四)加大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大力開發對農村專業化、集約化生產經營的信貸創新產品,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各金融機構要大力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和基地建設,積極為現代農業產業鏈中的專業化、集約化生產經營開發各種涉農金融創新產品,加大對農副產品精深加工的信貸支持力度。大力支持有競爭力、帶動力強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積極推動和發展“公司+農戶+信貸”、“公司+基地+農戶+信貸”、“公司+中介組織+農戶+信貸”、“公司+專業市場+農戶+信貸”等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信貸模式。要圍繞我市畜牧發展、生物制藥、糧食生產以及肉桂、沙糖桔、無核黃皮等農副產品生產、加工等具有資源和產業優勢的特色高效生態農業示范基地、示范園區建設,著力支持優勢農產品基地建設和綠色農業、品牌農業的產業化發展,發展壯大優勢農業主導產業,提高農業綜合效益。

(五)增強對農村流通體系建設的信貸支持力度,增加農村消費信貸投入。各金融機構要支持發展農產品批發市場、農業生產資料和生活消費品連鎖經營,支持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連鎖化“農家店”,加快現代物流網絡建設。積極支持連鎖超市和農產品流通企業在農村延伸營銷網絡,推動農村商貿綜合服務網點建設。研究開發適合農村消費市場特點的消費信貸品種,完善消費信貸方式,增強消費信貸對活躍農村消費的支持作用,促進農村消費結構的升級。

(六)認真貫徹落實新增存款主要用于當地發放貸款政策,進一步拓寬強農惠農融資渠道。各金融機構要積極探索落實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當地發放貸款政策,不斷加大縣域信貸資金投入,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各級政府部門要積極創造各種有利條件、搭建“政、銀、企、農”合作交流平臺、制訂出臺相關獎勵措施不斷完善金融生態環境,合理引導金融機構增強縣域金融支持力度,促進縣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五、圍繞宜居城鄉建設和新型城鎮化建設,著力實現城鄉金融服務均等化

(一)著力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效率,推行農村金融便捷服務工程。

一是各金融機構要深入落實近年來中央關于強農惠農的政策方針,在符合國家政策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確定縣域分支機構的貸款審批權限,簡化審批手續,對申請貸款的涉農企業和農戶要及時審批,對重點優質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田水利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要實行貸款營銷審批“綠色通道”。積極推廣使用農戶貸款證制度,按照“一次核定、隨用隨貸、隨借隨還、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原則,及時便捷地滿足農村中小企業和農戶季節性、臨時性資金需求。鼓勵金融機構結合農戶信用評級情況,通過優惠利率、擴大信用貸款額度等激勵措施,提供差別化金融服務。

二是大力發展以信用為基礎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戶聯戶貸款和農村中小企業聯保貸款。各金融機構要充分利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成果,積極發放免抵押擔保物的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不斷擴大農戶貸款和農村微型金融的覆蓋面。鼓勵金融機構通過零售、批發或轉貸等多種方式參與農村小額貸款投放業務,努力滿足農村種植業、養殖業、商業、服務業、流通業、小手工業和建筑業等專業化市場的資金需求,積極支持農民特別是失地農民自主創業、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和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

三是積極發展以農村財產抵押、權益質押為基礎的多元化抵押質押類信貸產品。各金融機構應依托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農房用地制度改革以及林權制度改革,擴大農村信貸抵押擔保品范圍,積極創新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宅基地使用權、企業存貨、農業固定資產、水域灘涂承包經營權、漁船和不動產經營權等為抵押標的的金融產品,豐富涉農貸款增信的有效方式和手段。各金融機構要大力發展農產品訂單、倉單、應收賬款、收費權、股權、農產品收益權和農業保險單等質押貸款業務,貼近農村抵押擔保物的實際狀況進行金融創新,滿足農村不同主體的多樣化金融需求。

四是積極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村人口入戶城鎮提供新型金融服務,促進城鄉基本金融服務均等化。各金融機構要積極為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提供金融服務,積極為農民工外出創業和返鄉創業提供貸款支持,積極為農民工進城提供其他延伸金融服務。金融機構要大力發展農民工進城貸款、購房貸款、農民工子女助學貸款、農民工進城消費貸款等創新業務,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大力支持城鄉統籌協調發展。

五是加大農村保險業務創新力度,建立“信貸+保險”的銀保互動機制。各保險公司要探索以行政村或鄉鎮為投保單位,以農村外出務工人員為被保險人的意外保險保障計劃,為外出務工農民提供旅途安全、意外傷害等小額保險服務。鼓勵各保險機構探索開發費率低、保障適度、投保理賠簡便等符合農村經濟主體需求的保險產品,積極拓展農、林、牧、漁保險、農民簡易人身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等業務。鼓勵各保險公司加強與涉農銀行業機構、農村信貸擔保機構及相關中介機構的合作,探索開發新型的“信貸+保險”金融服務產品,建立農村保險與農村信貸有效結合的銀保互動合作機制,破解農村貸款困境。同時,擴大農業小額信貸保證保險試點覆蓋范圍,防范和分散涉農信貸風險。

