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車輛超限超載意見
時間:2022-02-17 1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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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保護路橋設施,保障車輛行駛安全,提高公路通行效率,規范運輸市場秩序,繼續深入貫徹《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辦發〔〕號)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行路政、公安聯合開展路面執法,保持依法嚴管態勢。針對超限車輛相對集中的路段、區域,以及車輛超載現象多發的季節、時段,突出整治重點,合理站點布局,實行聯防聯控,嚴禁車貨總重超過55噸和超載30%的違法車輛上路過橋,有效遏制違法超限超載的運輸行為,嚴厲打擊治超過程中抗法和干擾正常執法行為。
二、堅持標本兼治,強化源頭監管,落實治超工作責任。加大貨物裝載源頭巡查監管力度,努力把住超限超載貨物裝載關。建立屢教不改、強行闖卡等惡意超限超載違法行為“黑名單”,實施違法信息抄告和嚴管重罰,加強超限超載車輛駕駛人管理,對治超工作不力、超限超載嚴重,發生橋梁垮塌、人員傷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地區,實行責任追究和責任倒查。
三、以保護路產、促進經濟發展為治超工作任務目標,嚴格執行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和處罰標準,依法消除車輛超載超限對公路的危害。規范治超執法行為,杜絕“以罰代管”和公路“三亂”,凈化治超工作環境。
探索治超工作有效途徑,創新治超工作方式方法。加大科技治超力度,推進治超檢測站點視頻監控和工作數據、信息聯網互通工作,提高治超工作的效能。
四、為進一步加強治超工作的領導,有效打擊和遏制車輛超限超載運輸行為。調整充實盤錦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依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組織領導全市治超工作;定期召開治超工作聯席會議,研究解決治超工作的重要問題和事項;依據省統一批準,規劃和建設超限超載檢測站點、超限超載貨物卸載站點;落實治超工作任務目標和責任追究制度,檢查督導各成員單位的治超工作。治超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治超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研究解決治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矛盾,建立政府主導,條塊結合,部門和區域聯動,各盡其責,齊抓共管的治超工作長效機制。各縣(區)政府也要建立健全相應的領導機構,切實加強治超工作的組織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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