(二)建立廣覆蓋的現代化農村支付清算網絡體系。各涉農金融機構要加快構建功能完善、有序競爭的多元化支付結算服務體系,提高農村金融的科技化、電子化、信息化水平,進一步完善農村支付結算服務,提高農村資金使用效率。加快ATM、POS機具在農村地區的布放,促進銀聯卡在城鄉金融機構之間的聯網通用。要加大非現金支付結算工具在農村的宣傳推廣力度,加快推進小額支付通存通兌業務發展,積極推廣銀行本票、商業承兌匯票、銀行卡等各類非現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暢通農村資金支付清算渠道,實現農村結算服務現代化。鼓勵和支持涉農金融機構推行手機銀行、網上銀行、農民工銀行卡等,積極推進農村金融服務手段電子化,逐步普及醫療衛生、商業保險、社會保障、財富管理等網絡化交易。鼓勵涉農金融機構面向農村養殖戶、種糧大戶、個體工商戶和個體私營企業等主體推行支農、惠農信用卡。鼓勵和引導農村經濟主體在農村地區的批發市場、農資交易市場、小商品市場等場所使用支票。

(三)加強國庫管理和業務創新。各級財政部門和金融機構要根據當地財政金融業務發展以及保障民生的需要,主動參與地方國庫集中支付、非稅收入收繳等各項重要改革,積極協助人民銀行辦理涉農補貼、家電下鄉等多種政府補助資金項目的直接支付業務,并使之常態化。積極開展國債及國債知識下鄉活動,推動農村國債市場的較快發展。加大國庫信息化建設力度,進一步提高國庫服務“三農”發展的水平。

六、整合金融財稅政策,建立促進金融支持服務“三農”的長效機制

(一)充分發揮貨幣與信貸政策工具作用,加大支農惠農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充分發揮支農再貸款對金融支農的杠桿作用,積極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放農戶貸款和其他涉農貸款。對涉農貸款占比較高、農村金融產品創新較多、貸款管理完善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優先安排支農再貸款。二是積極運用再貼現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涉農中小企業的短期再融資支持。三是繼續實行差別存款準備金制度。對涉農貸款占比達到規定比例的農村金融機構法人,實行有差別的優惠存款準備金率;對涉農貸款占比下降嚴重或經營偏離“三農”領域農村金融機構法人,要按有關規定及時運用差別存款準備金動態調整工具加以調控,引導其信貸投放更為審慎。四是引導農村金融機構完善涉農貸款利率定價機制,合理確定涉農貸款利率浮動幅度,合理調整或降低農村經濟主體的貸款利率,切實減輕農戶和涉農中小企業的財務負擔。五是積極鼓勵和引導符合條件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融資,不斷增強資金能力。

(二)加強協調聯動,防范和化解農村金融風險。認真落實農業貸款風險補償管理辦法,積極探索信貸與保險合作方式,轉移和分散農村金融風險,保障金融資產安全。繼續強化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農村金融風險防范機制,有效提高風險管理水平,切實防范道德風險。積極推動地方政府在優化政策環境、改善法制環境的基礎性作用,打擊各種非法金融活動,建立良好的農村金融秩序;打擊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切實維護金融債權。

(三)加快推進農村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參與、市場運作”的農村信貸擔保機制,努力降低貸款風險。支持各級政府和社會各類資本共同參與設立涉農融資擔保基金,成立縣域農村中小企業和農戶貸款擔保公司,積極為農村經濟主體提供貸款擔保。鼓勵有條件的農業龍頭企業、農業行業協會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及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或參與組建信用擔保公司。鼓勵各類擔保機構進入農村市場,積極拓展符合農村特點的涉農貸款擔保業務。

(四)積極落實相關財稅政策,建立金融支農正向激勵機制。建立健全支農金融政策與財稅政策的銜接機制,充分發揮貼息政策、補貼政策、減免稅政策的導向作用,加大對農業龍頭企業貸款、糧、棉、油等政策性貸款和小額農戶貸款的風險補償和保費補貼力度,積極推動農村金融業務各項稅收優惠和減免政策的有效實施,引導更多的信貸資金投向“三農”。各級政府可根據需要出臺有關支農信貸考核獎勵辦法,建立相關金融支農獎勵基金,對信貸總量、增量和占比等方面達到考核要求的金融機構,定期給予綜合性或單項性獎勵,激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投放。

(五)加大對農村保險的扶持力度,發揮農業保險的風險補償作用。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和商業性農業保險相輔相成的農業保險體系,努力發揮保險在保障農業生產、分散和補償農村金融風險方面的重要作用。積極探索建立適合我市“三農”發展實際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加快推動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的籌建,通過財政資金的杠桿效應,吸收各類民間資本進入政策性農業保險領域,提高“三農”保險服務水平。加大地方財政扶持力度,逐步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品種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